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義雄的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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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2005. 6. 10.

林義雄控告聯合報,起因是民意論壇上《聖人神化,迷失了民主》及《聖人制憲,還開什麼會》兩篇文章。但我看不出該文如何「侮辱人格尊嚴,極盡誣衊之能事」,更看不出哪裏「完全扭曲事實」。當事人有其主觀感受,自可控告,至於事實部份,更可藉此澄清是非。但做為一名讀者,我倒認為該文大快人心,說出許多人心中對林義雄這位「超級大國民」的不滿。我的不滿,跟林義雄一樣,在於誠信二字,或者說一種「道德上的不一致」。

《動物農莊》這部寓言小說裏,豬革命成功後跟大家宣佈說: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動物(豬)「更平等」。比平等還平等?那還叫做平等嗎?這使我想到林義雄,難道他以為自己可以凌駕在這些基本原則之上?難道他以為可以豁免於對別人的道德指控?難道他以為自己可以不遵守那些普世原則?

做為一名公眾人物,他大談誠信,但他並沒有做到他所宣稱的誠信原則;他常說要講理,但他在面對修憲該講理時卻不講理;他常叫大家要反省,但我沒見過他反省自己,倒常聽他公開反省別人;他公開訓誨說我們對人要溫和,但他罵人動不動就是「無恥政客」、「XX之恥」、「卑鄙無恥到了極點的無賴」等等,最近更公開用「這種人」是「民進黨之恥」來侮辱林濁水,並要求民進黨開除。

我不反對批評辱罵公眾人物之公眾言行,但我反對講一套做一套。我也不反對開除政客,問題是,林義雄整天講誠信,但是像陳水扁這樣一個毫無誠信的人,林義雄卻力挺,甚至讚美。而林濁水若因改變修憲態度就是無恥,那麼陳水扁呢?林濁水若因缺乏誠信而必須開除,那陳水扁豈不是應該開除兩千五百次?但林義雄卻照樣挺扁。

我們對這種道德上的雙重標準很不滿,是林義雄該向我們道歉,不是我們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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