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各位饒了小的吧,算我無能為力,無力保護自己,也無力說明清楚。
我從來沒說不歡迎私下寫信來。正好相反,如果你無能討論「事情」,卻只是想「指教」一個「人」,那請私下來信指教或謾罵或幹什麼都行。回不回信我不敢保證,但你四處公開指教或甚至對人污衊、議論、扭曲,不但敗德,而且侵權違法。我只是一時無能把你們統統送上法庭,而不是真的願意忍受這些可恨之事。
各位不妨用關鍵字去查一查,那是大約三、四年前的事,交大宿舍曾有些學生手機被偷,涉嫌偷竊的是一個十八歲少年。結果交大學生不但公佈這位少年的姓名、地址、電話、相片以及他的家人、爸媽等各種身份資料,並且污言穢語,盡情侮辱嫌犯及其家人,並鼓吹大家給他一點什麼私刑或教訓或鼓吹打電話騷擾其家人等等,各種敗德、侵權言行毫無節制地公然進行。
每天幾千幾萬人出沒的這樣一個學校網站,居然沒有半個人對此一惡行吭聲。有朋友跟我講這事,於是我就託人貼文制止,並貼郵票寫了封信給交大校長及交大電腦資源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結果沒有半個人有任何回信或回音。這在西方社會,校長恐怕得下台謝罪才行,在台灣卻完全不理不睬。
今天我若是某某醫學院院長或教育部長,我不相信這位校長會不理不睬。他不但不理不睬,很巧地,幾天後我卻在報上聽到那位校長在講一些有關仁義道德的美妙言論,鼓舞世人,並且說他很以交大學生為榮。
我在交大網站上請人貼了文章,表示我認為這事情很不應該,之後,學生們竟然集體興奮起來,集體把箭頭指向我這個仗義執言的外人,就像獵殺女巫那般興奮,用各種很不可思議的污穢、侮辱字眼和騷擾手段,對我進行攻擊,前後持續了大約一個多月。我相信,那些足以告上法庭的抹黑、侮辱言論,到現在肯定都還可以在網路上找到。這就是台灣。
我不願再和台灣菁英們有任何接觸,畢竟跟一團污濁、不見人影的「空氣」打爛仗不是我所喜歡;我只對一種純粹的思考感興趣,很不喜歡解釋、說明、澄清、對罵等等(誰能罵一團匿名的空氣?)。所以,請別再轉寄轉貼我的文章到任何台灣菁英任意出沒、為所欲為的地方。(我所見網站不多,但至今還沒見過哪個中文論壇或留言板是合格的、嚴格遵守規範的;絕大部份毫無規範,就像一群會吸人血的蛆蛆一樣,很可怕。)
交大偷竊事件中,可怕的不只是那些公然傷害嫌犯及其家人的學生,而是所有集體坐視這些惡行的人。這意味著人們並不是真的在乎什麼。所謂理想,似乎只是一種酷炫「話題」,一種「做學問」的材料或升官階梯或鬥爭異己的工具。
台灣很能跟上流行,別人有部落格(blog),我們馬上就有,別人有什麼,我們馬上就會有,別人談什麼進步話題,我們馬上也能談得如火如荼。可是,你想學開車的同時,你更應該學煞車,你想學開藥處方的同時,你更應該明白藥物的限制,包括劑量與副作用,你想學人家搞論壇,就應明白別人對於議論想法的種種嚴格規範以及對自由對人格對人權的尊重。
匿名為所欲為,不叫自由人,而叫低能敗德的窩囊暴民。毫無節制的言行,更不是自由,而是暴行。不會煞車,你不可能開車上路;不懂藥物效用與副作用,你也不可能開處方;沒有任何道德規範的自由,是自由之最大敵人,而不是自由。如果沒有人願意遵守交通規則,大家儘可隨心所欲勇猛亂竄,那麼,根本沒有人能上路。
那樣子的窩囊生活和陰暗、躁動行為,究竟有什麼樂趣可言,我真不明白。純純粹粹思考想法、議論事情,不是才有趣味可言嗎?
台灣人中選舉毒已深,心靈、人品敗壞徹底。我常希望上帝毀滅這個島和這些人,我若必須死在裏頭也甘願。這樣一個島,如果無法改變,上帝為什麼不毀了它呢?主啊,毀了它吧,雖然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陳真 2005. 8. 3.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8.03
發佈時間:
下午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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