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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則留言。
不明白 發佈日期: 2005.10.14 發佈時間: 上午 8:55
楊儒門善舉:在世界展望會長期認養兩名貧童,但他被捕後,世展會拒絕他繼續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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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展會為什麼要拒絕這個認養?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4 發佈時間: 上午 12:00
李敖質詢時說,李遠哲曾經最高同時擁有13個頭銜,從救災到教育,有沒有做錯的、做得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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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聲聲逼問 李遠哲為教改道歉

【2005/10/13 聯合晚報】

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


當立委李敖對上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大師對大師,李遠哲不但被逼著因教改會的表現未達社會期許而公開道歉,還承認民進黨政府未做得更好,特別是政策精準度與人才操守部分。

上午李遠哲赴立法院科資委員會進行中研院業務報告,不料對上跑來插花的李敖,當場演出一場激烈的攻防戰。對戰結果,李遠哲不但過去的一言一行通通被翻出來,甚至還得為自己這些年來做得不好的事情道歉和檢討。

抓著李遠哲大學考試卷的李敖,先以和李遠哲台大同屆同學的身分開場,然後質疑,李遠哲2000年站出來挺阿扁,提出向上提升的理論,台灣現在到底提升沒有。

李遠哲承認,台灣的自由民主的確有提升,但是執政者有些政策精準度太粗糙,而有些人的操守還要更好。在李敖的逼問下,李遠哲無奈地說,對於現在民進黨政府的確有點失望,因為未做得更好。

台灣教改到底做得如何?李敖質詢時說,李遠哲曾經最高同時擁有13個頭銜,從救災到教育,有沒有做錯的、做得不好的?李遠哲回台灣後,在教育上的影響,卻讓李敖的兒女每天熬夜念書,看了都心疼,要求李遠哲向他與社會道歉。

李遠哲答覆時表示,他未能影響教育改革工作,他希望紓解學生升學壓力,沒想到卻增加學生的負擔,這是他個人覺得有錯的部分。

李遠哲強調,教育是共同的責任,改革也不是一個人的事和責任。教改會畢竟只是討論方向與方案,然後交給教育部做決策、執行,並沒有實際的權力,因此影響力有限。但是社會對於教改會的期許很大,而教改會做不到,他願意和教改會向各界道歉。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3 發佈時間: 下午 11:52
李敖逼認錯 李遠哲為教改道歉

【中時電子報 】2005 / 10 / 13

楊欣怡/台北報導一代大師李敖今天在立法院科資委員會上,讓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踢到大鐵板,在李敖的要求下,李遠哲首度承認教改的錯誤,李遠哲表示,教改當初是希望可以抒解學生的升學壓力,但結果是10年下來,學生壓力更重,這是身為教改倡議者的他,必須向大眾道歉的。

李敖在質詢時指出,李遠哲向來為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員們每天挑燈夜戰做研究而欣慰,但李遠哲可能不知道,很多不該這樣挑戰夜戰的小朋友,這些年也越來越拚命,像他的女兒現在念國小,每天念書到晚上11點,他的兒子現在念國中,每天念書到晚上12點,李敖問李遠哲,「教改到底有沒有造成錯誤」?「這10年下來,身為教改主要人物的李遠哲,到底有沒有一件事是要認錯的」?

李遠哲先是表示,教育改革是社會共同的責任,他一直未能影響教育部的政策,但隨後在李敖追問下,李遠哲承認,教改的目的要抒解學生的升學壓力,但是這10年來不但沒有做到,反而升學壓力更大,他願意就這件事向社會大眾道歉,因為社會對於教改會有太大的期待,但教改的結果卻未能做到。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3 發佈時間: 下午 11:32
英國作家Harold Pinter (http://www.kirjasto.sci.fi/hpinter.htm) 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見今天的 BBC (http://news.bbc.co.uk/1/hi/entertainment/arts/4338082.stm). 之前哈巴狗電台介紹過這個人,是個很積極的反戰反帝人士。他曾聲援米洛塞維奇,他說,要審判米氏,就也該把柯林頓繩之以法才對,見舊《衛報》(http://www.guardian.co.uk/yugo/article/0,2763,527546,00.html)。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3 發佈時間: 上午 3:53
我不否認那類 "通俗" 的心理分析式的病因解釋,不過,一來,它的解釋力實在太低,二來,當這類解釋以一種實證性質的證據出現時,我們不禁要納悶,它是怎麼得來的? 解釋者是怎麼知道的? 除了事實性的統計之外,種種闡釋是怎麼被發現的? 是想當然耳嗎? 第三,既是實證,那麼,在什麼條件下,解釋者願意放棄這些(在我看來很空洞的)解釋? 還是它東方不敗? 永遠成立? 永遠可以任意套在病人頭上?

說它空洞是因為,它其實比較像一種修辭,一種演說,一種僅能針對個案而無法原則化的文學式理解,而不是一種證據. 證據若不是一種實證,就是一種像數學那樣的套套邏輯,它是可以驗證或否證的,但修辭則否,修辭說完了事,提供一種想像,而不是提供一種證詞.

在這個意義上,我是不排斥佛洛伊德的,但一旦脫離了這個層次,一旦把修辭式的解釋當做一種實證說明,那就令人想吐了.這幾乎就是八卦精神醫學的一個基本特徵,很廉價,提供修辭誰不會?

修辭就是一種八卦,你沒辦法多問對方 "你怎麼發現的?",八卦男女沒有什麼發不發現,他只是根據某種 "想當然耳" 自己發明的.

就好像一般左鄰右舍一些歐巴桑歐吉桑一樣,很熱衷於談論是非,並且永遠能提供各種解釋. 你沒辦法追究他們這些解釋這些八卦的 epistemology, 你沒辦法問他們 "你們是怎麼知道的?" "你怎麼知道盧靚是個壞女人,以肉體為前途晉身階? 你怎麼知道的? 難道是她告訴你? 還是你跟她一起串通設計仙人跳?" "你怎麼知道他懷著什麼心眼? 你在場嗎? 你是他們的好朋友嗎?"...

八卦男女不需要做任何研究,憑空就能知道許多 "想當然耳" 的答案. 當他們言之鑿鑿時,他們應該想一想,到底有沒有什麼是他們無法如此解釋的?

我看以前同性戀仍是一種精神疾病時,它的這類 "通俗" 病因解釋,跟強暴犯跟戀童癖還挺像的,只差沒有整個照抄. 不外就是人格上有什麼缺陷(比如自卑,畏縮),社會活動上有什麼毛病,家庭關係或童年經驗有什麼毛病...等等.

我沒說這些是錯的,但它們也絕不會是對的,因為它們根本沒有對錯,這些只是一種修辭,一種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現在如果你以這樣的眼光看待同性戀者,人家會覺得你很怪,很不政治正確,很落伍.

這意味著許多病,其實有很強的建構本質,是根據某一種社會需要給建構出來的. 當我們先給一群人貼上個標籤之後,再來慢慢找理由,"證明" 他的確 "適合" 這個 "病" 的標籤.

廣義來講,所有病都是建構而來,建構的基礎之一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大家都找大人上床,你怎麼找小孩? 你一定有病. 但是,假設有這麼一個社會或星球,大多數人的性感女神統統是三歲以下小孩,那麼,喜歡大人的就是有病,也許可以說是一種戀成人癖,小孩不愛,愛什麼成人?!

當然,人慢慢老了,機能衰退,各種器官出現問題,步向死亡,這是自然過程,但即便是這樣的自然過程,"病" 仍是我們發明的一種概念,就好像風一來,雲就稀了散了,但我們不會說雲之稀散是一種病,也不會說葉落花凋是一種病.

我們說某些植物得了 "病",收成不好,這個病,仍然是一種概念上的發明,而不是真的有個東西先天存在就叫做 "病",就好像錢不過就是一張紙,它之所以是錢,是因為我們說它是錢.病也一樣,腿斷了我不否認,肺發炎起泡了,我也不否認,就好像我不否認某一張紙的存在一樣,但這紙稱為 "錢",或那些生理現象稱為 "病",卻是我們所賦予的一種概念.

當一顆哈蜜瓜長得又大又甜,比一般的大兩倍,我們說育種成功,而不會說它是病,但是當一個人身高三公尺,我們會說他得了 "巨人症".

講這些或許聽了打呵欠,但是,對一個唸科學或唸醫學的人來講,太過於相信 realism, 總是很傻的一件事. 但我看八卦精神醫學似乎就有這種調調.

我沒說肺炎是假的,也沒說癌症是虛構,我只是說,病不是一個先驗的存在物,不是 "a priori",不是地老天荒一直就存在某個地方. 相反地,它是我們的一種經驗產物,是透過一種概念來掌握,賦予一種語意上的 "存在".

很多人以為建構就是虛構,一聽到建構就以為是在揭發什麼真假. 不是這樣,這一切只是在說一種 "觀看者" 和 "被看者" 之間的關係,透過這層關係的建構,於是我們有了知識,有了概念,有了一個東西叫做 "世界".
吳宥蓉 發佈日期: 2005.10.12 發佈時間: 下午 1:21
讀過幾本關於近年來常被用於犯罪學的心理描繪技術書籍,似乎與媒體上常見的諸多精神分析理論基調類似???

我百分百贊成您說的:
"病與罪當然很難截然二分,但即便是在一種灰色地帶,醫生眼裏仍只有病人,而沒有犯人,更沒有壞人. 病是道德中立的,至少概念上朝向中立. 醫生是使人 "正常",不是使人 "變好". 要變好,應該找牧師或法師,不是找醫師. 醫生的營業項目裏,沒有道德這一項.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2 發佈時間: 下午 12:30
中國大陸精神病專業醫生嚴重匱乏

中央社 2005 / 10 / 12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據中國精神病學專家鄭良緣透露,中國精神病專業醫生與精神病患者之間的比例差距高達一比兩萬,換句話說,一名精神醫師必須照顧兩萬個精神病人。而專業心理咨詢師和心理疾病患者的比例差距更是離譜,顯示中國社會慣性心態和制度障礙成為治療精神障礙最大難題。

新華社報導,中國衛生部調查發現,目前中國精神疾病患者約有一千六百萬人,還有約六百萬癲癇患者,精神疾病所造成的負擔正在以顯而易見的勢頭增長。相比之下,中國目前真正具備精神病診療能力的從業人員的比例卻很小。

鄭良緣指出,精神疾病的高發地區之一北京市,有各種精神、心理障礙人群超過一百萬,但只有六百多名精神病醫生,相當於平均每位醫生要為兩萬多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務,即使加上登記註冊的心理咨詢醫生,也遠遠不能滿足需要。

從事多年精神衛生工作的安定醫院姜佐寧教授表示,北京地區的精神病人數量上升迅速,特別是焦慮症、抑鬱症和老年期精神障礙的病人明顯增加。其中焦慮症病人的患病率已經從以前的不到百分之二,上升到了百分之三點五左右,老年痴呆病人也有十萬人左右。

一方面,精神病和心理疾病診療需要相當專業的知識,僅靠臨時客串無法徹底解決精神和心理疾患;另一方面,則是培訓體系和資格認証部門仍很不上軌道。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常務理事胡順之教授指出,中國目前三千多名心理咨詢從業人員,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仍集中在醫院和學校兩個領域。相對於美國每千人中有一名心理咨詢師、德國每兩千人中有一名咨詢師的比例,中國無論在質量上、數量上和分佈上,和發達國家都相距甚遠。

專家認為,對精神病學和心理學的「社會慣性心態」是造成這類學科人才不足的關鍵因素。精神病在人們心目中被認為是難以啟齒的疾病,病人及其家屬都承受很大的壓力,試圖掩蓋家中病人或自己病情成為這類患者和家庭最常見的做法。這種因素導致精神病學醫生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形成了「重視不足」、「人才匱乏」的惡性循環。941012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2 發佈時間: 上午 9:07
還沒罵完,續前.

醫生不是法官,不是道德家,更不是警察,醫生面對的是病人,一個生病的人,而不是一個犯法的人.

犯法的人經常有病,但病仍是病,醫生沒有理由參與社會的某種道德評價或法律裁判. 強姦殺人再怎麼罪大惡極或道德敗壞,都不干醫生的事. 強暴犯本來就不是一種病,醫生治療的不是一種強暴病,而是少數強暴犯所可能合併的其它疾病或問題.

病與罪當然很難截然二分,但即便是在一種灰色地帶,醫生眼裏仍只有病人,而沒有犯人,更沒有壞人. 病是道德中立的,至少概念上朝向中立. 醫生是使人 "正常",不是使人 "變好". 要變好,應該找牧師或法師,不是找醫師. 醫生的營業項目裏,沒有道德這一項.

越是落後社會,精神科醫生越像個警察,越像個法官,越像個牧師,不但講六法全書,也談四維八德,甚至關心國家領袖主義,卻反而不太講科學.

該科學時,就要唯科學是從,與科學無關時,就不要故做科學狀,講一堆好萊塢式的 "假科學". 比方說,把佛洛伊德式的解釋(interpretation),當成說明(explanation),當成描述(description),把說詞當證詞,講得跟真的一樣,就是一種偽科學.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2 發佈時間: 上午 4:51
我不是故意要得罪人或當個烏鴉嘴, 我知道台灣精神科是不好惹的, 但實在受不了這樣一種八卦精神科文化. 像底下這案子, 這人誘拐小孩去玩, 他又沒承認性侵害, 但精神科醫師卻已經率先替他定罪了.

好吧, 就算將來或許承認性侵害小孩, 這就叫做戀童癖(paedophilia) 嗎? 對小孩的 sexual abuse 就是戀童癖? 那麼, 天體營是不是個個都是暴露狂? 有這樣的診斷? 有這樣的醫學邏輯?

是不是戀童癖, 難道不需要經過嚴謹的病史及生活史回顧以及各種腦部和生化檢查? 難道不需要先排除其他疾病, 比如腦部受傷, 比如憂鬱症, 比如精神分裂症, 比如智能障礙, 比如酗酒或嗑藥等等?

當一切都排除之後, 才來考慮這類性異常行為, 難道醫生不是這樣看病的嗎? 難道我們憑著一則沒頭沒腦的社會新聞, 馬上就能下診斷?

再說, 戀童癖做為一種病, 它的病因, 難道只是什麼童年缺乏關愛這麼 “抽象” 的一種原因? 難道不是更應該先考慮它的生物性因素, 比方說腦部hypothalamus部位的結構和有關性慾的內分泌 “異常” 等等. 為什麼老是 “一下子” 就 “大躍進”, 老是一下子就跳到這些並不擁有更多解釋力的所謂心理分析或生活經驗或什麼 “心結” 之類? 那類病因解釋, 幾乎可以 “應用” 到無數的疾病上.

我不是說這類解釋是錯的, 我是說, 不該老是用這樣一種高度簡化的方式或猜測來誤導社會大眾, 極度簡化所謂 “病因”, 太好萊塢了!

就好像同性戀過去不但是一種病, 也是一種罪, 如Allan Turing 那樣, 要是被發現就得強制送到精神科來治療, 注射賀爾蒙, 強制改變性取向.

戀童癖也一樣, 它是一種病, 更是一種罪. 我知道有些人希望給它除罪化, 這我倒不贊成, 但是, 做為一種病, 戀童癖絕不只是什麼心結或兒童時期沒人關愛或什麼對異性沒自信可以單獨解釋.

我沒說這些因素不能解釋, 我是說這些因素幾乎可以解釋一切. 當某類型因素可以解釋一切時, 其實也就等於說它什麼也解釋不了.

同性戀在過去仍是一種精神病的時代, 不也都是這類解釋嗎? 比方說對異性沒本事, 比方說缺乏自信, 比方說家庭教養方式如何如何, 比方說家庭成員性別比例, 比方說社交活動的屬性影響...就和我們現在用這類因素解釋戀童癖差不多. 但最大的決定因素, 在我看來, 不管是戀童癖或同性戀, 仍是生物性因素為主, 也就是腦部或生化功能等各方面的 “問題”.

同性戀已經不再是一種病, 不再是一種需要治療的 “問題” 或 “異常”, 但戀童癖仍是一種病. 不過, 我們應了解一點, 所謂 “病” 並不存在, “病” 只是我們 “創造” 出來的一種概念, 它只是跟大多數人 “不一樣” 的一種狀況. 為了維持某種 “秩序”, 我們於是給它一個標籤, 說它是一種病, 請醫生來介入, 用各種手段, 強制 “正常化”. 這段是題外話.

我要說的是, 一個醫療專業人員, 實在不應該針對你根本不可能了解的個案發言, 除非他是你的病人, 但是, 如果你就是他的醫生, 那你更不應該公開談論他的疾病. 如果你不是他的醫生, 我不相信有人能憑空診斷, 除非是囝仔仙.

當我們要談論一種病時, 就好好地談, 完整地談, 而不是迎合或配合媒體, 總是給出一種好萊塢式的八卦說明, 那只是讓人們更加誤解各式各樣的疾病和病人.

這也會讓別人看輕我們精神科醫師不是嗎? 如果我們明白的就只是這麼一些極度 simple-minded、好萊塢式的 “知識”, 那麼, 精神科這一行, 豈不是 “叫工讀生去幹就好了”?

我又錯了, 請大家原諒小的, 我不該講這些, 但我沒辦法, 台灣精神科實在太八卦. 我真不明白, 如果你無法控制記者的筆, 如果你不可能在螢光幕前有完整敘述的時間, 為什麼要接受採訪呢? 叫記者自己想自己寫, 我看答案應該也差不多.

更讓我感冒的是, 為什麼動不動就要以一種極度簡化的方式對特定族群給妖魔化或污名化? 特別是精神科醫生, 更不應該幹這樣的事. 我們是醫生, 不是法官, 就算是法官也是道德中立的, 他並不是在道德上定人的罪. 醫生更不應該如此.

我們要污名化一群人, 往往不需要造謠, 而只需要簡化, 把原本極其複雜或異質而多元的各種狀況或因素, 給極度簡化成某幾個simple-minded 的原因, 就好像政客總是以這樣的方式來詮釋異己一樣. 高度簡化就是一種污名化.

即便是一種 “罪大惡極” 的病, 我們難道不是應該促使更多的對話和理解? 難道我們以為隨便派給對方一個高度簡化的解釋, 對方就真的是那樣一種人?

比方說強暴犯, 我們應多聽聽他們怎麼說, 讓他們自己說, 而不是老是替他說, 替他解釋他自己, 甚至派給他一些很低能的八卦解釋. 比方說, “因為” 曾經如何如何, “所以” 如何如何: “因為” 曾經被女人嘲笑, “所以” 要強暴女人; 因為仰慕知識份子, 所以特別喜歡強姦知識份子, 因為幼年曾經如何如何, 所以長大後有心理什麼陰影等等.

這類八卦解釋不一定錯, 但它太簡化, 太氾濫, 太反智, 太好萊塢, 太沒有誠意, 它扭曲了豐富的人事物內涵, 扭曲了我們對人事物真實的理解.

我又錯了, 就當做我沒說吧. 請同行不要誤會, 我絕不是壞人, 雖然缺點很多, 毛病一堆, 但人格和精神應該都很正常, 我講這些,純粹出於好意, 而無意得罪誰. 請同行恕罪...

陳真 2005.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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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醫師:擄童犯 多因幼年缺關愛

記者曾增勳/桃園縣報導


強擄男童的單車怪客陳國龍落網,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世杰認為,陳國龍一再強擄男童,可能與他成長背景有關。警大犯罪研究所教授張平吾說,從犯罪心理研判,戀童狂多半與幼年欠缺關愛或受創經驗,長大變加害人。

許世杰表示,從陳國龍的行為研判,他似乎有戀童癖傾向,通常這種人對自己沒有信心。這種心理,可能是他個人幼時受創或是曾遇上類似情境造成。

張平吾則說,陳國龍的行為,屬於變態戀童狂的一種,這種人多半在小時候缺乏關愛,或幼年成長曾受創傷,有被害經驗,無法自己控制衝動,要靠變態性慾來渲洩,必須藥物配合心理治療。

【2005/10/11 聯合報】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11 發佈時間: 上午 6:21
不會不會,不會觸犯幫規,幫派好像已經習慣了.

我一般只怕人家要我網路問診,我又不是囝仔仙,網路哪有可能問診?! 只要不是個人的問題,概念問題儘管問沒關係.

我不知道有沒有誤解妳說的,我就說我想說的吧.或許妳的問題也是我的問題.

我常批評精神科,聽起來這個科彷彿一無是處,但我其實並不這麼認為.我反而是覺得,台灣精神科一直沒有得到基本的重視,因為它是賠錢科,無法幫醫院賺大錢,所以資源很有限,加上台灣社會對精神科有許多誤解,甚至鄙夷,這更阻礙了它的正常發展.

在我還在唸大三時,我就想將來畢業後走精神科,一個老師聽到傳言嚇一跳,這小子是不是瘋了? 於是找我去約談,他說我是 "人才",不該 "埋沒",他說,精神科是那些 "考最後一名" 的人在走的科,"叫工讀生去當就好了". 當時我沒說什麼,默然無語.

因為我的黨外人士身份,剛上大學時,校外許多同志就常認為我大概不可能平安唸完七年畢業. 但想不到我還是畢業了. 畢業前一年,中時晚報有個 "人物介紹" 來採訪,是一個跟我挺熟的記者,她問我將來要走哪一科,我說精神科.原因呢? 我說原因是因為這科沒有人要走,那我來走好了;我還說,"精神上的痛苦比肉體的痛苦更痛苦".

換句話說,我是滿懷著希望與抱負走上精神科,但當了醫生沒幾天,就開始覺得挫折.挫折有些來自這個科的封閉與固有 "文化",有些則來自社會. 後者大概很接近妳要問的問題.

簡單說就是,我認為精神科這個醫療團隊,可以做很多事,但因為它不但無法幫醫院賺大錢,甚至常常賠本,所以,各種該做的事,其實都不存在,不但不存在,整個社會結構也不支持,完全缺乏相應的機構和人員配合.

比方說,我常接觸到流浪兒童或家庭有問題的兒童,這些兒童有些本身就有些精神或情緒上的問題(不管先天或後天),可是,我怎麼幫他呢? 根本幫不了.因為這不是一個人能做的事. 這些事要能做好,必須有相關政府單位及數量足夠的社工人員,以及豐富的經費,加上各種特殊教育人員或機構等等等的人力物力之大量投入,所謂治療或醫療處置或社會安置才有可能進行,否則你還能怎麼樣?

記得十三年前,馬偕常有個智能不足的小朋友跑到急診室玩,後來我查到一些訊息,他爸爸因案入獄,母親生病,於是他就沒人管了,常隨地跟路人要食物吃,大概幾個月才洗一次澡.

後來我就利用下班時間,連絡了家扶中心,他們要我把他帶過去,我連哄帶騙好不容易帶了過去,請他們幫忙這個小朋友,給他一個適當的安置,並找人拜訪他家.

幾天後,他又出現在急診室,偷跑回來了. 我於是又連哄帶騙,再送回去. 隔天,他又回來了.

後來,我還是再度打電話給台北縣社會局,他們講了一堆毫無意義的官腔官調,比方說什麼請他的家長帶他來局裏申請什麼補助,比方說什麼要我先確定他是設籍台北縣或台北市.

這例子沒什麼特別,但光是做這麼一些對當事人其實沒有幫助的打聽和處置,就不知道忙了多久,累壞了,因為上班已經夠累.

可是,這樣的例子不是一個,而是無數個. 如果沒有一種健全的體制和豐富的人力物力,根本不可能做任何事. 當一個醫生,你只能不斷開藥開藥開藥,每天面對無數病人,就像個檳榔西施那樣,不斷開處方.

這裏頭有個問題就是,台灣人太愛看醫生了,而且相信什麼大醫院大醫師,於是這些大醫院就忙得一塌糊塗,像xx 醫院還曾經測量醫生看病速度,以秒為單位,企圖求得最大利潤.

台灣病患就是喜歡這樣一種人山人海的感覺,彷彿這才是名醫,可是,這樣的醫院,醫療品質會好嗎? 病人那麼多,他有可能好好看病嗎?

像英國,一個精神科醫生一個禮拜的病人總數,大概不到台灣醫生看兩個小時的病人總數.在這種情況下,前者當然能好好看病,後者則只能犧牲品質.

在英國,社工系統很發達,許多獨居老人天天都會有社工人員訪視,協助生活起居,不但免費,而且是玩真的,不像台灣這一切全是假的,騙人的,幾乎毫無功能.

這也許是因為我們社會看不起這些助人卻收入不高的人,比方說社工,地位很低,這是很糟糕的一件事.這些最重要的工作,我們反而看不起,反而不願去做,並且鄙視那些去做它的人,彷彿沒出息似的.

妳看,台灣的醫院,社工人數都很少,而且他手上根本沒有資源,不但做不了那麼多事,他就算想做,整個大環境也不配合.

你問的強暴犯的醫療處置也一樣,精神科能做的事當然很多,這類犯人的確需要一種協助,一種監督,甚至是一種藥物治療或心理治療,但是,所有這一切,在台灣幾乎都不存在.

請同行別欺騙社會說它存在,我講的存在是真的存在,不是虛設,不是虛應故事,不是一個人處理成千上萬的個案.

甚至就連有些病人犯了罪,入了獄,獄方卻不准他繼續吃藥,百般刁難,說什麼這個規定那個規定. 家屬無奈,跑來找你幫忙,你寫信告訴獄方說,這個犯人需要某些藥物,我是他的醫生,我可以證明他有這個服藥上的需要.

對方會理你嗎? 不會. 你得發飆或抬出什麼頭銜或直接找監獄主管,經過一番抗爭,然後彷彿這個病人才能獲得一種特權似的,獲得吃藥或就醫的權利. 但獄方隨時還是會刁難,或甚至製造一些你說不要製造在他身上的壓力刺激或言語刺激,總之他根本不會管這個人的死活.

我今年春天在台灣待了兩個月,整天跑公家單位,幫忙辦理一位家人的貧民補助和身份證補發, 前後折騰了一個多禮拜,氣得差點要去找陳水扁幫忙關說.

改天把那個經過寫出來,很不可思議.在台灣,你總得亮出什麼頭銜或身份或你跟市長院長跟什麼長的關係,然後才能辦好一件小事.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他不把你當人看,特別是當你顯得很寒酸時,別人更不把你當人看.

病人的遭遇也一樣,更不用說犯人了.

我講不完這一切,大概要講三個月才講得完這麼多醫療上的無奈和冤情. 基本上,台灣是個很野蠻的社會,今天我在蘋果日報上看到一篇社論,挺有道理.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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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軟體差

蘋論

2005年10月10日

台灣真的很棒,「加護病房」(ICU)的密度全球第3,每10萬人有26張床,僅次於美國的30.5和德國的28.6張床,遠高於日本的11.8和英國8.6張床。可是,還是出現邱小妹找不到加護病床被迫轉院而死亡的悲劇。

台灣加護病房的密度全球第3。圖為北醫急診部加護病房。資料照片

缺乏對人性關照

這個現象說明了我們硬體厲害,軟體很遜的事實。軟體就是對待生命的態度,就是人性化的關照和信念,以及據此發展出來的制度文化和工作習慣。越是後來的經濟體,雖享有「後來者的優勢」,越是缺乏軟體的文化;於是形成建築、儀器、設備超過歐美,可是工作態度卻仍在19世紀的落後現象。中國此一現象最突出,空有一流的光電感應廁所,人民卻隨地小便。台灣的醫院設備沒話講,歐美最好的也不過如此,可是醫療態度與人性關照的文化就落後歐美太多。

醫院和醫生固應檢討改造,病人根深柢固的習性和偏見也應去除,如迷信名醫、過度要求、自我中心、刁蠻潑辣、不服規章、沒病看病、小病大看、大病(家屬)亂鬧等,是農業時代的觀念行為,非常誤事,令人討厭。醫病關係緊張,軟體部分就無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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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十九世紀,我看大約是中古世紀.很原始,只差沒有叫犯人上競技場和野獸搏鬥供我們取樂.

這一切心酸,講不完.

在英國,我雖沒有臨床資格,但我光是做為一個觀察者,就能理解當一個醫生的一種充實感和意義感,我能理解醫生的 "用途",但在台灣,我卻充滿挫折.這挫折,其實就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基本上,我們並不把人當人,我們只看重聲名掌聲權力等五光十色的東西. 這種不把人當人的毛病,表現在生活的每個層面.但受害者其實是每一個人.

別說犯人的權利或醫療處置之缺乏,任何一個人都無法享有做為一個人應有的各種權利,也享受不到各種應有的服務和協助.只有權勢人物才能獲得一切.

比方說肢體障礙,在英國,輪椅最大,到處跑,電影院位子一個人佔三個人的空間,而且是最好的座位,去圖書館或是去百貨公司,最好的停車空間往往很多空位,全是預留給肢障人士.

在台灣,我常常感嘆連走路都不知道除了快車道還能走哪裡,更不用說坐輪椅或拄拐杖了.

我知道很多問題是社會問題,是政治問題,但這些問題若不改變,再好的醫療處置能力,也不可能發揮,也無處發揮.

我不是要歌頌西方,但是,當你看過這兩種社會,這兩種人民,差距之巨大,你很難不感到可悲. 我們表面上好像什麼都有,其實什麼都沒有.也難怪英國人為什麼對賺錢不那麼熱衷,因為國家會養他,不會讓他陷入絕境;他也不需要仰慕或攀附什麼名人或權貴,因為大家的權益不但是均等的,而且是照規矩來的,該是你應有的,你就能獲得,不該是你得的,就不會給你,你官位再大,再怎麼有權勢也一樣.

我很難想像一個英國人會去仰慕或羨慕另一個英國人,也很難想像英國人會去講什麼 "成功" 的人生,沒有什麼成不成功,大家一樣大,職業稍有不同而已.

在台灣,大家常說什麼職業無分貴賤,那都是騙人的,在英國,我才真正相信什麼叫職業不分貴賤. 人們是由衷地如此認為,你若要他想像某種職業比較高尚,我想他大概也想像不出來那是什麼意思.

我想,所有這一切問題都有個共同的根源,那就是我們沒辦法平等而且平靜地看待每個人.

比方說我在沙鹿看診時,一個診大約只有十幾個病人,不像之前在馬偕一個診常常超過一百人. 但在沙鹿時,有些病人言語之中似乎就認為我好像很 "便宜":

"人家名醫都不是這樣","人山人海","談話一小時要幾千塊耶", "而且問他問題,還會罵人,根本不鳥你."

你越盡力,病人反而越覺得你很便宜,肯定不是名醫.好人是好人,不過是便宜的好人.

有些病人甚至還會 "鼓勵" 我將來能去醫學中心當醫生,不要呆在這種 "小醫院", 還說他 "相信" 我 "一定辦得到", 我的 "能力一定夠".

聽了這些 "鼓勵",除了無奈說謝,還能說什麼? 你若跟他說,我就是從醫學中心來的不是嗎? 他當然會信,但他會以為你可能混不下去才離開.

全世界我看只有台灣人或華人,才會有這麼一些莫名其妙的強烈虛榮,似乎無法平等看人,也無法相信有人懷抱不一樣的想法,這樣一些心理,造成了我上面說的這許多問題. 有什麼樣的病人,自然就會有什麼樣的醫生.

拉拉雜雜寫一堆,若答非所問,詞不達意,也請包涵.這些想法太多太雜,用寫的寫不清啦.
吳宥蓉 發佈日期: 2005.10.11 發佈時間: 上午 1:28
讀了您那幾篇評八卦醫學的文章,對於文內觀點頗為認同,但心裡另有一個衍生問題想請教.

每次媒體報導性犯罪事件,大眾都發現許多犯案者常常不乏累犯身份,有些甚至離上次出獄時間不久!我對精神醫學或心理諮詢專業完全不懂,但猜想這些屢犯性格在精神醫學或心理學層面上應該有某些具意義的判讀,特別是有戀童癖或侵犯自己小孩的人.我想討論的不是此類服刑人申請假釋時可能遇到的公平與否對待(您的文中已清楚評論),想請教的是,難道精神醫學或心理學真得無法在他們服刑時做些什麼來幫助他們,也幫助整個社會嗎?我並非天真到將精神醫師當成神人,只是想,除了社會戒慎恐懼,有些努力是不是整個大環境可以提供的?我聽說性犯罪者在獄中要接受心理的輔導,但好奇有專業人員追查過它們的成效?在醫學專業領域裡它是無解之題嗎?

也可能性犯罪累犯性格上的弱點如同其他偷竊強盜累犯;罪名不同罷了.只是我的性別讓我更能體會為何極大部分女性大眾面對此類罪犯缺乏應有公平體諒的心.

以上一點疑惑與請教.
P.S: 不會又害你觸犯幫規吧?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7 發佈時間: 下午 7:18
大約是 1995年吧, 我在沙鹿童綜合醫院吃頭路. 沙鹿很多外勞, 那一年, 有個外勞因為氣憤而殺人. 台灣媒體就興奮起來, 想也知道, 不外就是炒作什麼外勞對社會治安的危害之類, 拼命危言聳聽!

於是就有兩家媒體來採訪我, 想也知道他們要透過我的嘴巴講些什麼, 不外就是想把外勞給變成一種 “製造麻煩的人”、“心理有病的人”, 於是找專家來談一談他們有什麼病.

我說我不接受採訪, 因為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 而我想的跟你們剛好相反, 你們不會播出我的想法. 後來, 有一家有線頻道, 地區性的電視台, 拍胸脯保證說不管我講什麼, 保證完整播出. 於是我就接受了採訪.

採訪中, 他們仍然圍繞著 “外勞心理有什麼病” 這個話題, 我說他們什麼病也沒有, 有病的是資方, 這些大老闆若不是人格有毛病, 怎麼會這樣虐待外勞? 怎麼會讓外勞住在那樣一種環境? 而且比犯人還不如, 任意剝奪各種人身自由與通訊自由. 我講了很久, 大約十幾分鐘吧, 因為是地區電視台, 時間多得是. 講完後, 我再三告誡, 要播就全部播出, 否則就完全不播.

當天中午, 我去醫院餐廳吃飯, 果然在電視上看到自己. 這是我最後一次接受採訪, 大概不會有下一次了. 因為媒體總是喜歡扭曲受訪者談話.

更早之前在馬偕, 大約是1992年, 因為我當時身上有一個標籤, 跟兒童有關, 人們總認為我很關心兒童, 於是只要有關兒童或青少年的問題常會來採訪我, 我一般當然都是推掉, 但有一次因為跟那位記者熟識, 所以就同意接受採訪, 她問我對 “高三憂鬱症候群” 有什麼看法? 聯考到了, 這些高三學生一個比一個 “憂鬱”, “請問陳醫師有什麼建議?”

我明明回答說我沒有任何建議, 我說考試會緊張是挺正常的, 我自己考試也很緊張. 我還說, 哪來什麼高三症候群? 沒有這種診斷, 這不是一個醫學問題, 這是一種文化、社會問題. 我還說, 憂鬱症有嚴格診斷標準, 並不是心情不好就是憂鬱, 不要任意給特定族群貼上疾病的標籤.

結果, 天啊, 報紙登出一大篇, 說什麼 “高三症候群悄悄爬上青少年的心頭”, 然後說馬偕陳醫師呼籲考生不要有得失心, 考好考壞都要去郊外走走, 散散心什麼的.

我看了很生氣, 丟了這麼一次臉之後, 我就不再上當了. 記者自己就是專家, 他只是藉你的嘴巴, 講一些他自己想講的蠢話.

我不是說不能呼籲不要有得失心, 我只是說我不會做這樣一種呼籲, 那完全不是我為人處世的方式. 我也不是說學生被教育壓得喘不過氣來這事不重要, 我只是說這不是一種醫學問題, 你不能往對方身上貼個 “生病” 的標籤了事. 這不是病, 正常人在這種環境都會痛苦, 就像外勞住在那種環境, 當然會痛苦, 老實人都可能殺人, 但這不是一種 “病”.

我也不是說醫生對此束手無策, 我只是說, 醫生只能處理極小部份的問題, 但這些問題的背後是更大的社會問題教育問題, 甚至是人權問題, 把問題推給受害者, 把他們 “疾病化” 是錯的.

醫學或科學要讓人尊重, 不是擴大營業, 不是包山包海, 而是謹守知識的分寸, 努力把營業項目縮小在一個最小的點上, 而不是努力自我膨漲, 變成萬事通.

在我看來, 說 “我不知道”, 比說 “我知道”, 知道得更多, 更像一個讀書人. 但是, 自從我披上白袍的第一天, 有些老師們就常告誡我們該如何在病人面前表現得好像什麼都知道, 說這樣病人才會對你有信心, 你絕不能說我不知道, 也不能說 “等一下, 我查一下書”.

台灣的確是這樣, 人們挺相信這樣一些萬事通或 “權威”, 當我說, “等一下, 我查一下書, 我不確定劑量, 我不確定某些診斷數據”, 病人往往以為我學有未精, 還不夠厲害.

我有個好朋友, 我總感覺他會得一個諾貝爾醫學獎, 現在在美國, 也曾跟我說過類似的笑話, 他說他在台灣時, 跟病人講說他不知道, 病人聽了很害怕.

可是, 在英國, 醫生一邊看病一邊查書,卻是常態, 他知道多少就說多少, 不會胡扯. 你問他, 他不懂, 他就說 “等一下, 我查一下書”. 但在台灣卻不是這樣, 老是說我不知道, 病人會以為你是個爛醫生. 可是, 難道律師或法官都不需要查閱六法全書? 一字一句全銘記在心? 有可能嗎? 背了一堆死知識的醫生, 不需要再查書的醫生, 知識上會有多麼成熟或豐富嗎?

俗話說, 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 同理, 什麼樣的病人, 也會有什麼樣的醫生. 人民的鑑賞能力, 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一個社會的文明好壞. 最爛的一種社會就是仰慕 “名醫” “名校” “名人” “政治明星” 的社會, 因為它的人民沒有鑑賞能力.

陳真2005. 10. 7.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7 發佈時間: 下午 5:45
宥蓉好,謝謝妳的留言,但我沒有多少言論自由....

先捧我自己兩句吧.剛來英國頭兩年,我的正式身份仍屬於劍橋精神科.有位精神科教授專門研究精神醫學史,是某本精神醫學史期刊主編,叫 G.Berrios,對我挺滿意,見面第三次,他就宣稱我是他二三十年來指導過的一百多個研究生中最優秀的前三名(我不知道他是否對許多人講過這句話),另外兩名大我二十歲,現在都是 "大老",一個在美國,一個在香港.

講這個目的有二,一是請某些同行別說我不懂(台灣精神科特別喜歡用 "你不懂" 來反駁批評者),我只是沒有像你們一樣發表許多 "論文" 而已,但我並沒有不懂. 我每天浸在書堆裏,一天研究十幾個小時,十年如一日,如此用功求知,就算笨蛋也能懂一些不是嗎?

目的二,這位教授說我身上有一種 "浪漫",一種 "瘋狂的熱情",幾次開玩笑說我很像維根斯坦. 他認為,太浪漫,日子會不好過,但他也承認,正是這樣一種 "浪漫" 使人事物顯得 "傑出". 他一直希望我繼續留在劍橋精神科,但我不要,我說我的疑惑不是來自科學,而是來自哲學,是一種哲學問題.

這教授的專業其實也跨越醫學與哲學,早年的主要學術訓練之一就是哲學,他說他也曾徬徨究竟要不要當一個臨床醫生,後來看在錢的份上,選擇了這條路.他說他的收入是哲學家的兩倍以上.

很多人常以為我不當醫生了,其實我從沒說過不當醫生,事實上,剛來英國頭幾年,我暑假都還是會回去台灣看門診,貼補家用.我只是認為,如果你想看清楚(科學)知識的處境或本質,你就得跳到知識的 "外面" 來,才有可能看清它,就好像當我們在一座山裏,就看不見整座山長什麼模樣.

在英國,精神醫學界談哲學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也就是說,它存在這麼一個面向. 一般精神科醫生當然不懂哲學,問題是,他們不但不會排斥這樣的演講或學術連結,反而覺得有這麼一個面向是很理所當然的,畢竟我們面對的不是一條腿或一個胃,而是一個 mind,一種看不見的 "精神" 狀況. 即便所有腦神經科學或分子生物學或神經病理學等等等的祕密統統被解開,我們對精神或心靈的理解,仍然籠罩著一團謎霧.

要撥開這團謎霧,就必須跑到知識或科學的外面來,因為任何一種知識可以說明許多事,卻無法說明自己,就好像眼睛可以看見一切,卻無法看見眼睛自己一樣. 跑到一個東西的 "外面" 來,就是哲學.

比方說,維根斯坦的主要貢獻就是跑到三個東西的外面來,一個是數學,一個是邏輯,一個是心靈,跑到數學的外面來,就是數學哲學(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跑到邏輯的外面來,就是 PHILOSOPHICAL LOGIC, 跑到心靈的外面來,就是PHILOSOPHY OF MIND.

我當然不是說精神科醫生或科學家都該研究哲學,讓一些想不開的怪人去研究就行了. 我只是說,你至少得具備一種最基本的哲學素養,也就是說,你得停下你的腳步,常常回頭想想自己的工作究竟是在做什麼,想想自己和自己所學的各種知識或醫學知識的關係,想想你和這些知識的相關位置,想想是它在用你,還是你在用它,誰才是主人,想想你怎麼使用你所宣稱為正確的知識,想想這些知識的使用範圍,想想它能讓你做出什麼樣範圍的一種宣稱,它的極限在哪,它的有效射程到哪裡,它和其它學科的關係,它和被解釋對象的關係...我若要把問題一直寫下去,大概可以寫出上百個,但是,許多醫生或科學家們,可曾想過其中任何一個問題?

他們都太有 "自信" 了. 不管是醫生或科學家,似乎都向法官看齊,以為他手上所掌握的不是一種理論(千萬種理論中的一種),而是一種鐵證.

但理論只是一種模型,不是一種令嫌犯無可矯辯的鐵證,不是真實(reality)本身. 即便是李昌鈺的鐵證如山也一樣,證據與真實之間永遠存在一種鴻溝,為了填補這個鴻溝,我們引進了 "解釋",問題是,你既然可以這樣解釋,我就有可能那樣解釋,解釋永遠是說不準的.

當然,在台灣所遇到的問題並沒有這麼高級,我們所遇到的往往只是像算命仙那樣亂猜一通.任意把某個理論給套用在任何一個人甚至任何一個陌生人身上,明明不認識某個人,只憑著報上片語隻字,馬上能以專家之姿說這個人缺乏母愛,說他童年活在暴力中什麼的,胡說八道一通,比囝仔仙算命還神奇.

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講我本行的壞話,依幫派規矩,這是得跺小指頭的,但台灣精神醫學界做為一種 "幫派",當然不會跺人的指頭,但他會對叛徒做什麼? 會幫他做精神分析兼精神狀態診斷.

"國情" 的確有別,在英國,對知識或知識的操作提出批判不但是一種好事,而且根本就是知識之所以為知識的本質,你若不批判,別人不知道你唸書是在唸什麼? 又不是在背蔣公嘉言論.

可是,在台灣,知識總是以一種 "正面" 宣示的姿態出現,就好像耶穌在傳福音那樣,不容質疑,更不用說什麼批判了.

在台灣,我們對道德的態度也一樣,永遠是以一種 "正面"的道德宣示出現,問題是,不管是知識或道德,它們的本質恰恰是以一種負面的方式存在,它不是要告訴你該怎麼做才是真理的道路,而是告訴你哪些是錯的哪些是地獄之路,你不要往那條路走.

當然,我講得這樣明白,大家不會佩服,一般台灣人唯有當你講得很偉大很深奧,讓他根本聽不懂時,他才會信你.

比方說,我可以這麼說,在過去,知識服膺於一種證實原理(principle of verification),於是人們以為真理就是被證實為真的道理,但後來,以 Karl Popper為首的一些人,起而反對,他們相信,真理是一以種不斷被批判被推翻被否證的方式逐漸逼近.

我這樣講,大家肯定還是大致上聽得懂,這意味著我沒有本事讓別人聽不懂,也許這意味著這些乍看艱深的西方哲學,其實也沒有想像中那麼難,就好像很多人以為當醫生很難,事實上一點都不難.困難的東西永遠不會是一種知識.

凡是可以學習的都不難,難是難在一種態度;困難不是在於膨漲,不是在於擴大營業,而是在於克制,在於尊重事物的本質與極限.
吳宥蓉 發佈日期: 2005.10.07 發佈時間: 下午 4:08
讀了您今天貼的文章,想起另一個'病例'.

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個性向來溫和沉穩,某段時間曾經因為自覺焦慮而到北部某公立大型精神專科醫院尋求幫助.門診醫師幫她安排定期心理師諮詢,近一年療程結束,女友的情緒問題”果然”改善,我好奇問專業人士對她的案例判讀是什麼?哈!你可能猜得到,原來,女友的情緒動盪原因得追溯到她童年時期母親對待她的方式......等等等等等,'佛先生'的理論真好套用.女友務農的父母淳樸敦厚,親子關係一向融洽親近,事實上,曾經年輕喪偶的女友的情緒波動期剛好在大約去就診半年前,她的第二次婚姻開始後不久,我不清楚那些專業人員為何沒將這部分列入焦慮產生的可能因素之一,只知道在一段適應期後,女友很滿意於她現有的婚姻生活,也沒見她回娘家與她阿母做什麼’互相的心理剖析與和解’,先前的焦慮不安就被”治療”好了.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6 發佈時間: 下午 4:46
謝謝來函, 我不懂電腦, 所以不太能掌握與技術有關的狀況. 比方說曾有來自倫敦大學的 IP 企圖駭我的電腦, 我跟該校反應後, 幾個小時內就找到那個利用學校電腦當駭客的人, 之後, 學校相關單位及當事人都對我表示歉意.

61.60.127.126就是台北縣政府的電腦不是嗎? 我不懂這個, 或許有可能只是一種什麼跳板. 不過, 不管怎麼樣, 你們講的這些想法, 我倒是完全同意. 當初我也僅是希望你們在既有權限內(而不是越界)有所作為, 我自己或我們倒無意報案處理(畢竟人在國外). 感謝回函及處置. 謝謝.

陳真 2005. 10. 6.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政風室
To: hc228@cam.ac.uk
Sent: Thursday, October 06, 2005 2:20 PM
Subject: 回覆有關本府員工濫用公務電腦冒用他人名稱留言乙案


一、台端來函敬悉。
二、有關台端陳情:有來自電腦IP位罝61.60.127.126不明人士,疑似來自本府員工,惡意冒用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先生名義留言,抹黑他人名譽,希望本府能調查府內人員是否有此一行為,並做適當處置等情。經本室向本府研考室查詢後,據該室表示基於法令規定,有關電腦個人資料之調閱,需經由具有刑事案件偵查權機關受理報案(例如警察局、調查局及地檢署)後,因偵查犯罪需要,始得調閱相關個人電腦資料,由於政風單位依法並無刑事犯罪偵查權,故無權調閱上開個人電腦資料。故台端所陳上述電腦IP位置61.60.127.126之不明人士是否為本府員工?請逕向警察機關依規定報案後,基於偵查犯需要,再由警察機關依法調閱相關個人電腦資料。

台北縣政府政風室敬上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6 發佈時間: 上午 4:18
忘了說,陳凱歌那部片叫 "和你在一起",想看的人,可能得先準備五百西西的眼淚瓶.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6 發佈時間: 上午 4:12
留言有一萬多個,我只看了最前面幾十個就看不下去了.我並沒有特別挑出惡言,這幾乎就是我所看到的三頁留言的全部.

前一陣子鳳凰有個演講,是一位歷史系教授(?),他說魯迅或五四,都是圖謀一種文化上的改變,他說,衡諸西方發展,光是政治面的改變是不夠的,社會制度的改變也不夠,變革的根本仍在於文化,簡單說就是人的集體素質.

他認為改變人的素質這想法是對的, 他甚至認為,文化大革命就是五四的一種延續,只是作法不同.

但在我看來,也許問題就出在 "作法". 文化是一種美感,無法強求,"分子" 是渺小的作為,"分母" 卻是一段漫長的時光. 就好像我沒辦法強迫大家都喜歡沈從文,無法命令大家都愛Kusturica,只能動之以情,動之以罵,動之以淚,動之以笑話,動之以想像,動之以甜言蜜語,動之以一切,把人給 "騙" 到某種美感裏頭來.

但有兩樣東西不能動之,那就是刀槍和帽子,不能像文革那樣動刀動槍,不能像民進黨那樣喜歡扣帽,這只會使文化更惡質,就好像霸王只能擄人,卻無法擄獲人心.

文革晚期,也就是七零年代中期,我剛上國中,學校派我代表參加 "愛國思想比賽",准我利用上課時間唸一些 "匪情" 參考資料. 當時學校有個 "匪情資料室",裏頭很多有關 "共匪" 的書或剪報或上面蓋個 "密" 的文件,我就常窩在裏面,甚至還抱一堆匪情資料回家,幾千頁幾乎都給它翻遍了,就像看驚悚小說那樣,有明爭,有暗鬥,有買賣,有盤算,各式各樣的鬥爭,很殘忍.

有一度我很懷疑,這些事情是真的嗎? 是不是學校編故事在騙我啊?! 什麼學生鬥老師,先生鬥太太,兒子揍老子? 天啊,這是人性嗎?

我讀得很熟,後來比賽還得了獎,是一個叫倪文亞(好像是立法院院長吧? 不確定)頒的一個愛國獎牌.

時隔多年,匪情資料細節都忘了,但記得各種 "共匪" 的詞彙或口號或被害者姓名,比如聞一多,比如大字報,比如大躍進,比如打著紅旗反紅旗,比如走資派,比如樣板戲...等等等,除了這些,我更記得一種夢幻的感覺: 這不像是真的,這只是一場噩夢.

大家知道陳凱歌吧,他有部通俗卻挺賺人熱淚的片子,我看了三四遍,很可能是劍橋史上最多觀眾哭的一部電影,講父子感情. 片子是明亮的,因為據說出版商要求原著小說作者修改結尾,但儘管明亮,電影裏頭仍隱約有一種陰暗. 這陰暗純粹是陳凱歌個人的.

文革時,少年陳凱歌認同那一套愛國鬼話,不但公開鬥父親,還當眾揍了他一拳,據說圍觀群眾叫好,說這小子有種,明是非,大義滅親.

很多年過去了,陳凱歌的父親一直都沒有再提起這件往事,父子兩人之間彷彿有一種不忍明言的痛苦.

後來,陳凱歌想學電影,他父親本來反對,終究同意,但跟他說,不管如何,你既然要走上這條路,就要堅持到底.

離開家鄉去上學時,父親來車站送行,父子兩人無語,但無語間,彷彿有那麼一種深刻的理解. 不久,車子來了,陳凱歌的父親跟他說了一些叫他在外要保重的話,兩人就此道別.

許多年後,陳凱歌說,父親是他頭上的那一片天.

以上這些八卦,請勿相信它的細節,因為我並沒有去細究真實,純粹憑某種印象和不一定可靠的記憶,不過,故事精神上大概是這樣沒錯.

你們大概知道我要說什麼了,沒錯,跟你們想的一樣. 人性是很重要的,我不相信什麼國家,不相信什麼主義,我只相信人,相信親人,相信人性共通的善惡美醜.

文化不需要改造,更不需要革命,文化不過就是人性的一種集體呈現,人性需要的不是改造,而是回歸,恢復正常,去除外在那些扭曲的力量,包括各種口號主義偏見以及所謂國家利益.

我看罵朱力亞的那些留言,心裏不禁有一種聲音:...

這聲音是沒有對白的,它沒有內容,但卻有一種 "方向",彷彿我身上有個什麼東西,只消用手指著某個方向,這東西就會順著手勢,飛越時空,跑到這群留言者身上.

我說不上來這東西是什麼,它甚至不能說是一種 "東西",或許那只是一種連結,一種愛戀.

這些人夠混蛋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 "愛" 混蛋,他們的壞,彷彿成為我真實生命的一部份,與其說我有個東西跑過去,不如說是他們跑過來,變成我生命的一部份.

總之是,我能理解他們,而且我還想理解得更深,進入他們的生命,彷彿只要我理解得夠深,某種謎團就會被我解開,就好像我常想進入茶杯的 "生命" 裏頭一樣,彷彿裏頭有個引爆點,只要我能碰觸到它,一切陰深謎團就會因為融化而解開.

至於朱力亞,我有寫些封信給她,但只寫了一兩句客套話,因為不知道要寫什麼. 我對她沒有所謂同情,我知道她的染病是一種不幸,但吉藏凶,凶藏吉,她所展現的,已經遠遠超過她可能失去的.如果她本來只是零點幾,痛苦卻讓她變成一,變成一個整數,生命得以完整,是她該憐憫我們這些殘缺的 "零點幾" 才對.
發佈日期: 2005.10.05 發佈時間: 下午 1:20
讀了10月4日那篇朱力亞對網友的回應,給我很大的震驚.那些病態的評論彷彿在仿清朝義和團式的憤怒與無知,甚至盲目仇外.所以,朱力亞的真正原罪是'她竟然敢與講番文的洋鬼子發生親密關係',若今天她交往的是具五千年悠久文化,來自祖國的高知識份子,即使朱利亞被傳染了梅毒愛滋那也還其情可憫;因為,再怎樣國貨也比洋貨好,事關民族尊嚴哪!那些網路上"病人"的意思是這樣嗎????還是他們認為優秀的中國知識份子不可能得性病無此疑慮?

老天保佑那些心胸如此惡毒狹隘的'潔身自愛'人士身邊家人或未來小孩不會哪天也突然執迷不悟學起洋文與洋鬼子交往,或是因故得面對類似朱力亞與東珍裡面小孩子辛苦的處境.

是否中國人的民族性特別懂得如何'苛以待人'?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1 發佈時間: 下午 1:32
http://blog.yam.com/ccc1969/

各位同學,你們還在這邊舞文弄墨,沒跟阿忠去走路嗎?

董事長 敬啟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1 發佈時間: 下午 12:27
很恐怖吧,英國一小撮貴族的血腥娛樂,居然使 ""人類"" 變成狐狸的天敵,變成食物鏈的一環. 其它更是不知所云,實在很恐怖,恐怖的不是文字或想法本身,恐怖的是製造出這樣一些文字或想法的一種態度,一種品味.

維根斯坦說,一個人如果無法誠實,如果無法克制虛榮,他不可能寫出好的文字. 這話挺有道理. 他認為,妨礙一個人的思考能力,最大的一項就是虛榮.

思想如此,我看藝術也一樣.

"壞人" 不可能有好作品,這是鐵律. 你是個什麼樣的人,你的文字就會洩你的底,想藏也藏不住.

人可以剽竊別人講的話,但無法剽竊他的味道他的精神,也就是說, 無法剽竊他與那些文字之間的一種關係,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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