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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2 發佈時間: 上午 4:51
我不是故意要得罪人或當個烏鴉嘴, 我知道台灣精神科是不好惹的, 但實在受不了這樣一種八卦精神科文化. 像底下這案子, 這人誘拐小孩去玩, 他又沒承認性侵害, 但精神科醫師卻已經率先替他定罪了.

好吧, 就算將來或許承認性侵害小孩, 這就叫做戀童癖(paedophilia) 嗎? 對小孩的 sexual abuse 就是戀童癖? 那麼, 天體營是不是個個都是暴露狂? 有這樣的診斷? 有這樣的醫學邏輯?

是不是戀童癖, 難道不需要經過嚴謹的病史及生活史回顧以及各種腦部和生化檢查? 難道不需要先排除其他疾病, 比如腦部受傷, 比如憂鬱症, 比如精神分裂症, 比如智能障礙, 比如酗酒或嗑藥等等?

當一切都排除之後, 才來考慮這類性異常行為, 難道醫生不是這樣看病的嗎? 難道我們憑著一則沒頭沒腦的社會新聞, 馬上就能下診斷?

再說, 戀童癖做為一種病, 它的病因, 難道只是什麼童年缺乏關愛這麼 “抽象” 的一種原因? 難道不是更應該先考慮它的生物性因素, 比方說腦部hypothalamus部位的結構和有關性慾的內分泌 “異常” 等等. 為什麼老是 “一下子” 就 “大躍進”, 老是一下子就跳到這些並不擁有更多解釋力的所謂心理分析或生活經驗或什麼 “心結” 之類? 那類病因解釋, 幾乎可以 “應用” 到無數的疾病上.

我不是說這類解釋是錯的, 我是說, 不該老是用這樣一種高度簡化的方式或猜測來誤導社會大眾, 極度簡化所謂 “病因”, 太好萊塢了!

就好像同性戀過去不但是一種病, 也是一種罪, 如Allan Turing 那樣, 要是被發現就得強制送到精神科來治療, 注射賀爾蒙, 強制改變性取向.

戀童癖也一樣, 它是一種病, 更是一種罪. 我知道有些人希望給它除罪化, 這我倒不贊成, 但是, 做為一種病, 戀童癖絕不只是什麼心結或兒童時期沒人關愛或什麼對異性沒自信可以單獨解釋.

我沒說這些因素不能解釋, 我是說這些因素幾乎可以解釋一切. 當某類型因素可以解釋一切時, 其實也就等於說它什麼也解釋不了.

同性戀在過去仍是一種精神病的時代, 不也都是這類解釋嗎? 比方說對異性沒本事, 比方說缺乏自信, 比方說家庭教養方式如何如何, 比方說家庭成員性別比例, 比方說社交活動的屬性影響...就和我們現在用這類因素解釋戀童癖差不多. 但最大的決定因素, 在我看來, 不管是戀童癖或同性戀, 仍是生物性因素為主, 也就是腦部或生化功能等各方面的 “問題”.

同性戀已經不再是一種病, 不再是一種需要治療的 “問題” 或 “異常”, 但戀童癖仍是一種病. 不過, 我們應了解一點, 所謂 “病” 並不存在, “病” 只是我們 “創造” 出來的一種概念, 它只是跟大多數人 “不一樣” 的一種狀況. 為了維持某種 “秩序”, 我們於是給它一個標籤, 說它是一種病, 請醫生來介入, 用各種手段, 強制 “正常化”. 這段是題外話.

我要說的是, 一個醫療專業人員, 實在不應該針對你根本不可能了解的個案發言, 除非他是你的病人, 但是, 如果你就是他的醫生, 那你更不應該公開談論他的疾病. 如果你不是他的醫生, 我不相信有人能憑空診斷, 除非是囝仔仙.

當我們要談論一種病時, 就好好地談, 完整地談, 而不是迎合或配合媒體, 總是給出一種好萊塢式的八卦說明, 那只是讓人們更加誤解各式各樣的疾病和病人.

這也會讓別人看輕我們精神科醫師不是嗎? 如果我們明白的就只是這麼一些極度 simple-minded、好萊塢式的 “知識”, 那麼, 精神科這一行, 豈不是 “叫工讀生去幹就好了”?

我又錯了, 請大家原諒小的, 我不該講這些, 但我沒辦法, 台灣精神科實在太八卦. 我真不明白, 如果你無法控制記者的筆, 如果你不可能在螢光幕前有完整敘述的時間, 為什麼要接受採訪呢? 叫記者自己想自己寫, 我看答案應該也差不多.

更讓我感冒的是, 為什麼動不動就要以一種極度簡化的方式對特定族群給妖魔化或污名化? 特別是精神科醫生, 更不應該幹這樣的事. 我們是醫生, 不是法官, 就算是法官也是道德中立的, 他並不是在道德上定人的罪. 醫生更不應該如此.

我們要污名化一群人, 往往不需要造謠, 而只需要簡化, 把原本極其複雜或異質而多元的各種狀況或因素, 給極度簡化成某幾個simple-minded 的原因, 就好像政客總是以這樣的方式來詮釋異己一樣. 高度簡化就是一種污名化.

即便是一種 “罪大惡極” 的病, 我們難道不是應該促使更多的對話和理解? 難道我們以為隨便派給對方一個高度簡化的解釋, 對方就真的是那樣一種人?

比方說強暴犯, 我們應多聽聽他們怎麼說, 讓他們自己說, 而不是老是替他說, 替他解釋他自己, 甚至派給他一些很低能的八卦解釋. 比方說, “因為” 曾經如何如何, “所以” 如何如何: “因為” 曾經被女人嘲笑, “所以” 要強暴女人; 因為仰慕知識份子, 所以特別喜歡強姦知識份子, 因為幼年曾經如何如何, 所以長大後有心理什麼陰影等等.

這類八卦解釋不一定錯, 但它太簡化, 太氾濫, 太反智, 太好萊塢, 太沒有誠意, 它扭曲了豐富的人事物內涵, 扭曲了我們對人事物真實的理解.

我又錯了, 就當做我沒說吧. 請同行不要誤會, 我絕不是壞人, 雖然缺點很多, 毛病一堆, 但人格和精神應該都很正常, 我講這些,純粹出於好意, 而無意得罪誰. 請同行恕罪...

陳真 2005.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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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醫師:擄童犯 多因幼年缺關愛

記者曾增勳/桃園縣報導


強擄男童的單車怪客陳國龍落網,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世杰認為,陳國龍一再強擄男童,可能與他成長背景有關。警大犯罪研究所教授張平吾說,從犯罪心理研判,戀童狂多半與幼年欠缺關愛或受創經驗,長大變加害人。

許世杰表示,從陳國龍的行為研判,他似乎有戀童癖傾向,通常這種人對自己沒有信心。這種心理,可能是他個人幼時受創或是曾遇上類似情境造成。

張平吾則說,陳國龍的行為,屬於變態戀童狂的一種,這種人多半在小時候缺乏關愛,或幼年成長曾受創傷,有被害經驗,無法自己控制衝動,要靠變態性慾來渲洩,必須藥物配合心理治療。

【2005/10/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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