陳真 2005. 7. 7.
原載:本台留言板
我不覺得我是站在什麼崇高位置唱高調,我要講的意思很簡單,也很低調,低調得不能更低調,我渴望的只是一種最起碼的處置和對待。我這方面的「知音」全台灣恐怕至少超過兩千萬人。我相信,大部份台灣人肯定都能理解我要講的這個意思。
我要講的是:在台灣,醫生對病人並不好,甚至根本不當他是個「人」。你是不是個人,得先看看你有多少權勢,多少關係。
我不敢要求台灣醫界應該像英國醫界那樣不分貧富貴賤地善待每一個病人,我只要求:台灣醫界至少應該做到不要虐待病人,不要輕視他的生命、權利和尊嚴。
當我的親人生病時,我總陷於一種道德上的兩難,很痛苦。一方面,我當然不希望親人被虐待,我希望他能獲得最起碼的一種尊重和醫療處置。我知道我若說出自己的醫師身份或動用各種「人脈關係」時,我的親人就能避免許多這類根本不必要的折磨、疏忽和危險。但另一方面,我並不希望因為我是醫生或我有些什麼親友當大官或有著某種權勢,因此我的家屬就能擁有這樣一種「不被虐待」的「特權」。
我要講的是,「不被虐待」或「被當成一個『人』尊重」,不該是一種「特權」,不該只是屬於極少數有關係或有辦法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權,它只是一種最基本的人權。不管一個國家醫療資源是多或少,這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並不會影響我們善待病人。就好像在戰亂地區,醫療物資極度缺乏,但醫生仍然可以好好地把病人當成一個「人」那樣善待。
今天有兩位好朋友從台灣來找我,我剛剛都還在跟他們說:在台灣,當我自己生了病時,甚至都很不想去看醫生,因為我不喜歡隨時隨地得強調我是個醫生來保護我自己。可是,當我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或某種「關係」時,別說找醫生看病,許多時候光是氣都能氣死。
不管面對醫生護士或醫檢人員,每個環節普遍都會有這樣一種被人蔑視糟蹋或不被尊重的感覺,甚至亂七八糟做事,根本不管你的基本權益和死活。這就是台灣醫界,否認這樣一個基本事實並沒有意義。
今天,經過劍橋國王學院前一家診所時,我還跟朋友說:這是除了圖書館之外,董事長最常來的一個地方;因為我體弱多病,在英國甚至還住過兩次院,看過無數門診,可說就醫經驗豐富。
我發現,英國的醫生護士居然如此友善、細心、體貼,彷彿我是什麼王公貴族似的,但實際上他們甚至根本不知道我也是個醫生,但他們卻如此善待一個根本沒有在這裏納稅卻不時跑診所掛急診的外國人。
他們的醫術並沒有比較高明,但那種發自內心的尊重和體貼以及盡心盡力,常讓我想起來時,心裏就會有一種很深的感動。那種體貼和細心是很難用言語描述的,就好像台灣醫界對病人之惡劣和漠視也很難用言語描述一樣,他不一定打你罵你,但你就是能感受得出來他馬馬虎虎,態度上很蔑視你,好像你欠他什麼或你麻煩了他什麼似的,有時似乎根本不把你當成一個「人」看待。
我跟朋友說,在英國就醫的感覺是:就算他誤診,把我醫死了,我心裏依然會深深感激他。因為我感受得到他是真的用心在照顧我,把我當成一個人那樣在照顧和治療,並不會因為我穿著粗鄙就對我有任何不敬或怠慢。
我要說的只是這樣一種最基本的空氣,一種文化,一種普遍的習性。看看台灣社會怎麼忽視流浪動物怎麼糟蹋外勞怎麼對待勞工怎麼看重權勢,你就能知道台灣醫生對待病人會是什麼德性和心態。所有這一切,都是同一種文化,同一種社會氛圍。真正問題是出在這裏。病人的痛苦並非只是某個特殊個案,更不是來自一些極其罕見的肢體虐待。
這不是高調不是嗎?講這個會缺乏「知音」嗎?應該不會。台灣社會雖然捧醫生,雖然看重醫生的社會地位,但台灣社會有一種「仇醫情結」,人們往往覺得醫生唯利是圖,不是什麼好東西。這種「知音」太多太多了。但我卻無法想像會有英國人對醫生抱持這樣的敵意,那似乎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