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是最近看到的, 厲害吧! 有看沒有懂吧! 台灣菁英不是蓋的. 還好我只素食一半, 等於是偽善一半而已. 我錯了, 我不該講動物的痛苦. 馬的, 原來有這麼多學問, 我怎麼都不知道. 我沒有好好唸生物學, 我錯了! 我哲學也沒唸好, 原來這是 “不同領域的語言”, 我生態學也沒唸好, 原來動物的痛苦跟素不素食不相干,原來我都沒有搞清狀況.
陳真 2005.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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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出處: http://nataliec.blogs.com/detached_passion/2005/02/iching_blog.html#comments
作者: Brain Storm
今天我之所以仍然身為一個肉食者,就是我認為因為動物的痛苦而不吃肉,是個偽善且盜用道德原則予之濫用的想法。這又分兩種,第一種是吃肉但是要求人道死法的人和第二,素食者。所以當有人說,屠宰廠應該給予動物“比較人道“的死亡方法時,我一向認為是愛吃肉又死愛嘴硬的想法。如果你從痛苦程度為出發點,那麼一切會加諸動物痛苦的行為都應該予以拒絕。既然你覺得牠會痛,那比較痛和比較不痛的死法,對牠來說都是一樣的。於是有人真的就通通不吃肉,成了個素食主義者。而如果你吃素的原因正是因為動物會受到牠“無法逃脫/控制“下的痛苦,那麼我認為你是個搞不清楚狀況的偽善者。
生物圈的生存遊戲之一;食物鏈,是最好的解釋。前幾天我看到一份報導,英國花了八年時間終於頒佈一項禁令,限制英國貴族階級從事由古代沿襲下來的傳統獵狐活動。這當然引起英國上流社會一陣嘩然。最有趣的一個反對聲浪就是,英國人已經從事這個活動長達幾百年,身為一個生物類種,人類早已成為狐狸食物鏈的一環。今天因為“人道“理由要保護狐狸,其實拋開這人類的道德標準來看,實際上只是一個在破壞生態平衡的決定。(而也因為這活動已經沿襲已久,所以用獵殺目的的必要性來談不適宜,因為這種人類行為也已經內化入食物鏈)
這讓我不禁思考,在談動物權時我們所套用的“人道“標準,是否根本是用錯地方了?如果今天換做是人類被狐狸獵殺,假如人類的生態功能就是狐狸的食物來源(也就是說,狐狸有能力將人類殺死),那麼所謂的“人道“標準又在哪裡?今天就是因為我們身為生物強者,所以我們有選擇殺或不殺,吃或不吃的權力。而在談論食物層面時,該用的概念和語言就應該同樣是在生物層面。那些將人道標準套用的生物法則的人,就是將討論不同領域的語言,誤用且濫用在不該使用的事情上。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0.01
發佈時間:
上午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