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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 發佈日期: 2005.06.07 發佈時間: 上午 3:20
在這個網站看到這個國立新化高工一名化工科高二學生虐狗事件新聞,根據新聞內容,面對一個高中學生,我們大人所展示給他的生命教育,完全不可取!就是罪犯審判,也要有個辯護律師,一個為罪犯辯護的律師,這才是一場符合公義原則的審判。學校,做為一個教育的場所,它原是莘莘學子們除了家庭之外,一個最溫暖的所在,老師是孩子的翼,教導他們如何會這個會那個如何去飛翔,教育場所不是法庭監獄,孩子犯了錯,需要的是正確的教導,而不是侮辱他們心靈人格等等莫名其妙的粗暴正義,正義的長相如果如此,那還不如離得遠遠的,真是莫大的傷害與浪費!很心疼這位學生必須接受這麼多自以為是的正義指責,希望校方能夠明白自己真正的立場,給予適當的處理,包括學生的心理建設等,不要把全部的錯誤,統統金手指胡亂比劃一圈,指來指去反正罪魁禍首就是你、你、你。這樣簡化的正義,讓我們如何能在其中安身立命。完全想沒有的沉!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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