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發佈日期: 2005.11.20
發佈時間:
下午 8:09
很多話講過 N 次,我估計我很可能打破了世界金氏紀錄, 成為反覆說同樣一些話,說了最多遍的人.
再說一遍: 尊重你自己的言論,就是尊重你自己,因為你寫下的字眼反映了你這個人的正直程度;你可以不尊重自己,但總不能不尊重別人.
很多想法並不是因為我比別人多懂了一些什麼知識,也不是因為我比別人細膩,而是因為台灣人習慣於不把人當人. 安全的時候,很猛!! 對自己可能不利時,很畏縮,畏縮得近乎有點窩囊.
你要表達你對任何一個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的厭惡,當然沒問題,比方說我對羅文嘉林佳龍馬永成或之前連聽都沒聽過的什麼姚文智等等這些拿順風旗搭順風車小頭銳面的小政客很看不起.
我可以這樣罵,我沒說這樣罵在法律上沒問題,但我具名罵人,他們若不爽,儘可召開記者會澄清,他們有的是為自己辯護的管道,若還是不爽,那就去按鈴申告,把我給告上法庭.
所有這一切,在道德上都沒問題,它頂多只是一種法律作業.
而且,我批評的是一些活生生大權在握的人,我的主觀好惡,若涉及公開侮辱,他們是公眾人物,動見觀瞻,很難因為我這樣一些空洞的負面評語而受到人格的實質損害.
但我不是說死了就不能批評,你當然還是可以表達對一個死去的公眾人物的不滿.問題是,不管對死去的或活著的,我的不滿若具有 """針對性""",那我除了有法律義務得說清楚外,我更有道德義務說清楚我到底 ""針對"" 的是什麼樣的一些事. 重點在這個 """針對性""",因為它涉及一種事實認定.
比方說,我若學你這麼寫:
"羅文嘉是個不堪入目的小人,我很痛心!!!十八年前,高醫學生在高雄勞工公園,舉辦了台灣第一場由學生舉辦的群眾政治演講,三千多人湧入會場,羅文嘉和率隊前來的鍾佳濱等一群北部學生,約七八人,也不請自來,在台下觀摩,直到散場,說要學習怎麼 (由學生自己) 舉辦群眾政治集會.
演講會後,夜已深,他們跑過來說要聊一聊,拜個碼頭,於是我們就在高雄民生路上一家木瓜牛奶店,一群人談至深夜.
北部學生講話很膨風,什麼也沒做過,卻說什麼要革命,還說和政治人物的關係不能曝光,才能維持學生清純形象.
羅文嘉當時叼著一根煙,流理流氣,看起來很討人厭 我說 '你們講話的心態和心機,怎麼比政治人物還複雜?!"
談話在雞同鴨講式的所謂 "南北學運串聯" 中結束.
結束前,羅還講到他的一個什麼學妹,言語猥瑣,聽起來真是不堪入耳,那真是我聽過全世界最污穢最醜陋的言論,簡直就是個騙子和貪財鬼,我衷心期許是我的耳朵聽錯了,否則真是太不堪入耳,他竟然說他那個學妹欠他幾百塊不還,可見他真是一個愛錢的混蛋. 這事提供了我日後寫作主題--如何發大財--的一個靈感!"
如上. 我若像你這樣夾議夾敘,真真假假, 卻又 """針對某個特定事件""" 提出可怕的道德譴責,難道我不該把什麼學妹欠他幾百塊的事說清楚到底這有什麼醜陋或不堪入目?
法律上,你或許還是可以這樣寫,誰叫對方是個公眾人物,他既然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澄清管道或辯護能力,或多或少就應多承受一些莫須有的污衊. 這我同意,所以我才會說你不需要要求刪除你的留言.但法律上或許OK 的事,並不代表它就沒問題. 畢竟我不是在跟你談法律,我只是在跟你談各種常識.
常識之一,比方說: 如果某件事,你說對你來說是個 "謎",既然是個 "謎",哪來那麼多道德結論? 哪來這一連串道德譴責? 除了八卦人士,哪有人能對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產生一連串道德裁判和羞辱? 這不會太莫名其妙嗎?
我講的,你一定懂,我只是願意浪費寶貴時間把同樣的廢話再說一遍而已. 但你卻表現得好像你真的不懂似的! 這其實不是懂不懂的問題,這連常識也稱不上,怎麼可能不懂?
你不是不懂,你只是太想要扭曲事實,凍未條! 你似乎沒辦法平實地敘述或理解一件事,你總希望把事情往你所希望的方向扭曲,製造你所想要看到的 "事實",就好像一般三姑六婆一聽到一點什麼蛛絲馬跡就很希望別人發生什麼慘禍或不可告人的事一樣,在這種心態下,言語就從根本上失去意義,因為它純粹是信口開河.
信口開河不一定犯法,但它總是讓人厭惡.借用你的修辭來講,那是 "醜陋的","不堪入目的". 我不相信你在生活中也會這樣粗暴地對待你的老闆或各界大老,我不相信你敢對他們如此信口開河,任意污辱.
簡單說,你用一種很不道德很醜陋的方式,擺出一種很崇高的道德姿態,崇高得實在十分莫名其妙,把一個飽受屈辱與痛苦的無辜當事人,竟然抹黑成什麼醜陋不堪的混蛋.真是太離譜.
這其實同時也傷害了你自己不是嗎? 信口雌黃終究很難得到人們的信任和尊敬.
我不敢說我講的字字珠璣,每句話都對,我只能說這些道理,大致上應該這樣沒錯.
說教是可恥的,我不是要說教,也不是要罵你,我若要罵人,一般只需寫幾個字就夠了. 我之所以榮獲金氏記錄 "世界講廢話講最多遍的人" 之頭銜,只是想講一種跟廢話完全沒兩樣的 "常識",那就是: 把人當人看.
問題是,這個島真是很奇怪,島上的人,就是沒辦法把別人當人看待.
人不光只是一團肉體,他還有靈魂,我們應尊重別人的靈魂,因為就像柏拉圖說的,我們怎麼尊重別人,意味著我們怎麼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