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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發佈日期: 2005.06.08 發佈時間: 上午 11:28
Posted by: 沒有 at May 21, 2005 03:20 AM

有誰知道,李敖到底立了什麼法?

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針對特定報導事件,高分貝以正義之師呼籲媒體自律,這是很退步的社會文化表現,我們難道不會自己關機嗎,我們難道是失去自由的獄囚了嗎,還是活在什麼外太空來臨的新時代,有更高權柄的主人對我們進行了統治行為,使我們家家戶戶不得關機。

如果社會有亂象,把罪魁禍首指向媒體,這實在是十分欠缺思想的看法,以及,不起作用的做法。

對於任何統治當局進行思想檢查的檢查,我們要去反對它都來不及了,重蹈這種思想謬誤,即使帶來一時的風調雨順國泰民安,長長久久絕非人民之福。

如果有觸法之實,這是法律應該起作用的地方;如果律法有不足之處,這是立法委員要起作用的地方;法律不起作用,那就是司法機關要起作用的地方;如果立法院不起作用,那就是人民的問題;人民是誰,誰是人民,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做為頭家的人民不起作用,這是教育應該起作用的地方。

教育真正需要起作用的地方,不是就這麼簡單「請媒體自律」;逼近問題,我們或者應該換另外一種提問,到底為什麼,媒體無法自律?

據上,臺灣的新聞局,常常令我們之中有一種得到胡思亂想破傷風病的人民很感冒,除了事務性的處理,我們人民要與誰交流文化、相親相愛,這麼形而上的唯心問題,實實在在,不勞任何政治當局煩惱;政治當局都不勞麻煩了,更何況是個人。因為我們是一個有民主法治的國家。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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