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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1.16 發佈時間: 下午 6:50
我再簡單問一次:

這樣一張被你說得醜陋不堪的傳單,具名散發的那個人,究竟如何 "不堪入目"? 如何 "醜陋"? 為何讓你對她 "幻滅"?

你因此說你 "期許" 這是冒名散發,否則就太不堪入目.

你不但莫名其妙抹黑她,甚至還為她 "感慨" 一番,說她有如此的 "下場" (請問什麼下場?),說她走上 "末路" (請問她走上什麼末路?)

那位被傳單點名批評的人,現在是民進黨大老,吃香喝辣,最近還跑出來做一些打擊異己的政治表演.他算不算走上政治 "末路"?還是飛黃騰達,廣受選民愛戴? (這一題不用答)

我不相信我表達能力那麼差,差到讓你看不懂我寫的任何一個字.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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