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教我唱的歌

《前言》

曾寫過一篇很長、有關馬龍白蘭度的文章,因為太 personal,不打算面世(我想他大概也很恨別人討論他吧),最近電腦中毒,這文章卻也跟著毀了,不過還好這篇一年前的翻譯還在。只翻了當時想翻的那兩章的一部份,還有另一部份沒有翻。

馬龍白蘭度這人太憂鬱,但也因為憂鬱,讓人感覺彷彿離他很近。極左的 WSWS 讚揚他是個「真正的反叛者」。這詞用得貼切,但我想死者大概也不會領情。

馬龍白蘭度厭惡聲名和虛談,感覺吵鬧不堪。生前曾表示,希望骨灰能灑在大溪地群島一個叫 Tati’aroa 的小島上,那是一個很幽靜的地方,馬龍白蘭度長期就住在那裡。

我仰慕他,就好像我仰慕維根斯坦,仰慕之情或許還更強烈一些。他們的片語隻字,往往讓我掩卷長嘆,愛不釋手。維根斯坦說:「哲學的唯一價值就是:停止從事哲學。」遠離它,不再談論,才是哲學的最終歸宿。馬龍白蘭度也曾經說:「演戲是精神躁動不安的一種表達,是一種屬於流浪者的生命;停止演戲才是成熟的象徵。」(Acting is the expression of a neurotic impulse. It’s a bum’s life. Quitting acting is a sign of maturity.)單是這兩句話,就值得我們為生命的飄泊痛哭一場。

陳真 2004.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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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教我唱的歌

陳真 2003. 6. 18.

我翻譯的是馬龍白蘭度在 1994 年寫的一本自傳《媽媽教我唱的歌》(Songs My Mother Taught Me)。這自傳一共 60 章。除了前面或中間偶而幾句話是從前面幾頁填進來之外,主要是從第 59 章後面兩頁開始跳著翻譯。有一些轉折詞是我自己加上。

至於把前面幾段話填進來,沒什麼特別意圖,那只是因為我隨手剛好翻閱到這些話,覺得有趣,所以就給填上。

總之,不要誤以為我是經過一番什麼精心設計,從厚厚四、五百頁的書中挑選出這些話來,不是這樣,我沒有挑,無意呈現什麼樣貌,我只是剛好看到這些,而這些差不多就是我所讀到的全部。

不管怎麼樣,經過翻譯,它總是或多或少失去原貌;而且,我甚至不花時間查英文單字,就像做筆記給自己看那樣,看不懂的單字就給它跳過去或努力猜一個。我並不是真的想翻譯—雖然我還是盡量使它「忠於原著」。

今天是個特別的日子,所以我翻譯了這些似曾相識的感覺做為一個紀念,畢竟我們的媽媽也曾經教我們唱過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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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歲的時候,我奶媽離開了,我變成一個野孩子。我搗亂房子,射殺小鳥,而且還燒死一堆昆蟲。長大後,我妹妹 Tiddy—我是這麼叫她—跟我說:

「你老是從外面帶回一些挨餓的動物、生病的小鳥或是你覺得需要幫助的人;如果你能有所選擇,為什麼不帶個斜眼、全世界最胖的女生回來?你不是想要對別人好嗎?而這些女生往往被人忽略。」…

某些東西對我的生命起了重要影響。以一種哲學的說法來說,我覺得我和美國印第安人最為接近。我同情他們,並且仰慕他們的文化。我也從他們那裏學到很多事。猶太人則打開我的心靈,教我懂得尊重知識和學習。至於黑人,同樣教我明白許多東西。但我想,在如何過活這一點上,玻里尼西亞人對我的影響最大。

在大溪地那幾年,我學習怎麼度過這個生命,雖然我後來明白了,我終究不可能成為一個大溪地人。初抵那裏時,我有一種錯覺,以為我可以變成一個玻里尼西亞人;希望使自己融入他們的文化裏頭。後來我終於明白,不但我身上的基因跟他們不一樣,我的整個生命的血肉也使我無法變成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一個人。於是我放棄了這個努力,而只是欣賞他們所擁有的。

我想,我在猶太人、黑人或美國印第安人身上,也學到同樣的教訓:你可以仰慕或甚至熱愛某個文化,你甚至可以使自己和這個文化沾上那麼一點邊,但你就是不可能成為其中的一份子。你仍然必須成為你自己原本那樣的人。

我是在 Shattuck 的一個圖書館的一本《國家地理雜誌》上看到大溪地,讓我印象最深的是,當地土著臉上寧靜的表情。那是一種快樂的臉,充滿知足安份的感覺。當我真的搬到那邊住之後,更使我確信,大溪地人是我所見過世上最快樂的民族。

玻里尼西亞的文化和西方文化之間的差異在於「欺騙」。在美國,我們總以為可以控制一切。我更要指出一個不好的字眼,那就是「思考」。我們擁有轎車、豪宅,我們有良好的醫療,我們有火車電車、電腦,我們有良好的溝通方式,我們有各種享樂和便利設施。

但是,這些東西究竟帶給了我們什麼?我們有非常豐富的物質,但卻無法產生一群快樂的人,而那才是一個成功社會所應有的。我想,我們製造出來的悲慘比全世界任何地方都要多。我環遊過世界各地,卻從未見過比住在美國更不快樂的人。我們什麼都有,但這也正好意味著我們什麼都沒有。然而,我們卻嫌不夠,而希望能擁有更多。

為了追逐我們的社會所重視的「物質上的成功」,我們幾乎放棄了一切。美國這個社會,喪失了一種使人們感到快樂的能力。對物質的追逐,而不是生命本身的愉悅,反倒成為我們繼續活著的理由。

在大溪地小小一個地方,帶著笑容的臉孔,都遠比我所去過的世界各地的歡笑都還要多。我們有能力把人送上月球,卻無能使人快樂,反而製造出許多充滿挫折和憤恨的人。

我似乎聽到有讀者對我這麼說:「嘿!馬龍白蘭度啊!你為什麼要唱衰美國?難道美國對你還不夠好嗎?」

是啊!美國對我是夠好了。但這從來都不是一種禮物,相反地,這些東西是我在流了許多血汗、努力謀生之後得來的。假設我不是剛好處於種種比別人優越的處境,然後加上許多好運,我不知道我會有什麼下場。我想我可能會變成一個騙子,然後被抓去坐牢;或許也可能我運氣不錯,連高中文憑也沒有,卻能當個高中老師。當然,我也可能整天待在工廠的生產線上,同時還得扶養三個小孩,並且有一天會像垃圾一樣被解僱;很多美國人的一生就是這麼過的不是嗎?

但是,像這些事並沒有發生在大溪地,因為這地方顯然是個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而這是為什麼我在過去三十年之中、一有機會就往那邊跑的主要原因。在大溪地,我永遠可以自由自在地當我自己。在那裏,不會有人需要去跟那些自以為比別人「有名」或比別人「重要」的人卑躬屈膝地磕頭或奉承巴結。

我在大溪地觀察到一件事,他們似乎有一種我在世界其它地區從沒見過的特質,那就是:他們不會去羨慕別人。當然,仍然會有一些自吹自擂的大溪地人,但我沒遇過幾個。

我對大溪地人最仰慕的一點是,他們有辦法活在當下,享受當下的愉悅。在那裡,沒有所謂「名人」,沒有電影明星,沒有窮人和富人的差別。他們歡笑、跳舞、喝酒和做愛,他們知道怎麼放鬆自己。

我記得當我們拍攝《Mutiny on the Bounty》這部電影時,一個大溪地女生在影片拍攝中途,突然想念起起她的男朋友,於是就說她不拍了,她想回家。製片人說:「這樣不行啊!妳不能走人啊!妳有跟我們簽合約。如果妳走了,我們會控告你。」那女孩說:「我有一隻狗和幾頭羊,我可以把牠們送給你。」那製片人說:「我們不要這些東西啊!妳這樣我們會叫人來逮捕妳。」那女孩聽了,就說「好啊好啊!」然後就轉頭走了。於是我們只好改寫劇本。所謂好萊塢的功成名就,對她來講,一文不值。

我住在大溪地時,我的脈博通常在 48 下左右,但是,當我住在美國,它就會升高到 60。住在那個所謂「文明」社會,真的很不一樣。

在大溪地,你也找不到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因為人們總是會願意收留你。當然,那裏也會有犯罪、打架、疾病和家庭衝突,但是大致上來講,這裏的人,內在顯得寧靜,外在則顯得愉悅,充滿活力和樂觀;他們如此面對每一天的來臨。

不幸的是,那裏現在已經改變很多,因為總是有許多外來勢力,強迫他們「改善」那些在外來者看來「落後」的文化;強迫「改善」之餘,也努力剝削他們。整個玻里尼西亞,人口不過二十萬,但他們的歷史上,卻持續遭到外來者入侵或攻擊。這些外來者包括自以為要拯救人、把別人當原始人看待的西方傳教士,也包括那些把他們當成笨蛋、從他們身上賺取不義之財的人。

可是,事實上,他們一點都不笨,也不原始,他們只是以自己的方式,精緻而深刻地體驗生命的各種可能性。外來者如果認為他們落後,那只不過是出於一種種族上的傲慢與偏見,而這個傲慢與偏見,正是根深蒂固基於一種愚蠢的觀念,以為物質或科技上的進步就等同於文明。

大溪地持續遭受外來勢力的入侵,包括西班牙、英法等國,包括傳教士、捕鯨的船員、觀光客、商人、騙子和剝削者;現在連電視都有了,我想這是其中最為隱匿不彰的一種影響。儘管如此,大溪地人仍然和過去幾百年來一樣,並沒有什麼改變。

第 60 章

我沒辦法給自己一生做個結論,因為它仍然是個持續的過程。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在任何方面,我對過去的我比對現在的我更感到驚訝。我從不記得曾經想追求成功,我沒有過這樣的企圖,它只不過就這樣發生了。事實上,我只是想求得生存。

就像看著一顆剛受孕的雞蛋,當我回顧過去生命裏的一些事,總是感到不可思議。五十年前,我們家開了一個派對,我從房間裏爬出窗外,在第七十二街上,我從七層樓高的地方,抓著欄杆,跟大家開玩笑。我無法想像我曾經幹過這樣的事,很難把當年那個男孩和現在的我給聯想在一起。

我想,我這一生就是一個故事,一個尋找愛的故事,但不只這樣,我同時也尋找一些自我療傷止痛的方法,我的痛苦從很早就開始了;我也希望能搞清楚我對自己或我對同類的責任—如果我有著這樣一個責任的話。我到底是誰?為什麼我必須和我這個生命有所糾纏?雖然還沒找到答案,但它畢竟是一段痛苦的旅程,其中點綴著一些歡笑和愉悅。

我在寫給父母的信上這麼說:

「Sophocles(按:一位古希臘悲劇劇作家)寫了一齣戲,裏頭有一段話:『讓將來的事如其所是吧!我們只要在乎當下這一刻就好了,至於將來的事,就留給將來的人去操心。當下的事才值得關注,將來的造化自然會照它應有的樣子出現。』這些出現在兩千年前的話,應用到現代來,還是一樣。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人類自一萬五千年以來,似乎都沒什麼進展。」

才 15 歲時,我就明白了一個道理:我們從經驗裏頭並沒有學到多少東西;我們人類的個性,總是習慣把對於錯誤和不義的糾正給留到我們使不上力的所謂「將來」。於是,過去五十五年來大部份時間,我努力反其道而行。我企圖要照顧我媽,但遭到了一些挫折,於是我轉而想,也許我該試著去幫助印度人、黑人和猶太人。

我過去以為,只要藉著愛、善意和正面的行動,我們就能克服不義、偏見、侵略和滅種一般的屠殺。我過去相信,只要我把事實呈現在世人眼前,就能喚醒人們跟我一起努力去減輕世上的痛苦。比方說,我自己曾拍了一部有關印度饑荒的記錄片。

我過去覺得自己有一種責任,應該做點什麼去改善這個世界;同時我也確信,愛和憐憫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但我已經不再認為單單藉著某種行為就能給這世界帶來什麼深遠的影響。一直到晚年,我才明白那些困擾我的念頭:原來,我對別人所懷抱的痛苦,並不會減輕他們的痛苦。

我至今仍然想竭盡所能去幫助別人,但我發現,我不需要因為他們而感到痛苦。過去,我總是很同情那些比較不幸的人,他們的痛苦,我總是能感同身受。這個感同身受的能力,至今沒有一絲消褪或減少,但卻以另一種方式呈現。藉著沉思和反省,我覺得我越來越能明白如何去當一個「人」;我也感受到一些每個人理應都會如此感受的事。總之,我們都有能力去愛,也有能力恨。

我一生中有個不變的特質,我一直對人們為何對自己的所做所為深信不疑而感到納悶。一直到現在,我仍不認為有誰能確切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做這個、做那個,或是確切地知道,究竟我們的所做所為是出於基因或環境或兩者皆俱。這些問題似乎永遠不可能得到解答。我永遠都不可能聰明到明白自己為什麼活在這個世界上,但我對此之一無所知,已能釋懷。

我不再覺得自己對拯救世界該負什麼使命,再說,這使命也不可能完成。我現在明白了,但我過去並不明白。我想,我的態度之轉變,始於我拍那部有關印度饑荒的影片。

當我拍完準備回家時,我在加爾各答稍做停留,並且跑去找薩耶哲雷(Satyajit Ray),那是一位印度導演。我們一起去吃午餐。當我們離開餐廳時,一大群衣著襤褸的小孩,有的斷腿,有的眼睛瞎了,有的生了病,他們數量之多,幾乎要把我們淹沒,只為了向我們索取一點零錢。

當我們努力穿過這一大群小孩時,我注意到薩耶哲雷對此毫無反應;他不但漠不關心,而且彷彿根本沒注意到這些傷殘病痛的小孩。他漫不經心地把他們推開,彷彿他只是經過一片麥田,把麥子推開。

我問他說,你怎麼可能做得出來這樣的事?他說,「如果你住在印度,你每天都會接觸到這些事。就算我散盡家產去幫助這些小孩,也不過滄海一粟。他們明天還是會統統跑回街上來。對這問題,我幫不上忙,有些事是無法解決的。」

我這一生,一直想做些好事,但我終究體認到,薩耶哲雷是對的,總有些問題不是我能解決。我過去花了數百萬美元想幫人,但我終於明白,它對於我想幫助的那些人,其實一點用處都沒有。

過去五十年,美蘇冷戰就像狂風暴雨一樣,支配了我們的生命,而共產主義像惡魔那樣遭受譴責。現在冷戰結束了,世界卻更加分崩離析,種族戰爭在各地爆發。在美國的大街小巷,貧窮、暴力和謀殺,種種不公不義無所不在。我們對共產主義的偏見,掩蓋了我們所引以為傲的政治經濟體系中所存在的一切腐敗。

人們有這麼一種幻想,以為當我們在科技上有所進展,彼此溝通更為方便時,我們就是在往前「進步」,以為就此克服了誤解和衝突。但現在媒體這麼發達,什麼衛星系統,全球媒體如 CNN,還有各種立即溝通的高科技,設備越是先進,我們的處境卻比以往更為惡劣。

我花了足足七十年,才克服不去做那些對我自己以及對別人有所傷害或毀滅的事,也許只有透過基因改造,我才有辦法解決我的情緒衝突,不再去做一些荒唐的事,也不再為情緒困擾所折磨。我這一生,大半時光陷入這樣的迷惘。

我常想,如果我從小被愛和被照顧的方式有所不同,我也許就會成為一個不一樣的人。我常害怕被人拒絕,這使得我也常常拒絕那些愛我的人,因為我無法信任他們。當媒體對我造謠時,我總是努力表現出一副不在乎的形象,但私底下卻因此而受到深深的傷害。

不過,這些事對我已經都不重要了,不管別人怎麼說我,我都不再在乎。除了那些我所愛或所尊敬的人之外,不管別人對我有什麼看法,我都無所謂。Clifford Odets 曾經跟我說:「我一直到了四十歲,才真正聽見貝多芬在講些什麼。」人就是這樣,你之所以明白了很多事,只不過因為你已經活得夠久。

在某個意義上,我一點也沒有改變。我仍然還是那麼敏感,仍然對我自己、對別人感到好奇,仍然想做一些對別人有益的事,仍然喜歡讀一些好書,仍然喜歡各種笑話—關於這一點,可能得自父母遺傳,因為他們也都是很幽默的人。但在另外一個意義上,我跟童年的我,恐怕已經大大不同。

在過去,當我軟弱不堪時,我卻表現得很剛強;我想控制整個局面。當我被指出錯誤或被貶低時,我就想報復。但我現在都不再這樣了。我仍然鄙視權威以及各式各樣的馴服壓抑,因為那只是帶來一種俗不可耐的庸俗,但我不再覺得我有必要對此猛烈反擊。

二十幾歲時,我總想成為第一,但現在我真的完全不在乎了。我不再拿自己和別人比較。我不再關心是否有人比我更聰明,也不在乎誰給我編造了什麼邪惡的謠言。我已能理解,這些人其實跟我沒兩樣,他們只是想賺點房租,於是對自己的下流行為視若無睹。當我寫這本書時,我覺得我也應該承認這一點,我過去用來鄙夷他人的理由,事實上我自己也一樣有著那些問題。

我很慶幸我的父母在他們理應去世時去世了,要不然,我可能會毀了他們的餘生,直到我找到一個更好的生活方式。現在我比過去都更加快樂。我和我的兩個姐妹一起渡過這些風雨。

這本書是一種自由宣言。我已七十歲,感覺自由自在。即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比方說拼裝或發明一些小玩意,都帶給我很大的快樂。我更喜歡跟小孩子或跟我的狗玩。提姆看見一隻螞蟻在浴室裏爬,他就笑了起來。我似乎回到了童年,而這樣的童年是我過去沒有機會經歷的。生命就像劃過一道圓圈,我終於有了一種完整的感覺。

我明白我應原諒父親,否則我的餘生將陷入憤恨之中。而且,我若不能原諒他對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又如何能原諒自己?但我也明白,心理上的原諒跟心靈上的原諒畢竟不一樣。

我的故事並沒有個結局。如果有的話,我倒很樂意告訴你。我記得在第三十二街尾端,我坐在榆樹底下,努力開張雙手想去碰觸那些豆莢,那感覺太神奇了,我簡直無法想像當時自己身在何處。同樣地,我之於我自己,也依然是個神奇的謎,身在這樣一個讓我困惑迷惘的世界。

生命既不可解,那麼,我一直努力想知道在那不可解的時光盡頭我究竟會在哪裡,自然也沒什麼意義。但我相信,當我嚥下最後一口氣,不管什麼改變即將發生,都不會比榆樹下那一刻更讓我感到驚奇。

每當我想像自己坐在南海的小島上,那夜裏溫柔的海風,讓我的心感受到一種安慰。我張大嘴巴,頭往後仰,等待那些古怪而寧靜的光芒閃過黑夜的天空。我不再像榆樹下那樣張開手臂去追求一些什麼,但我也從未對下一個輪迴的神奇失去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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