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罵民進黨是蠢黨?

陳真 2005. 6. 10.

我不認同底下劉一德寫的這篇《只有蠢黨還在歡呼》,但「林義雄基於曾為民進黨主席、黨員,自覺深受侮辱,要求該報同版、同位置刊登澄清文章」卻讓我很反感。

不能罵民進黨是「蠢黨」嗎?黨不能罵嗎?真是莫名其妙。意見不同可以辯論可以澄清,但黨要怎麼罵都行。民進唬爛黨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偉大,連罵「蠢黨」也不行?這個黨根本就是個騙子黨老千黨混蛋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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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雄告《聯合報》求償2億

蘋果日報

【郭敏政╱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昨具狀控告《聯合報》藉由民意論壇和該報專論「黑白集」,用「聖人」、「聖旨」對他極盡嘲弄、誣衊之能事,卻又拒絕刊登他的澄清說法,顯見對他人名譽、尊嚴的輕蔑,因此向該報要求兩億元的民事賠償,捐做社會福利團體之用。

林義雄訴狀書中指稱,《聯合報》藉由台聯秘書長陳建銘和民主行動聯盟發起人黃光國文章,將他一個平凡人扭曲成「民主聖人」、「聖人制憲」,更在該報「黑白集」指他是「林聖人」,扭曲事實,十足揶揄、貶抑。

(圖略)林義雄不滿《自由》言論廣場登「只有蠢黨還在歡呼」,讓曾任民進黨主席的他覺得受到侮辱。

《聯合報》:言論自由

林的不滿也波及到《自由時報》,因為《自由時報》言論廣場刊登「只有蠢黨還在歡呼」,林義雄基於曾為民進黨主席、黨員,自覺深受侮辱,要求該報同版、同位置刊登澄清文章,經兩次電話、兩次e-mail後勉強在「不對等」的版面刊登,林雖表達謝意,卻質疑該報耍小手段。

《聯合報》強調「民意論壇」陳建銘、黃光國投書皆屬言論自由範疇,並無踰越法律或倫理規範,至於「黑白集」文字,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合理評論;事實論據無誤,評論亦未違法。

《聯合報》並表示,未刊登投書澄清,係因來稿內容出自《台灣日報》專訪林義雄問答紀錄,不便轉刊,之後曾以電話向林幕僚口頭溝通說明,並以專函請林另撰文稿,唯未獲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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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蠢黨還在歡呼

作者:劉一德

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05. 5. 31.

五月十四日的選舉結果出爐,民進黨席次比預期的多了十幾席,全黨喜形於色。媒體評論的焦點在於蘇貞昌的努力以及陳水扁總統未來三年的「跛鴨」陰霾,將會一掃而空。

在這裡,本人還是要不揣淺陋的當個烏鴉嘴,指出幾個已經孵出的災難。

首先,讀者必須了解,這次的「投黨不投人」,投票率奇低,並不能反映未來各種選舉的常態。國民黨在沒有買票、沒有「啟動」樁腳的情況下,拿到一一七席國代,這是令人驚訝的好成績。內行人看得出,國民黨用這個底盤,加上錢、再加上親民黨崩盤回流的選票;未來在七十三個單一選區之中,囊括五十五席以上是正常的。換言之,本人在先前所推定的一一三席總額之中,國民黨將佔七十五至八十席的說法反而更形清晰了。

二○○七年國民黨拿回立法院三分之二的優勢,再用強勢基層拱一個總統出來,您想想,二○○八年的總統是哪一邊的可能性大呢?本土政權將拱手交給外來政權,跡象已經很明顯了。

這個「本土災難」,除非買票文化在台灣絕跡,否則將在台灣持續二、三十年。

另一個更大的災難是,台灣人民用來對抗中國併吞的最後法理武器 – 制憲權、修憲權,統統在這次國、民兩黨大勝之後,實際上被消滅掉了。

法理上,台灣人民對抗中國併吞,就是用「更動憲法、改變現狀」權力(包括制憲、修憲),來對抗中國另一端的「改變現狀」叫囂。

這種「人民更動憲法」的權力,如果越容易使用、越容易展示人民的感受和意志,中國霸權主義就會越投鼠忌器,越小心不惹惱台灣人民。

可惡的是,這次的修憲案過關,竟然是代表著台灣人民「更動憲法」的權力,已經實質上完全被封殺。

首先,去年八月,民進黨投降了國民黨拿掉「創制權」的版本,人民只剩複決權而失去創制權(發動權)。

而這一百元(完整公投權)被偷走八十元(創制權)的二十元複決權,又必須通過立法院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贊成的高門檻才能行使,等於只剩十元。

更慘的是,這可憐的「十塊錢」複決權,又被用另一個更高門檻的「公民總額過半」來卡住。

也就是說,未來任何一個修憲案的通過,都必須台灣合格公民(一千六百六十萬)的一半(八百三十萬)贊成,才通得過。

大家想想,過去三次總統直選,在個人魅力、政黨認同、樁腳、金錢強力動員的情況下,一九九六、二○○○、二○○四的總統當選人,都分別只得到五四○萬、四九六萬、六四七萬票。請問,沒有人、政黨、錢等動員因素的低投票率修憲案表決,要得到八三○萬票贊成通過,豈不是天方夜譚嗎?這不是「裝孝維」是什麼?

真要讓台灣人民有正常「更動憲法」的主權,應該是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投票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贊成就能修憲的中等門檻才是合理的。

這次修憲投票,國、民兩黨的大勝,其實就是宣布(一)本土政權即將結束。(二)人民憲改的主權遭到凍結。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都是台灣的災難。

這也就是為什麼國民黨「配合修憲」,而中共竟然也「默許台灣修憲」的原因。(作者為台灣團結聯盟副秘書長兼組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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