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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1.22 發佈時間: 上午 4:58
台灣真是什麼怪事都有,民進黨五年前上台不久就辦反核四遊行,對自己示威,要求政府廢核電,自己對自己要求,自己對自己示威!!.

現在也是,為了搞臭選舉對手,居然自己抗議自己.甚至連三十六年前的一封黨國不分的公文,都能讓陳水扁視為選舉寶物,搞起歷史哲學來了,十分形而上.

怪事這麼多,而台灣人的忍耐度卻似乎沒有極限.

陳真 2005. 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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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2  中國時報

蘇嘉全打蘇嘉全嘴巴

呂蓬仁/彰化員林(公務員)


內政部長蘇嘉全參加民進黨台中市長候選人所辦拚治安遊行,還要台中市長為治安差道歉,乍聞以為聽錯了,看報紙也寧信自己眼花。

翻開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內政部設警政署,掌理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統一指揮、監督全國警察機關,執行警察任務;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台中市犯罪猖獗惡名昭彰,治安排行榜常敬陪末座,除都會人口聚集與警力不足地利人和因素外,市長難辭其咎、部長恐亦指揮監督之「責」無旁貸!

再從公務員服務法角度研究,其法規定市長與警政署長(或內政部長)皆警察局上級長官,市長為行政監督,屬兼管長官;署長(部長)為業務監督,屬主管長官,此由過去警察首長人事權,縣市長僅橡皮圖章無權置喙、府會與議會警局頂多派副局長參加,絲毫不重視地方政府可見一斑,故台中市治安不好,內政部長需負更大責任,部長跑去台中遊行拚治安,豈非蘇嘉全施壓蘇嘉全、蘇嘉全要蘇嘉全道歉之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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