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沒有 at May 22, 2005 02:43 AM
這樣說好了,要「媒體自律」是什麼意思?把這句話講得比較具體清楚,比如說,媒體採訪太粗暴,已經傷害了具體個人的安全、名譽等等等,最好乾脆直接進行媒體點名,指明媒體到底是那個地方處理不當,越是能夠針對議題做不斷聚焦的「呼籲」,這樣的呼籲,才有公眾意義,其實,這,就是教育。
對於一個議題,能夠做不斷聚焦、實質的討論,這個議題,才不會像節目慶典的氣球,再說一遍,是,氣球,不是皮球,五彩繽紛的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寫在氣球上,但那些氣球,根本,永永遠遠,飛不到天上。
這,又是一個,廢話。
後記:在word 寫完這些補充,要轉貼上去的時候,才看到陳真已經回應了一篇大文章。不過,我不是來討論的,也沒有要討論什麼;這個[媒體自律]的發言,只是有感而發。
沒有
發佈日期: 2005.06.08
發佈時間:
上午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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