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4. 12. 13.
原載巴勒網留言板(續【概念討論】之《那個感覺又來了…》)
每人美感不同吧,我喜歡單調單色單薄單純;越簡單越深沉,越醜越美。字體能稍大一些最好,歐吉桑看網頁太吃力,得拿放大鏡。我懷疑是不是我和學姐的美感過於特殊,想知道別人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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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看不懂吧?私密語言很神祕的,哪苦思得透啊?它隨時可以修改「文法」,只有星星知我心囉。萬一被刑求,也問不出口供,因為它的文法無法為他人所知,除非有個人,有上帝那般的慧眼,可以 read my mind。
劍橋附近有個小鎮叫 Bury Saint Edmunds,有個市集,周六去玩,我才注意到是 Bury,不是 Barry。bury 就是埋葬,挺可怕的地名。我旁邊這位劍橋歷史學家說,Saint Edmunds 是個國王,就埋在這裏,於是這地名就叫Bury Saint Edmunds。
我在那裡買了些東西,–^。—@@~~~就是一張購物清單囉。–是兩條魚卵,第一次在英國吃到這東西;^是螃蟹, “。” 是一種小田螺,@@則是一大包堅果,包括核桃和杏仁等等,這也是我第一次自己用鐵鉗夾著吃。~~~就是 “天啊!粉好吃”。呵呵。
福全老兄說,看一百篇我的文章便知我沒有惡意,可是,在第九十九篇之前,俺不就早已被人暗算?
暗算便罷,但要砍記得砍死;若用槍,槍法就要練準。在上大學前的暑假,因為愛管閒事,路見不平,拔筆相助,跑去找某個黑白通吃的「企業家」的麻煩,為人爭取公道,結果贏是贏了,卻被對方派人在夜市當街槍殺。兩輛黑頭車,像演《英雄本色》那樣,堵住去路,近距離開三槍,第一槍就打中了脖子。
槍殺那晚,接到好幾通電話,說要砍我的腳筋。我只回了一句:「會叫的狗不咬人」。也許正因為這句話,本來對方明明是說要用刀砍斷我的腳筋,後來竟然改成用槍打,本來是說要砍成殘廢,臨時卻決定要奪命。
當晚槍聲大作,夜市人潮像海浪一樣,向兩旁湧開來。當時我腦袋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居然是:「我就這樣要死了嗎?」更奇怪的是,也許是子彈和血液的震盪和溫熱吧,不但一點都不痛,反而當時心裏有一種寧靜的安慰感。我看最近《冷暖人生》那個台灣老兵也講到類似的感覺。被槍打到,真正開始痛是隔天,當下不痛,而且還蠻爽的。
我寫文章不怕暗算,倒是挺怕傷人的心;即便善意也會傷人。有句話說:「善意正是通往地獄之路。」自以為是的善,比惡還惡。在人世裏,我們說這個善,那個惡,但在老天眼裏,肯定不是這樣想,許多時候善惡剛好相反。
我的小孩將來如果說要參與社運,可能會比說他要加入竹聯幫,更讓我擔憂。我怕正義感會毀了他。憐憫是好的,但正義感卻不怎麼好,一個人若有正義感,很難不「自義」,也就是自以為是。
自義是最大的惡。一旦涉及義,最好就盡量使它變成一種私密語言,一種存乎一心、不為人所知的感情,而不是變成一種赤裸裸的什麼正義之舉。
一個人離「義」離得越遠越好,因為「義」不是屬於人類的辭彙。人若給老天篡位,他老人家會變臉。齊克果說,有個挺有正義感、人格表現也一極棒的道德導師對世人發聲說:你們應該這樣那樣…。結果,上帝在天上聽到了,破口大罵說:「它馬的,是你自己才應該這樣那樣吧!」
跟羅素一樣,我常這樣看人:
一個人,如果總是表現出或嘴巴上喊出一種正義感,一副奮發上進的樣子,那他肯定不是什麼好人,「智商」應該很低,美感則只能打零分。相反地,一個人如果總是有那麼一點憂鬱和自責,胸無大志,甚至感覺好像有點脫離地面,活得不耐煩,即便真的幹過什麼天大的壞事,都不會是壞蛋。
Emir Kusturica 說得很對,他三十五歲拍《亞歷桑那夢游》時說,他「走過這個地球三十五個年頭」,發現一個道理:「人屬於自然,不屬於文明。」
一些蠢蛋俗人常罵人「禽獸不如」,它娘的當然不如啦。豈只不如,我們更應該努力向飛禽走獸看齊才對。聖經上不也說「且問天上飛鳥」、「且問地上走獸」嗎?你看,貓狗挺自然,挺可愛的,除了英國人養的紳士貓和淑女狗以及我害怕的蟑螂之外,我從沒見過什麼不可愛、不自然的動物。但如果上帝在牠們腦中植入一些「文明」觀念或什麼「正義感」,飛禽走獸將不再令人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