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見國外影片上警察說:「你可以保持沈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呈堂供證。」,大概意思是這樣。
但說話故意顛三倒四,所說的每一句話都不可信,我看法官也傷腦筋。
這是「胡扯的自由」。法官似乎不會因為從頭到尾扯謊、並且死不認錯而加重其刑,是嗎?
沒去泰國,去過一次,然後是兩次,三、四次。然後說,那次不算,那是去XXX,然後被看見與某嫌疑人士一起,然後可能又會說喔,我可真是忘了。
前任及現任的台灣大頭目也都蠻會這招的。
我家的狗不至於會這樣。狗狗智力不同,但性格卻頗為一致,愛你便對你搖尾巴。甚至年老、眼睛失明後,聽見我的聲音,還是會慢慢地靠近我。這我喜歡,單純、真誠。
就像開會或約會一樣,說好八點,但是總是有人姍姍來遲,幹!我只能氣在心裡,也沒辦法說服自己下次要如法炮製。
陳真兄,台灣不能待,但有家有眷,能去哪裡啊?只能繼續忍?
李權芳
發佈日期: 2005.10.14
發佈時間:
下午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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