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李昌鈺?

陳真 2005. 8. 18.

李昌鈺用詞謹慎,但他自始至終反覆堅持一個結論:「這不是謀殺。」也就是說,開槍者並沒有要人命的意圖。

那麼,既不要人命,又要開槍,為的是什麼?影響選舉當然是最大的可能。因此,若不是組頭幹的,當然就是陳水扁這一邊的人自己幹的。陳義雄完全沒有理由是兇手,除非推翻李昌鈺「不是謀殺」的結論。

但現在的官方說法卻莫名其妙從根本上推翻李昌鈺從物證上所得出來的結論,認定這是一場謀殺。憑什麼呢?無憑無據。

官方說法甚至認定陳義雄是「唯一兇手」,理由是他「不滿政局」,怨恨陳水扁「治國無方」(符合這項特徵的人,全台灣大約有一千萬人。)。可是,既然如此,那他故意開這不痛不癢的兩槍,火藥減量,根本不會要人命,那麼,開槍目的何在?吃飽太閒?還是好玩?

李昌鈺不是很明確指出這不是謀殺嗎?既然如此,陳義雄就沒有理由是兇手,因為他不喜歡陳水扁。他不殺扁就算了,斷然沒有理由還反過頭來以身家性命幫扁在選前一刻製造悲情,以便選舉翻盤。

殺人有三要件,一,要殺得成。比方說,我不可能叫一群螞蟻來踩死你;二,要有殺人意圖(intention)。比方說鎮暴部隊常用塑膠子彈打人,意思就是不想殺你,只是要你受點小傷。第三,要有殺人動機(motivation)。即便是精神病人殺人,也一樣有動機。雷公打人或許沒有理由,但人打人、人殺人一定有個理由,不管這理由多荒謬,它總有個理由。

但是,三一九的官方說法卻不符這三要件。不但不符,甚至構成反證,就如李昌鈺所說,開槍者並無殺人意圖,否則他不會故意把彈藥減量。第三點更是荒唐,非但沒有動機,甚至行為與動機之間產生矛盾:恨阿扁,所以要幫他?有這種邏輯嗎?我恨你,所以我不但不是要殺你,而且我還願意冒著犧牲生命的危險來幫你搞選舉翻盤的機會。有這樣的心理邏輯嗎?

如果你說那只是要教訓一下扁,難道陳義雄笨到不知道在這選前一刻只會幫了扁的大忙?就算要殺或要教訓,等他選上再來殺再來教訓也不遲不是嗎?想像一下你是兇手,難道你不懂這些盤算?你冒著生命危險殺一個選前各方預測會落選的人做什麼?等他萬一選上再來殺也不遲不是嗎?更何況證據在在顯示,這根本不是一場謀殺。那你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

不管怎麼看,這一切都如此荒謬。還是那句老話:「我不介意你撒謊,但我痛恨你撒一個破綻百出的謊。」那是對我們智商的一種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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