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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則留言。
ching 發佈日期: 2005.07.31 發佈時間: 上午 1:03
不知道馬英九知道不知道劉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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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是中國歷史上最會用人的帝王之一,他讀書甚少,身無武功,但他卻能以情以義,感召了一大批有為才俊。無論是運籌帷幄的張良,還是決勝千里的韓信,再有那理政鎮國的蕭何,均心甘情願地誓死效力,為大漢的創立擁不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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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台北 有賴詩人揮灑創意
【記者劉郁青/報導】
【2005/07/30 民生報】

台北市新聞處長將由詩人羅智成出線。羅智成表示,他任市府顧問多年,對各局處都有瞭解,和馬團隊也有不錯的默契。因此當市長馬英九和副市長金溥聰向他提出擔任新聞處長提議,將藉助他的「創意」,著力於台北的「城市行銷」。他認為能為生涯增添另一個向度,開拓詩人以外的另一面,沒想太多就接下重任。

羅智成說,馬市長特別希望他能發揮創意靈感,將台北市的「好」行銷給市民。他認為未來市政將更朝向生活與文化傾斜,政治成分反而逐漸減少。而文化生活的軟體建設正是他的專長,他熱愛旅行,擅長城市比較觀察,雖台北不如巴黎、紐約站在世界中心,和布拉格、愛丁堡的文化氣息也不同,但台北正在一個轉捩點,有其獨特、好玩之處,他有信心能將台北的「好」帶出不同格局。

新聞處長被定位為市府的發言人,羅智成說,他會做好傳遞訊息的角色,卻不會參與評論、謾罵,會善任市政角色,但不會跨足政黨政治領域。近年有不少文化人投入政府官職,羅智成認為這是好現象,「政治不該只有政客,應該有更多人參與。」

羅智成是繼文化局長廖咸浩後,市府團隊的第二個「詩人」。一般人認為官員和詩人似乎是矛盾的角色,但他卻不認為兩者衝突,他自認本來就兼具作家、詩人、文化評論者、媒體工作者等多重角色,個性也在理性和感性中求平衡。雖他曾嘗試過畫家和企管者而覺得不適任,但8月1日起只是增加公職為另一個身份。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30 發佈時間: 上午 1:10
難道耶穌也是恐怖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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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跟十二門徒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的人."

---馬太福音10:34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下午 11:36
太陽的事還沒說完, 午休時間, 再補充一下.

兩三年前看過一部電影, 台灣翻譯叫 “聖痕” (stigmata). 電影演什麼忘了, 只記得講到一部湯瑪斯福音, 好像是教會要掩飾這部剛出土的經書, 引起許多鬥爭. 後來我才發現, 原來這不是電影瞎掰, 而是的確有這樣一部經書, 但是否 “偽經”, 沒有定論.

我還發現, 不但有英譯本, 網路上也有人把它翻成中文, 貼在某個基督教網站. 結果這個翻譯者卻挨罵, 挨一些基督徒的罵, 說他搞異端邪說.

罵無所謂, 但這些正經八百的基督徒, 怎麼知道它是偽經呢? 怎麼知道那是撒旦混淆視聽的傑作呢? 難道是撒旦偷偷跟他密報? 可我看不出來啊, 我看這部福音, 還挺感動的呢.

於是我就出面聲援這個異端人士, 基督徒們就把矛頭轉向我. 但不愧是基督徒, 沒有一般網路上那種不講理只會鬥爭 “人” 的惡習. 他們說, “一看” 就知道是偽經, 舉了些例, 但我說我不認為這些例句違反上帝教誨. 我說聖經是一部詩, 存乎一心, 不是一部六法全書, 也不是青年守則或交通規則, 你不能對它裏頭的句子做字面解.

比方說, 耶穌說他來到世上是要帶來爭戰,是要使子女與父母不合, 因為自己人就是你的敵人云云. 我說, 這些話如果做字面解, 那不是教壞小孩、鼓吹暴力嗎?

但那些基督徒顯然不認同我講的, 而且似乎覺得我很 “可憐”, 被撒旦迷惑, 而他們卻是充滿睿智的上帝心腹. 他們有這樣一種態度, 彷彿上帝曾經祕密召見他, 給了他一些只有他才知道的旨令, 彷彿他們擁有這樣的真理, 以真理代言人自居. 但我說, 這不是我所了解的宗教, 我還引用了一句名言, “沒有比宗教更能遮蔽上帝的容顏”.

我說, 我們都只是在談一種 “大寫的真理”, 他就像太陽一樣, 懸掛空中. 太陽不是你的囊中物, 你無法讓他多給我一點熱或少給我一點光, 他不是你的, 也不是我的, 我們誰也沒有離他比較近, 我們都只是站在同一水平面上, 感受太陽的溫暖, 歌頌他的光. 沒有人是太陽的代言人, 太陽不需要代言, 它就顯現在萬事萬物身上.

當時寫了很多, 我越講, 人家基督徒越生氣, 你一個 “外邦人”, 講什麼上帝!! 真可憐! 主啊, 原諒他! 阿門!

問題是, 我不是要冒犯上帝, 我只是要批評這些以上帝使者自居的人的狂妄語言. 他們表面和善謙卑, 但謙不謙卑不是看你有沒有寫出謙卑之類的 “字眼”, 而是看你對待這個 “大寫的真理” 的態度.

在我看來, 沒有比 “太陽代言人” 更驕狂的了. 甚至以 “太陽代言人” 的身份, 嘲笑侮辱別人 “信仰不夠堅定”.

後來, 他們看我出口成章, 不像個壞人, 似乎還有救, 於是就稍微讓步一下說, 這部經典看起來 “不太可能” 是真的; 從 “絕不可能” 讓步成 “不太可能”, 但是, 這樣的 “讓步” 並沒有意義, 因為真理不是基督徒的專利.

再說, “不太可能” 的意思就是 “仍然有可能”, 既然有可能, 你憑什麼 “論斷” 真偽?

當然, 你還是可以論斷真偽 (我不否認但也不承認那些聖經考據工作), 但問題不在你的論斷, 而在你論斷的 “態度”, 你不能以上帝代言人自居. 如果這就是你所認識的宗教, 那我們顯然是在講兩種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你的宗教, 對我來說只是一種科學, 就好像一個物理學家比我更有資格論斷某個物理方程式的真偽一樣, 但宗教真理卻不該是這樣一種東西, 它不是一種客觀、可以驗證或等待驗證的真理.

凡是需要驗證的東西, 都無法引起我的尊敬. 那是法官的工作或科學家的工作, 他們所處理的是這樣一些 “小寫” 的東西, 而我談的卻是一種宗教, 是 “生出” 各種小寫真理的 “媽媽”.

這個 “媽媽”, 如果還需要驗證或可以驗證, 那它就不叫媽媽, 後面應該還有個 “阿罵” 才對 (台語, 姥姥或奶奶的意思), 阿罵如果還需要驗證, 如此下去, 阿罵後面還有個阿罵, 根本沒完沒了, 我們永遠只是在一種科學的、經驗的、小寫的世界打轉, 而沒有觸及宗教的一根汗毛.

後來, 我跟基督徒們的辯論, 仍然沒有達成任何溝通, 他們似乎仍然相信上帝站在他們那一邊. 但對我來說, 這就好像說太陽是站在某些人那一邊一樣怪異. 太陽就是太陽, 即便我罵它或用石頭丟它, 它一樣不會吝惜一分光與熱在我身上. 也正因為如此 “大寫”, 我才相信它真的是太陽, 否則它只是一種實驗室裏頭所製造的人工光芒.

陳真 2005. 7. 29.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下午 6:37
電影教父第二集,教父有一次到某個第三世界國家談買賣,半路遇到政府軍逮住幾個反叛軍搜身,結果對方引爆炸藥,同歸於盡.教父看了這一幕說,"這些叛軍會贏." 或許叛軍武裝不如人,但他們那種精神,註定會贏.

我看中國常有這種感覺,他們如此拼命,怎麼可能不崛起? 差別只是在於以什麼方式崛起. 取巧速成,活在熱鬧八卦中的台灣人,大概很難比照辦理,很難如此拼命. 台灣人對功名利祿當然也很 "拼命",但不是我說的那種拼命,那種熱情.

台灣社會在各方面,在一種帶有腐蝕性的愛台灣口號下,直線往下墜落,卻自以為自己很紅很厲害. 每次遇到這樣一些愛台灣的人,活在一種自我陶醉的荒謬妄想底下,總讓我感覺很不可思議,他們究竟是中了什麼毒? 看不見自己,也看不見別人,難道長年都住在山洞裏? 這跟有沒有出國無關,這跟一個人所接受的各種氛圍有關,比方說資訊.

我常說,將來我小孩若喜歡看台灣的電視,我會很擔心他的人品和智商會遭到嚴重破壞,但他若喜歡看鳳凰衛視,我會鼓勵他多看,即便是一些時事開講的節目,都如此深入平實而且言之有物,哪像台灣,根本就是一些無知無識的無情爛人在胡鬧. 各方面一團爛,每況愈下.

學姐說,這是民進黨刻意進行的一種愚化人民的陰謀.但我倒覺得這裏頭並沒有多少刻意的成份,因為我所知道的 "同志們" 似乎就是這樣一種德性.

他們或許很會鬥爭,很會抹黑,很會打擊對手,很會造勢,很會塑造形象,但這些人就算擁有高學位,仍是無知莽夫,很 "傳統",很宮廷,腦袋想的不外就是權力鬥爭和各種個人利益等等這些事.

至於世界長什麼樣,世界發生什麼事,那完全不是政客們感興趣的,他只要能在島上稱王就行了.過去如此,現在當然更是如此.在政客主導一切的狀況下,根本不需 "刻意",就能愚化人民,那只是反映政客們以及他們的選民們的一種心理素質和人格特質,反映人們看待世界的方式.

我不是說國民黨就很好,我只是說,"比較" 而言,"愛台灣" 這一邊,有這樣一種強烈的反智傾向,活在一種自欺欺人的妄想裏,擁抱既定 "立場",拒絕認知,不擅思考,不擅講理,卻擅於鬥爭.

問題是,真正的鬥爭需要一種熱情,就像教父裏那些反叛軍一樣,更需要一種十年磨一劍的沉潛和拼命,而不是嘴皮子上見真章,光靠一張嘴,自欺欺人.

陳真 2005. 7. 29.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下午 4:56
替泰戈爾喊冤,有點替我自己喊冤的味道,因為我也常感覺被人吃豆腐,當然不是逐字抄襲,而是明明是我所提出的一種想法,不是從教科書上撿來的,但這個意念或見解卻被人給撿去用. 萬一這個人,權勢地位比你高,是非恐怕更要倒過來,變成是你從他那邊學的.

我不想對某種意念隨便宣稱一種所謂原創性,但你自己生養的小孩你不會不認得.

也許這是一種空氣,一種習慣,所以就算了,你學我,我學你,大家都別太計較,但可別說這東西就是你發明的,沒有源頭,像孫悟空一樣從石頭裏無性生殖而誕生.

以我自己來講,我所寫的,籠罩著一種揮之不去的維根斯坦陰魂,就像一個新聞播報員,轉述一種車禍現場. 在這個意義上,沒有原創性可言,頂多只能說是一個擅於說書的良好解說員,賦予枯燥的車禍現場一種趣味,一種模型化的東西,就像拿兩隻模型小汽車當道具幫助解說一樣.--像這個比喻,不折不扣就是維根斯坦的,若我不說,知道的人恐怕也不多,搞不好還以為我很會做比喻呢.

不過,就算只是解說或轉述,理應也有一種應該被尊重的原創性在裏頭,就好像同一首樂章,每個演奏家各有詮釋方式,你不能說命運交響曲又不是你寫的,講什麼原創. 這曲子雖不是我寫的,但它的某種演奏方式卻是我費盡辛苦才想出來的.

早期維根斯坦有一種想法(晚期說這想法是荒謬的),後人給它一個名稱叫 "圖像理論" (picture theory),簡單說就是: 世界無形且巨大,你我都看不到,於是我們就弄個模型,透過語言或概念或命題做為一種模型,於是我們就能(自以為是地)理解這個世界.

維根斯坦說,這個想法和他有一次聽到某個新聞有關,那是發生在巴黎的一個法庭,法官為了解案情,於是請車禍雙方在庭上,用兩輛汽車模型來 "還原" 車禍現場.

而世界就是這樣,我沒辦法把世界整個搬到你眼前,就好像我無法讓時光倒流讓車禍再發生一次一樣,我只好用語言用概念來 "表象" (represent)這個世界, 捕捉一個已經不存在或一個我所無法直接看見的東西.

奇妙之處不在於小汽車模型如何還原車禍現場,奇妙之處在於: 當我們這麼做時,我們彼此都能互相了解. 如果有個人指著模型汽車說: "這不是我的車子",我們會懷疑是不是遇到一個外星人或遇到一個笨蛋. 因為我們向來就是這麼玩的,當我們談世界談事情,我們都只是用概念在 "還原" 一種 "車禍現場".

前些日子,和學姐在大草地上走著,遠遠看到一棵樹,突然覺得心裏有一種很深的感動,彷彿我手指著這棵樹,對世人大聲說: 我找到了!! 我找到了世界,找到了自己,這就是世界,這就是我跟世界的關係!!

在這個關係裏頭,我看到世界的存在,也彷彿感受到這個 "看" (seeing)的背後有個 "東西",那個 "東西" 就是我. "我" 彷彿不只是一個服膺於物理法則的血肉之軀,更是站在和 "上帝" 同等高度的一個 "東西",在世界 "外面" 觀看著這世界.

維根斯坦說,假設我要寫一本書,書名叫 “我所看見的世界”.在這本書中,我可以把世上一切都寫進書裏,比方說我看到誰誰誰...寫下六十億人口的姓名,我還看到雞鴨貓狗,寫下每一隻動物的身份,記下每一粒沙每一朵雲,我可以寫下一切,我甚至還可以寫下這是我的飛毛腿,這是我的手,這是我的頭,這是我的眼睛,在這本鉅著裏頭,卻有個東西絕對寫不進去,那就是 "我"--一個形而上的我.

肉體的我無法反過來記錄形而上的我. 是這樣一個 "我",使一切成為可能. 但我卻看不見我,就好像眼睛看不見眼睛一樣,因為眼睛就是 "看" 的本身. 從鏡子中看見眼睛那不叫做看見,你只是看見鏡子裏一個有關眼睛的影像.

就好像一台功能超強的吸塵器,像黑洞一樣,可以吸進一切,但卻有個東西吸不進去,那就是吸塵器本身,因為它就是 "吸" 這件事,它無法吸自己.

這個發現告訴我們一件事: 世界有個極限,而 "我" 就站在這個極限邊緣. "我" 並不是世界的一部份,而是站在它的邊緣看著這世界.

發現世界有個極限有什麼意義? 意義在於我們或許會生出這樣一種感傷或焦慮,既然世界有個極限,那麼,世界的 "外面" 是什麼? 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世界的存在?

史蒂芬霍金說,偉大的物理學家就是在回答這樣一些問題,他說,他們的發現,將使哲學家啞口無言. 但我覺得這很好笑,科學可以說明一個生命如何誕生,卻無法說明生命從哪來,最後總會有個問題是科學所無法回答的.

還好這兩年霍金已公開承認錯誤,放棄回答這樣一些科學所無法回答的問題.

本來只是隨手想寫個留言,卻講起課來,我已經忘記我本來要講什麼了. 我可能是要說,真理像太陽一樣,它就懸在天上,你只要一出門就可以被它所照耀,即使你是個政客,太陽也不會吝惜一分熱度.

但是,太陽就是太陽,它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你我之間的差別只是在於我們轉述太陽的方式,你有你的說法,我有我的方式,我們都在從事一種以模型汽車還原車禍現場的遊戲. 把戲雖一樣,卻各有千秋,每家都賣蝦仁炒飯,但吃來吃去也只有矮仔成的好吃. 這就是所謂原創.

我剛來英國時,常問老師們說:你覺得我是在做研究嗎? 老師被我一問再問,很煩,每次都無奈地點頭說是啊是啊. 但我說,可是我發現,我講的這些想法不是都已經有人說過嗎? 老師說: 這就是研究.

後來我不再問這個了,並不是因為我 "懂了" 什麼是 "做研究",而是因為我 "接受" 了這就是原創,這就是 "做研究",就好像演奏一首別人寫的曲子一樣,唯有當我把我的生命灌注到這個演奏方式裏,我才能宣稱這是 "我的" 東西,要不然我只是像一台功能良好的錄音機一樣,還原一種現場,而我想做的卻不是還原,而是創造一種 "新的" 車禍現場,一首 "新的" 曲子.

可能會有無聊人士問,為什麼晚期的維根斯坦放棄圖像理論? 這說來話長,簡單說,他放棄的是這理論裏頭的一種 "一對一" 的對應說法,當我們擺出汽車模型,他不再相信這些模型真的 "對應於" 世界中某些汽車,他不再相信這個對應方式是如此固定而單一.他把眼光轉向模型本身,強調說我們就只是這麼玩,至於世界的本質是什麼,車禍現場是什麼,我們並不關心,也許根本沒有什麼車禍現場.

就好像小孩辦家家酒,用了許多模型,但我們不再質疑這些模型是否對應於某種 "真實" (reality),小孩就只是這麼玩罷了,他並不是在還原什麼現場. 維根斯坦說, 語言的原型就像演員對白一樣, 當甲對乙說, 你做的菜真好吃, 我們並不會計較這個演員是不是真的吃過另一個演員的菜, 他這句話依然取得意義, 而不需要 “對應” 於一種什麼經驗或現場, 說話者的心靈也不需要走過某種特定程序.

廚房現場有人在催,我要去做早餐了. 我總覺得我有一種本事,可以把極其抽象的東西,轉化成一種並不扭曲原意的簡單說法,也許該感謝我從小常聽妓女戶前的說書人的啟發. 他們講來講去就那幾個故事,不是封神榜,就是三國演義,但每一次講,卻栩栩如生,各有不同,彷彿就真的回到三國時代的現場似的.

另外,學姐最近罵說,怎麼一下子一定要有 "我",一下子又說 "我" 不可說、不存在世上? 那到底要不要有 “我”? 我的回答如上.

陳真 2005. 7. 29.
許岳弘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下午 1:10
「茅于軾」才對!!
抱歉,由簡轉繁,沒更正.

我沒看到這五十人的名單,但常看共匪資料,所以認得人比12個多.總覺這些中國人的真誠、勇氣、十年磨一劍的耐力,遠非台灣主流人士所能想像.

看到龍應台也列名其中,心沉! 她文章誇大,我都略過不看.不過,因為最近趙剛教授有著文批評,我才愛烏及屋看了龍女士那一篇.

“用功”看了好一陣哲學書,但總覺少了股”人味”,有點累.撥了時間,轉移到”講座”、”訪談”,真的有趣多了!!其中有一本《直面張藝謀》,是作者將與張導多年來(從第一部戲到英雄為止)的訪問內容,張導多次提到侯孝賢,相當推崇侯導!我很少很少看電影,不過,能理解感受.

提一下,李銀河是王小波的遺孀,大陸研究女性主義的先驅.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下午 12:24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烤玉米和我的一顆臼齒之間的距離。從小就特別愛啃硬的東西,甘蔗,蠶豆,花生糖,土芭樂,烤玉米都是越硬啃起來越有滋味。慢慢年紀大了一些,一顆顆牙蛀了也補了,就不敢太放縱自己的牙齒去冒險。兩個禮拜前的一天傍晚,桌上擺了兩根又香又辣的烤玉米,啃到第二根時,一顆臼齒崩裂。第二天去找牙醫,一看狀況嚴重,必須當場整顆拔掉,等兩三個月後再裝假牙,這一陣子,即使是吃西瓜,不小心用缺牙的地方咬到,都會引起一陣痛。自從第一次永遠失去了一顆牙齒之後,所有硬的食物再也不敢碰了。至於那顆失去的牙齒,再也沒有機會去接觸任何食物,連豆腐都不能了。從小就愛吃硬的食物,終於愛到失去牙齒,牙齒愛玉米,愛到血肉糢糊,愛到離根而去,愛到什麼都不能再愛。''
以上這一段文字,我敢掛保証,沒有人會說我是抄襲別人的,因為這段文字既不高深,也不甜,也不漂亮,比較像老師出題目給學生寫作文,顯然不會是抄襲來的。如果我自己寫的一段文字被別人指稱是抄襲偉大作家的某一本書,那我會先回想是否看過這一本書,去找原著來看是怎麼寫的。若確認不是抄襲而是恰好有些類似,除了暗爽,也會聲明說“歹勢!歹勢!真的是我自己寫的,但是這樣說讓我覺得很光榮,也不敢當!”。
張小嫻的這一段文字感覺甜甜的,像是台灣許多暢銷作家常有的味道,也就是說,把這句話說成是其他作家寫的,也不會讓人感到奇怪。這起事件被定位為抄襲,其實也反映了這些暢銷書作家的缺乏個別性,以及社會大眾於消費醜聞的高度需求。這個事件會變得如此敏感,是因為一個被高度包裝和促銷的作家,一旦沾上醜聞,有可能一夕之間變成票房毒藥。多年前的暢銷作家林清玄就是一例。這也就難怪張小嫻要姿態高,嗓門大。對暢銷書作家而言,醜聞有多大,對票房的影響就有多大,喊冤的聲音就會有多高。可能不一定是要跟泰戈爾爭是誰的原創。
其實,抄襲並不一定一直都被視為壞事,曹操最著名的一首“短歌行”,其中有二段文字就直接抄自詩經裏的二首詩,也並未受到惡評。李白登上黃鶴樓,一時詩興大發,突然抬頭瞧見樓上已有崔顥的題詩“黃鶴樓”,詩寫得好,讓李白擲筆一嘆,但也念念不忘,之後,在遊金陵鳳凰台時,就仿效崔顥的詩意,寫下“登金陵鳳凰台”。李白仿崔顥,兩首詩不但都是名作,也是千古佳話。
另外,和抄襲相反的是,在印度的文化傳統,會把自己寫的東西歸於自己所尊敬的導師,這也就難怪同樣是二千五百年前的偉人,孔子的言行錄就只有薄薄的一本論語,佛教的經典就多不可數了。這其中的偽經當然不少,等於是徒子徒孫們把自己的話硬塞到佛祖嘴裏,讓祂吞不下去又吐不出來,想必是苦不堪言。為了標示是“正港的”佛祖親口所說,許多經文在一開頭還要特別加註“如是我聞”,表示不是自己胡亂瞎掰的。
被懷疑抄襲對於暢銷作家和出版社而言在票房上是嚴重的問題,要不然是可以當做光榮的事。而最無辜的是泰戈爾老先生,無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踩在頭上硬是八卦了一頓。還好有一位可以說是知音的陳真兄,出來把空氣清淨清淨。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上午 8:32
如果兩岸確有一批“仁人志士”,認為必須動武,而且不是叫別人去打仗送死,而是自己願意為崇高的統一目標犧牲在所不惜。不妨專門劃出一塊地盤,讓兩岸的武士們在那裏拼死較量一番,過一過動武的癮。既免了攪亂別人的和平生活,也讓他們的心願得以滿足。~~茅于軾

這段話是茅于軾講的,我很贊成這提議,但很懷疑島內這些愛台灣的人裏頭找得出出幾個這樣的武士。


陳真 2005. 7. 29.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上午 2:31
我真是孤陋寡聞,連死者一共 56 個中,我只聽過 12 個,佩服其中的七個半.

李敖只能算半個佩服,半個不佩服是因為他似乎不明白自己的長處和短處,他有勇氣,但他卻以為自己很有思想.可是在我看來,他的思想並不深刻,與一般學者沒兩樣.

七個半名單如下,依佩服程度由高而低排列:

殷海光
北島
高耀潔
茅于軾
侯孝賢
王小波
杜維明
李敖(半個)

這些人都有個特徵:真誠和勇氣.

除北島應該得三個諾貝爾文學獎之外,其他六人的 "專業" 都不是或不一定是我最推崇或不是我有能力評價的,但他們都很老實,講話由衷,而且挺有勇氣.

比方說殷海光,哲學上我不佩服,我來寫 "什麼是邏輯?",說不定比他寫得更好,但我佩服他的人格以及他對思想對人的真誠和熱情. 黨外年代,讀他的書,感覺就像在讀聖經一樣,帶給我心靈上和思想上很大的感動.

我把他的書,從家中可怕的垃圾堆中搶救出來,帶著它們飄洋過海,可是幾年來一直藏在角落,都沒有再打開看.也許要趕上或超越一個人的知識或思想似乎挺容易,畢竟知識在某種意義上只是一種累積,後浪總是推前浪,但要擁有和前人同樣的熱度和勇氣卻很難,而那似乎才是所謂 "原創" 的來源.

當前人開創了一種品牌,後人儘管學問再大,往往也只是一種劣質複製品,只有極少數人, 才能創造新牌子. 哲學家就算如過江之鯽,人們也只會記得那個喜歡邏輯愛吃芒果不會打電話不願坐公車對權勢不假辭色的殷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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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中國 公共知識份子五十人》名單

  經濟學家:茅于軾 吳敬璉 溫鐵軍 張五常 郎咸平 汪丁丁

  法學家、律師:張思之 江平 賀衛方

  歷史學家:袁偉時 朱學勤 秦暉 吳思 許紀霖 丁東 謝泳

  哲學史家:杜維明 徐友漁

  政治學家:劉軍寧

  社會學家:李銀河 鄭也夫 楊東平

  作家、藝術家: 邵燕祥 北島 李敖 龍應台 王朔 林達夫婦 廖冰兄 陳丹青 崔健 羅大佑 侯孝賢

  科學家;鄒承魯

  公衆人物:華新民 王選 高耀潔 阮儀三 梁從誡 方舟子 袁嶽

  傳媒人:金庸 戴煌 盧躍剛 胡舒立

  專欄作家、時評家:林行止 楊錦麟 鄢烈山 薛湧 王怡

  致敬名單

  殷海光 顧准 王若水 王小波 楊小凱 黃萬里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9 發佈時間: 上午 1:36
是茅于軾或茅於軾? 我看電視上是寫茅 "于" 軾.

後來我回想起這個人,他就是去年南方人物周刊選出的五十位影響中國的知識份子之一. 可是我剛剛去該網站查看確認,

http://business.sohu.com/s2004/zhishifenzi50.shtml

居然找不到茅先生. 真奇怪,我應該沒記錯.

名單上有些我不喜歡的,比如龍應台,也有我很喜歡的,比如北島.

另外也看到哲學家的部份是選出杜維明和徐友漁,後者我不清楚,但杜維明我倒也挺佩服. 他很小就來台灣,但大學(唸東海)畢業後就移民去了美國. 杜先生大學唸東海外文,後來好像又轉到東海中文系. 出國後,對美學和宗教倫理學等有興趣,知識很廣,很真誠的一個人.我有他的一篇短短的訪問稿,挺有趣,改天再找出來貼.

剛剛也發現茅于軾先生有一本書在中國熱賣,後來再版時卻被中共查禁,書名叫 "給你所愛的人以自由",據說台灣也有出版. 茅老在序中寫說:

「在出版這台灣版的當口,我想奉獻給台灣同胞一句話,這句話不是別的,就是這本書的書名:給你所愛的人以自由。我愛台灣同胞,所以我願意給台灣同胞以自由,並願看到台灣在自由中得到發展和成功。」

很動人吧.中共應該跟他多學習才對,怎麼反倒查禁人家的書? 據說一部份原因是因為茅老聲援杜導斌. 哈巴狗電台曾報導過杜先生,是個俠客,也是個烈士,感覺很像武俠小說裏才能見到的人. 杜導斌公開聲援過不銹鋼老鼠,結果自己也變成不銹鋼,被中共打入黑牢,而茅于軾老先生就在聲援杜先生的聲明上簽了名.

中共對台灣是非統不可,即使毀滅地球在所不惜,很瘋狂,但這似乎也是一種事實;大概是太愛台灣了,他寧願毀滅一切,也不願讓台灣離家獨立. 可是,茅老說得對,如果你真的這麼愛台灣,那就給他自由,讓他去吧.

如果中共領導都像茅老這麼溫柔體貼,恐怕你所愛的人將會想方設法黏上來,而不是拼老命也要搬出去. 這道理應該不難懂才對.

黨外雜誌時期,我接觸過一份查禁資料,是殷海光寫的,他說台灣人若想獨立,那他就支持獨立,殷海光甚至說,即便獨立後台灣人殺大陸人,他死也甘願.

我忘了這些話是在哪篇文章看到,不過的確是看過這樣一篇文章.

陳真 2005. 7. 28.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8 發佈時間: 下午 6:38
我先斬後奏,貼上張小嫻的申冤--"我的句子我的話",然後再向皇冠雜誌請求同意轉載,我說我已經貼了,可以嗎? 他們回信來說不行,說這是 "非法侵權",於是我就把那文章拿掉了.

剛剛又寫了一篇,希望當事人或皇冠不要把話講得那麼滿,講得那麼傲慢,講得那麼粗糙模糊,我們又不是笨蛋不是嗎? 怎麼會跟泰戈爾 "完全無關"?

陳真 2005. 7. 28
許岳弘 發佈日期: 2005.07.28 發佈時間: 下午 1:00
大概一、兩年前,看有關經濟文章時(吳敬璉?),作者相當推崇茅於軾先生,才間接認識的.後來上網找了幾篇他的文章來看,就理解了!

我個人以為,不管甚麼專業學科,若關心”人”,最後都會殊途同歸.

附上茅老的兩篇短文.(以下網址收了不少文章, http://www.yannan.cn/data/more.php?lanmu=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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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於軾: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啓示

希波克拉底誓言,我在中學念書時就聽說過,但是到很久以後才看到全文。現在由綦彥臣編譯的這本介紹希波克拉底誓言的書,可以讓所有希望瞭解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人,有機會全面地知道故事的來龍去脈。
    
希波克拉底誓言是2400年以前寫的,大約和我們的孔子同一個時代。這個誓言總共只有五百多個字(按中文計),但是産生的影響卻非常深遠。至今,幾乎所有學醫學的學生,入學的第一課就要學希波克拉底誓言,而且要求正式宣誓。醫學界的人沒有不知道希波克拉底的。而且現在不僅僅在醫學界,在其他領域裏,如律師、證券商、會計師、審計師、評估師、推銷員,等等,都拿希波克拉底誓言作爲行業道德的要求。幾千年來,學過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人不下幾億。這個誓言成爲人類歷史上影響最大的一個文件。
    
在希波克拉底的時代,市場經濟還沒有出現。現在人與人的關係完全不同於2400年之前。但是這個誓言的基本內容還是現代人應該遵守的規則。只有宗教才能有這樣的持久生命力。中國正在建設市場經濟制度,現在來讀這篇誓言,感覺它非常適合現代的需要。
    
首先它要求知恩圖報。那時候沒有交換制度,老師教了學生知識,學生並不付學費,惟一可做的就是報答老師,進而用跟老師相同的精神對待自己的學生,無保留地將知識傳授給學生。
    
其次它要求爲病人謀利益,不害人。比如不介紹昂貴而效果一般的藥,自己從中拿回扣;不不懂裝懂,留住病人,耽誤他的治療;願意把病人介紹給其他更能勝任的醫生;患者的利益是最高目標。這些要求對醫生而言是特別重要的,因爲患者自己缺乏醫學常識,他只能聽從醫生的指導。醫生很容易讓患者上當受騙。
    
再其次,是對待病人要不分貴賤,一視同仁。有些醫生眼裏只有有錢的病人,對窮苦的病人非常冷漠。醫生要自覺地遵守醫德,不可借機調戲姦污女病人或者病人的眷屬。而且要爲病人保密。醫生的工作物件是病人的身體,往往知道許多病人的隱私,哪怕不是出於謀利,泄漏病人的隱私也是絕對不許可的。進而關於病人其他方面的細節,家庭的,與其他人之間的關係等,同樣不得泄漏。
  
這些要求不但對醫生是必要的,對其他許多職業同樣是必要的。比如律師的工作,十分類似于醫生。他們也可能誤導顧客以謀利,利用職務之便欺侮客戶,或者泄漏顧客的隱私。推而廣之,一切職務,都是跟人打交道,都有類似的個人和客戶的利益衝突。此時如何對待自己的利益和客戶的利益,都應該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所說的原則來處理。所以希波克拉底誓言至今仍然有著極端的重要性。但願這本書的出版能夠爲提升我國社會的道德水平有所貢獻。
  
《希波克拉底誓言:警誡人類的古希臘職業道德聖典》
【古希臘】希波克拉底著,綦彥臣編譯
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4年5月,16.80元

《希波克拉底誓言》一書書摘:

當保密與知情權衝突時
  
爲了患者和公共利益,披露單位及業內危害他人和社會的相關資訊,維護公衆和個人的知情權,不僅不屬於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爲,而且還是對社會負責任的道德之舉。這也是鍾南山教授、蔣。彥。永醫生自2003“非典”以來,受全社會尊重的原因。
  
出於維護職業道德的保密是職場不可或缺的要件,但是在公共利益與保密原則發生衝突時,就應當維護公共利益。國內發生好多起醫療機構隱瞞真相,給患者作有害的人體實驗,導致患者死亡和中國人基因流失的案例。在抽血樣、作醫療實驗的時候,一定要維護人的知情權,告知人們醫療措施的目的、用途和後果,絕不應該採取欺騙、隱瞞的方式進行抽血樣、作實驗等醫療行爲。只有尊重人們的人權和知情權,才能真正樹立良好的醫學倫理和醫生職業道德。從全世界立法實踐方面,這一原則在實踐中逐步得以確立。
  
美國加州高院撤銷下級法院判決案例
  
樸塔系某精神病醫院的一個病人,在醫院看病的時候,曾向該院精神病大夫莫爾吐露要殺死塔梯安娜的打算。在莫爾大夫的堅持下,警察關押了朴塔。一段時間後,當警察因病人的病情趨於正常而將其釋放後,醫院沒有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來限制朴塔的自由,也沒有向塔第安娜及其父母發出警告。兩個月後的某一天,樸塔殺死了塔梯安娜。死者的父母將醫院及相關人員告上了法庭。初審法院做出了有利於醫院的判決,原告不服而一直上訴到了加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托布萊納大法官代表承辦法官的多數出具了法律裁決書。
  
托布萊納法官分析了醫生的豁免權問題:醫生與精神病人之間有一種忠誠的保密義務,如果醫生將病人的診斷和治療公開,他就違反了這種秘密交流和保守秘密的義務,托布萊納法官承認,這種保密義務極爲重要。但是,法官應衡量病人隱私權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在這個方面,立法機關已經解決了這個麻煩的問題。依據法典第1024節限定了醫生與病人特權的範圍:“當醫生有理由得知病人的精神和心理狀況對他自己、對他人或者對他人的財産存在危險的時候,他就有公開有關資訊的義務,以此來防止威脅和危險;這時,他們之間的特權不成立。”
  
美國醫療學會醫療倫理原則第9節同樣規定,在保護醫生與病人的秘密交流權利的同時,更要保護其他公民和社會的公共幸福。因此,托布萊納法官的結論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醫生和病人之間的交流秘密權要讓位於公共利益。因此,醫生不具有豁免權。最後,加州最高法院的裁決是:撤銷下級法院的判決,判決死者的父母勝訴。
  
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目的就在於喚醒職業者內心的良知、喚醒職業者對人類對社會公衆的責任,樹立人類道德和倫理的神聖和尊嚴性,樹立對人的權利與尊嚴的無比尊崇感。在這些人類永恒的道義面前,所有的虛假、欺騙和隱瞞都是無比可恥的。當保密與這些人類永恒的道義相衝突時,我們同樣要牢記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將人類的道德尊嚴和人權價值置於一切之上。

——節選自該書第106—108頁 


茅於軾:人權問答

基本人權部分

1) 爲什麽人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
因爲凡是一個人,都能夠平等地享受人權,這不需要別人爲此作出犧牲,而且他本人也不用因此而承擔任何義務.其他的權利往往只適用於某些群體,比如公民權,它只適用於某個國家的公民.當他終止當該國的公民時,就不再能夠享受了.而且當他享受公民權的時候還必須承擔某種義務,比如服兵役.而人權則不同,不管一個人處於什麽狀態,他永遠有權享受人權.

2) 人權既然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權利,什麽情況下一個人會得不到人權?
當有人侵犯他,而且侵犯者能夠不受約束.被侵犯人的人權就喪失了.反過來講,如果沒有人能夠侵犯別人而不受約束,那麽人權就在保護之下.

3) 什麽是特權?
能夠侵犯別人而不受制約的人,就是具有特權的人.一般情況下,一個人如果侵犯了別人,他將被懲處.打人,抓人,搶奪別人的財産等等都是侵犯別人.犯有這樣罪行的人將被法律懲罰.但是在有些社會裏,某些人就享有此種特權.比如皇權時代的皇帝,他可以殺人,沒收別人的財産(抄家),沒有任何法律可以限制他.在現代社會中,這種明目張膽的特權逐漸減少,但是特權還以各種隱蔽的形式存在著.別人有些人連公開的批評都是不允許的,遑論拿法律去制裁他.
嚴格地講,除了人權之外的權利都屬於特權.比如我加入某個社會團體,交付會費,成爲其中的一員.我就享有會員的特權.然而這種特權不同於上述相對於人權的特權.所謂相對於人權的特權是指一個人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或者說,法律目前不是人人平等.所以人權又是法治的基礎.
由此可見,特權和人權是互相對立的.有了特權就沒有人權,要想有人權,就必須取消特權.所以說,取消了特權,人權自然而然就在那兒了.我們用不著提出樹立人權的口號,真正需要的是取消特權.特權是人權的敵人.

4) 爲什麽人人都可以享受人權?
因爲人權是沒有成本的權利.一個享有人權的社會,並不因此而需要支付額外的成本.而其他各種權利都有相應的成本.既然享有人權不需要支付成本,每個人就都有權享受它.這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爲此而付出代價.或者說,享有人權,不需要任何人爲此而承擔任何義務.它只要求別人不要侵犯他而已.

5) 既然享受人權不需要成本,何以保護人權卻需要成本?
人類社會從古以來原是一個特權社會.只是經過了漫長的人民覺醒的鬥爭,才慢慢地進入到人權社會.在從特權社會進入人權社會的過程中,人們爲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往往是成千上萬的生命.這就是反抗特權壓迫的鬥爭.至今人權得到了普遍的承認,誰也不敢公然反對人權,但是特權的享有者還會以各種手法來蒙蔽群衆,欺騙群衆,儘量保留自己的一些特權.世界上侵犯人權的事層出不窮,要保護那些受特權人物侵犯的人,是非常困難的事,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事.這裏包括起訴,取證,法庭辯論,判決等等.有時候在一個國家內法律不能伸張,還要控訴到國際法庭,成本是非常高的.

6) 一個人要享受人權,有沒有什麽義務?
人權是沒有其相應義務的權利.一個嬰兒出生的時候,他沒有履行義務的能力,但是他已經享有人權.人權沒有成本的意思是別人不需要爲他支付成本.人權沒有義務的意思是他自己也不必爲此而支付成本.

7) 人權包括哪些具體的權利?
凡是不需要別人承擔義務,也不會使別人遭受損失的權利,都是人權.反之,如果一個人享受的某種權利會導致別人的損失,或者因而支付成本,這種權力只能是特權,而不是人權.
人權包括生存權.因爲一個人的生存不妨礙別人同樣的生存.可是在大海上的一條小船上,食物和淡水的供應有限,一個人的生存就成了特權.因爲在這種情況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同樣地生存下去的.一個人的生存要以別人的死亡爲代價,所以生存權不再是人權.幸虧地球上的資源還比較豐富,不需要限制別人的生存來保障某人的生存.所以生存權可以是人權.
言論自由是人權,因爲一個人發表意見並不妨礙別人發表意見,也不妨礙別人的其他權利.可是當一個人的言論妨礙了他人的人權時,這種言論不屬於人權.比如教唆別人去殺人,去偷盜等等.由此可見,禁止某人發表意見是明目張膽的侵犯人權.對報刊的新聞檢查也是侵犯人權.
聽的權利是人權.因爲一個人聽到某種意見,不可能導致對別人的侵犯,更不可能影響別人的同樣的人權.聽,完全是一種被動的行爲,僅僅是聽,不可能造成損害.因此對外國電臺的幹擾是侵犯人權.更一般地,獲取資訊是基本人權.這裏不僅僅是聽,也包括看到不同意見的材料等等.我們往往只強調言論自由,如果沒有聽,或者獲取資訊的自由,光允許人講,講給誰聽呢?沒有人聽的言論是沒有意義的.
人身不受侵犯是人權的一部分.人有權不被別人打罵.或者說打人罵人是侵犯人權的.包括警察等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打人罵人.
行動自由是人權.一個人的行動不會影響別人的行動,除非這種行動造成了對他人的妨礙.因此拘禁一個人是侵犯人權.把人用手銬銬起來是侵犯人權.
對物或者財産,擁有所有權是人權.意思是每個人都同樣有權擁有某些東西.古代的奴隸就沒有對財産的所有權,因爲他本人還不屬於他自己,何來對物的所有權.這裏需要說明的是,擁有所有權是一種權利,每個人都平等地擁有.但是對某個具體的物品所擁有的所有權則是一種特權.甲擁有了乙就不能再擁有它.道理很簡單,如果兩個人都能夠擁有對同一物的所有權,豈不是會造成衝突.爲了避免這種衝突,就必須規定對物的排他性的特權.但是每人都可以擁有一些東西,或者是某個物,或者是財産.保護私有財産的概念,就是對所有權是人權的承認.

8) 什麽情況下一個人的人權要被剝奪?
如果一個人犯了法,依據法律他可能要被剝奪某些人權,比如行動自由的權利.過去對嚴重的罪犯要處以死刑,那麽他的生存權都被剝奪了.現在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取消了死刑,總的趨勢是死刑將完全取消.
即使對罪犯,他的部分人權依據法律被取消,但是他所擁有的其他人權仍然受到保護.比如犯人被取消了行動自由的權利,被關在監獄裏.但是他人身不受侵犯的權利依然得到保護.任何人不可以打他,給他上刑,餓他等等.過去對待戰爭中的俘虜往往侵犯他們的人權,他們被打被罵,或者被侮辱.古代殺戰俘是很普遍的事.現代這種事情被嚴格取締.聯合國有專門的國際法,規定戰俘享受的權利.最近被揭發的美國軍隊虐待戰俘,受到全世界的反對.有了這次對虐待戰俘的大規模的批評,今後這樣的事情會有所減少.
對於還沒有判決的嫌疑犯就更沒有任何理由給他上刑,搞逼供信.爲了防止公安部門搞逼供信,法律規定嫌疑犯有權保持沈默.他有權不回答公安部部門或檢察機關對他的提問.單純靠口供是不能給人定罪的.定罪要靠證據.

9) 爲什麽要強調人權?
自從人類社會分裂成有權者和無權者以來,社會就從來沒有安定過.原因很簡單,無權者受壓迫,無處申訴,不得不鋌而走險,採取革命的辦法,求得解放.可是即使革命成功,如果不能解決人權問題,社會依然分裂成有權者和無權者,革命仍然會發生.這就是幾千年人類歷史的簡單描述.幾千年來許多思想家想方設法解決社會不公的問題,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建議.如儒家所提倡的仁政,法家所提出的法治,現代社會所標榜的民主和選舉等等.這些觀念都有很大的進步意義,但是不夠清楚,不夠明確,容易被曲解,被歪曲,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最後提出了對每個人最直接的人權觀念.它比較地不容易被曲解.不管是什麽制度,如果人權不能得到保障,這必定是一個壞制度.相反,如果一個人權能夠得到認真實施的制度,一定能夠保障社會的基本穩定,不至於搞得人們流離失所.人權觀念,或者說人權標準,比較容易判別一個政體是否是真正爲了人民,還是假心假意,表面做一套,背後另外一套.

10) 是誰在侵犯人權?
個人與個人之間會發生彼此的侵犯.但一般會有政府來處理,至少理論上是這樣.這種個人和個人之間的彼此侵犯,永遠不會完全消滅.但我們並不因此而束手無策,因爲政府應該能夠制止這種事情的發生,政府的主要任務就是處理個人違法的問題.真正值得擔心的是政府對它的百姓的侵犯.所以提出人權問題,其針對性是對著政府而來的.人們離不開政府,因爲有許多公共事務要有人來管理.政府被人民授權,具有權威性.否則無法實施有效的管理.但是沒想到組織了政府,政府本身成爲問題的根源,就是它經常侵犯別人,破壞人權.這種現像是人類社會出現政府以來幾千年中不斷發生的事.中國外國概莫例外.到了上世紀下半葉,人權觀念得到普遍承認,爲解決政府壓迫百姓的問題找到了辦法.其基本精神就是人權的至高無上.任何個人,任何政府都必須尊重人權,保護人權.

11)政府對人權持什麽態度?
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護百姓的人權.包括防止公民之間的彼此侵犯,也包括抵禦外國人的入侵.前者屬於公共治安事務,後者屬於國防事務.這些都是一個國家政府首先要做到的事.所以政府應該提倡人權的保護.宣傳人權的觀念,動員百姓共同來完成此項非常重要的任務.現代社會是後殖民地時代,過去的殖民地都已經獨立,外國的入侵基本上不再會發生.現在已經發展到人權時代,入侵別的國家將受到全世界的指謫和制裁.薩達姆政權入侵科威特就是一個例子.薩達姆走錯了這步棋,被聯合國實行經濟制裁,最後他本人和伊拉克百姓落到今天的悲慘境地.前個世紀還是殖民地時代,強國往往強佔別國的資源,奴役別國的人民.現在殖民地時代已經過去.殖民地紛紛獨立.強國搶了別國的土地得退還,搶的藝術品要歸還,奴役了別人要賠償道歉.石油糧食等資源在全球化的世界市場上分配,用不著通過戰爭來分配.因此國際間的人權問題正在逐漸得到解決,而一國內部的人權問題反而變得突出起來.
大部分專制獨裁政府根本不讓別人提人權問題.因爲他們爲了自己的特權利益,生怕有人要提人權觀念.或者這些獨裁政府對人民封鎖消息,不讓人民知道有人權這回事.少了人權,他們可以爲所欲爲,魚肉百姓.對不服從的人施以酷刑,草菅人命.其實,這種政策對執政者未必有利.因爲他們站在火山口上,說不定哪天火山爆發,他們將葬身火域.這就是幾千年人類歷史所證明瞭的.所不同的是當今社會通訊發達,變化迅速.過去幾十年,幾百年發生的事,現在幾年之內就可能發生.他們圖僥倖的機會越來越小了.世界走向人權的趨勢不可逆轉.
一個人權社會必定也是民主社會.因爲專制政府要維持他的特權,必定會侵犯普通百姓的人權.如果講了人權,就沒有特權的容身之地.在一個彼此不能侵犯的社會之中,解決意見的分歧,只能用討論協商的辦法,不能用強迫屈從的辦法.這就是民主社會的特徵.
一個人權社會也必定是一個市場經濟的社會.如果個人的財産權得到保障,個人有選擇交換的自由,個人之間的糾紛能夠得到法律的公正處理,市場制度必定會逐步建立.過去幾千年的人類社會之所以沒有建立起市場制度,簡單說起來就是因爲人權得不到保障.皇權超出了人權,任何法律,規則,在皇權面前都是蒼白無力的.隨著人權的逐漸被承認,市場制度逐漸被確立.現在世界貿易組織所建立的各種制度,其出發點就是人權,個人不受侵犯,個人有追求利益的權利,個人有選擇(交換物件,價格,進入和退出)的自由.

12)轉型國家的人權問題有什麽特點?
上個世紀下半葉,許多原社會主義國家轉型到市場經濟,他們的政治制度也從無產階級專政轉變到民主法治.這是世界性的大趨勢,置身於這個大趨勢之外的國家只剩下極少數,他們的經濟狀況很糟糕,政治上也極不穩定.究其原因,跟人權有關.人民越來越覺醒,他們要求自己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國際環境也朝著這個方向迅速地演變著.落後於時代的國家在國際大家庭中越來越受到孤立.這是全世界邁向人權時代的潮流,非常有利於確立人權的鬥爭.
在這個轉變中,許多原來不承認人權的政府開始改變態度,逐漸轉向承認人權.但是這個過程並不容易.最初提出人權,實際上是對特權的挑戰,相當於對原政權的挑戰.在原專制制度下人權一詞是不容許提的.從嚴格禁止的狀態變成可以說一說人權,往往要經過若干年.然後再進步到可以公開議論,再進入討論一些實質性的人權問題,都很不容易,一般都經過政府不同方式的鬥爭.這裏有認識轉變的困難,也有實際既得利益集團的反對,更有執行中行政管理的種種問題.比如法律的修改需要時間,人員要培訓,組織機構要重組,幹部的考核標準要改變,媒體的話語用詞要調整等等.總起來看,時間是必要的,著急是無用的.在這過程中甚至於可能發生倒退,特權集團捲土重來,人權再次受到威脅.這都有可能.但是世界潮流不可阻擋,人權時代遲早總會來臨.

13)何以人權社會是人與人平等的社會?
人與人不平等,是指有些人可以侵犯別人,另外一些人只能聽憑擺佈,無權反抗.一般情況下都是在政府內任職的人,像警察,法官,政府領導等,都是最接近特權的人.他們往往隨便抓人,關人,打人,施以酷刑,甚至打死人而不負責任.或者有能力掩蓋事實,對揭發他們的人施以報復.從而維持他們的特權統治.這種社會當然是一個人與人不平等的社會.人們都想在政府裏鑽營一官半職,進入特權階層,然後慢慢晉升到更高的特權地位.所以當官就是人們的追求.在一個人與人平等的人權社會中,個人想改善自己的地位,不可能通過得到特權來實現,而只能依靠自己在不妨礙他人的條件下追求幸福.首先是創造財富,獲得財富.發財一般並不妨礙他人,相反,往往是通過合作,雙方同時都得利的條件下來發財.
由此可見,平等,反特權,人權,它們都是相通的.專制政權害怕的就是這些觀念.
也有政府之外的人和政府勾結獲得特權的事.這多半是有錢的人,他們利用自己的金錢賄賂政府,取得特權.這同樣是我們應該警惕防止的.

14)人權社會是烏托邦社會嗎?
確實,人與人完全平等是非常困難的.因爲每個人都會企圖獲得特權,一有機會他就會這樣做,這也許是人的本性.自古以來還沒有實現過人與人完全平等的社會.但是人們懂得人權的重要性,能夠不斷地追求人權,每當發現有侵犯人權的情況,立刻加以糾正,這是可能的.我們比較一下世界各國,它們的人權狀況很不相同,有好有壞.人權狀況好的國家,政府承認人權的重要性.一旦發現人權受到侵犯立刻予以糾正.例如美國發現虐待俘虜,立刻發動全社會來制止.而不是捂著蓋著(當然有些人想掩蓋).經過這樣的揭發檢舉,以後類似事情再次發生的可能性就減少了.這個效果不僅僅對美國,而且對所有的國家都是一個警告.歷史上虐待俘虜的事從來並不認爲是什麽嚴重的問題.但是經過這次揭發檢舉,相信今後對此現象能夠有所改善.我們沒有理由因爲絕對的平等極難實現而反對人權社會,認爲這是烏托邦而加以拒絕.

15)對侵犯人權的政府,我們怎麽辦?
這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對那些完全不承認人權觀念的政府,二是對那些半心半意講人權的國家.
對完全不講人權的國家,已經不可能從內部來改善人權狀況.這時候只能通過國際壓力來改善人權.人權受到侵犯的人,首先要收集侵犯人權的證據.如果有了充分的證據,就可以到國際人權法庭起訴侵犯人權的個人或組織.雖然國際法庭無法進入這些專制獨裁的國家去抓罪犯,但是人權罪犯隨時隨地在國際社會的監督之下.一旦出現任何情況可以逮捕時,犯人就可能被抓歸案.比如該人出國時,或者該國政府改變領導人時.總之,侵犯人權的人不可能輕鬆過日子,他們總有一天要受到制裁.
對半心半意講人權的國家,有可能從內部來改進人權狀況.這些國家多半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公約,但是陽奉陰違,想方設法逃避對保護人權的要求.這時候首先要利用各種(在該國法律框架中)合法的工具進行鬥爭.比如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工具.也可以組織合法的群衆遊行示威,控訴侵犯人權的行爲.同時也應該動員國際力量,參與到本國的案件中來.一般而言,這些國家的法律往往不符合人權的要求,例如還堅持對某些人的專政(所謂專政就是不享有人權),或者法律就規定歧視某些人某些團體等等.這時候光用合法手段就顯得不夠,但是用法律之外的手段,如組織地下活動,是十分危險的.所以應該儘量利用合法手段,哪怕慢一點,時間長一點,還是值得的.特別注意要利用政府中的進步力量,促進人權狀況的改進.政府也不是鐵板一塊的,其中有同情人權的分子.要會利用他們的力量來促進人權狀況的改善.

16)如何利用納稅人的權利來改進人權狀況?
一切政府都要花錢,錢從何來?從納稅人那裏收集來.所以是納稅人養活了政府.可是政府反過來利用自己的管理特權侵犯納稅人的人權.這種行爲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納稅人有權說明政府和自己的關係.糾正政府可以對百姓爲所欲爲的習慣,強調人權是人民天生所擁有的權利.政府拿了納稅人所納的稅,應該爲納稅人服務,保護他們的人權,而不是天生去當領導,甚至欺壓百姓.一般而言,專制政府都不願意讓納稅人明白自己和政府的經濟關係,好像政府的花銷是從天上掉下來似的.救災時災民從政府得到一點幫助,好像是政府的恩施.這種謊言要戳穿.現代社會人民納稅和皇帝時代臣民納稅完全不同.古代臣民納稅是無權利的義務.臣民無權過問所納的稅拿去幹什麽了.皇帝是有十個妃子還是有一百個妃子,根本不是老百姓可以過問的事.現代社會則不同,百姓納了稅,有權過問這錢拿去幹了什麽?有沒有拿去用於侵犯百姓的人權,比如養活一批專門對百姓專政的警察.

17)如何認識國際關係中的人權鬥爭?
人權本來是一國內部的事,但是聯合國注意人權問題,並有了人權公約之後,人權變成了國際上關心的大事情.一個國家不講人權是使政府丟臉的事.所以政府利用人權彼此攻擊,揭發自己所不喜歡的政府侵犯了人權.各國政府都不歡迎別人指謫自己不尊重人權.但是對一國內部的百姓而言,外國指謫本國政府不尊重人權,倒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促進本國人權狀況的改進.聯合國的人權組織每年都要對各國的人權狀況進行評價,並發佈評價結果.每到此時,侵犯人權的政府就感覺緊張,生怕被聯合國規定爲侵犯人權的國家.各國人民應該充分利用聯合國的人權講壇,捍衛自己應有的權利.真正重視人權的政府,應該歡迎別人指出自己在保護人權方面的不足之處,認真改進自己的人權狀況.而不是反唇相譏,拿人權作外交鬥爭的題目.

18)人權和主權,孰重孰輕?
國家的主權不容侵犯.這是一個國家的政府所反復宣揚的道理.至於爲什麽主權不容侵犯,則很少給予說明,似乎這是不需要解釋的,天然合理的.然而主權之所以有用,正因爲它能夠保障百姓的人權.國家這種組織的確是百姓所需要的.首先它可以抵抗外侮.不能抵禦外侮百姓就要作沒有人權的亡國奴,外國人可以隨便抓你,關你,殺你.你怎麽能沒有主權.其次它可以保證治安.再其次是提供公共服務.如果國家政府不能保證人權,反而還侵犯老百姓的人權,這樣的政府要它何用.可見人權先於主權.反過來講如果沒有主權,但是百姓的人權得到很好保證,主權有沒有就無關緊要.恩格斯曾經說過,當一個國家的百姓受不了統治者的壓迫時,恨不得有外族的入侵,他們的日子可能還好過一些.這正好說明瞭人權重於主權.主權是虛的,而人權是實實在在的.尤其在當今的世界,各國之間的侵犯主權越來越不容易,聯合國在防止侵犯主權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而國內的人權問題反而成爲國際間關心的重要課題.藉口主權不容侵犯而在國內踐踏人權,越來越受到國際間的強烈批評.一個人需要的是生存和自由.沒有生存和自由的主權要它何用?

19)人權和愛國主義有矛盾嗎?
社會活動的最終目的是人權,或者說,人權是判定是非的最終標準.上面也談到了人權和主權的關係.由這些道理出發,我們對人權和愛國主義有沒有矛盾的問題作出如下的回答.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二者是沒有矛盾的,因爲主權的目的就是用國家的力量來保護人權.如果遭受外國的侵略,老百姓就變成了亡國奴,人權的保護將喪失殆盡.所以愛國主義是和人權觀念不矛盾的.但是有不少情況這二者的確是相互矛盾的.舉一個例子.日本人侵略中國,士兵的精神支柱之一就是愛國主義.日本兵打仗非常勇敢.有名的神風突擊隊,就是用自殺飛機去撞擊美國的軍艦,他們爲了愛國可以不怕犧牲,但是這種行爲完全不符合人權觀念.因爲戰爭的目的是去奴役中國百姓,是剝奪中國人的人權.相反,抵抗日本人侵略的人,既符合愛國主義,又符合人權精神.
保護人權是最高標準的話,戰爭中投降有可能是符合人權精神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兵攻打日本本土沖繩島,激戰一個多月,雙方死傷慘重.最後日本兵不支退卻.在退卻中堅不投降.不但士兵不投降,而且不許百姓投降.最後美國軍隊把日本人趕到海邊.日本人強迫所有的百姓跳海自殺.一個村長逼迫自己的母親跳海,他母親不願意,這村長既然拿起木棍把自己的母親打死.該戰役有幾千普通百姓投海自殺.這種行爲根本不值得提倡.可是日本人至今並不明白他們錯在什麽地方.類似的例子很多.我們自己的歷史上也有同樣的故事.到底我們如何認識這種行爲?人權和愛國主義在這兒是有根本區別的.只有人權才是真正爲廣大百姓的利益著想.

20)普通百姓在追求人權中可以起什麽作用?
人權與特權相對立.百姓要追求人權,就要和特權鬥爭.但是特權是強勢群體,和它作鬥爭是很危險的.所以要講究鬥爭的方法.要用合法手段去爭取人權.更要注意,千萬不要做侵犯人權的幫兇.有些人分不清是非,認爲國家總是正確的,領導決定都是對的,甚至侵犯了人權還不知道錯.自己參與了對別人人權的侵犯,還認爲爲國家做了貢獻.每個人都應該認識清楚,只有人權才是至高無上的.人權是判別是非的最終標準.
從根本上講,特權觀念是人權的死敵.而在我國特權觀念非常普遍.一個人受到政府的欺侮,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找一個高級幹部爲他伸冤.也就是依靠主持正義的特權.我國幾千年的歷史中從來沒有維護人權這種觀念.相反,多的倒是依靠包青天這種伸張正義的方法.乾隆皇帝下江南,爲民鋤奸,這是大家最喜歡聽的故事.所以說,特權觀念不但存在於有特權的人頭腦中,同樣存在於沒有特權的普通百姓的頭腦中.而且政府官員就是普通百姓穿上了制服變成的.因此根除特權的徹底辦法,是百姓們自我教育,喚起自身的人權觀,啓發人權意識,進而組織起捍衛人權的各種組織,如工會,農會,納稅人協會,社區組織,參加陪審工作,旁聽法院的審判,在各種公衆場合發表意見等等.
不要以爲一個國家從專制走向法治民主的過程,只是政府的事,和百姓無關.恰恰相反,這整個過程需要政府和百姓的共同努力,少了哪一方面都不行.最理想的是這兩方面的良好配合,在步伐和速度方面協商一致.搞得不好是形成對立,甚至於變成直接的劇烈衝突,全國人民將因此付出巨大代價.一般而言往往是百姓這方要求比較高,政府方面能夠同意的步子比較慢.如果協調不起來,就有發生衝突的可能.爲了避免衝突,應該勸說雙方協商,彼此尊重,妥協讓步.政府一方應該把自己的困難向群衆講清楚,首先要把架子放下來,從領導地位逐漸變爲服務於群衆.這本身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百姓一方要理解政府的困難,有耐心,能以大局爲重.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五年十年.在這期間並不是等待,而是積極做工作,做好宣傳教育,讓各方面都逐漸接受人權是最高準則的觀念.

21)人權只是百姓和政府之間的問題嗎?
侵犯個人人權的首先是政府,倒不是其他情況的人權侵犯就不存在,而是因爲政府侵犯人權的問題更難解決.事實上其他情況侵犯人權的事例,從數目上講要超過政府對人權的侵犯.比如對婦女的人身侵犯,干涉婚姻自由,家庭裏的施暴,對兒童的虐待,企業中不平等的勞資鬥爭,社會上因人的地位不同而不能做到法律目前人人平等.在我國個人得到的法律保護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的社會地位.農民是最缺少法律保護的群體,工人稍微好一點.一個人當上人大代表,法律的保護更全一些.如果是黨的中央委員,不但有充分的法律保護,而且有了特權,誰也不敢隨便動他們.長期的社會等級化已經根深蒂固地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連和尚都有局級處級之分.級別觀重新塑造了人性.領導同志一開口就有一股子官氣腔調,但是碰到更大的官時,又立刻變得低三下四.普通百姓自然地認同一個低微的社會地位.小學生看了電視劇,開口會說∶臣罪該萬死.人按地位而分成三等九格,誰也不感覺有什麽不正常.馬路上兩個人吵架,我們常常聽到的一句話∶你有什麽了不起?意思是人和人首先要比誰更了不起.誰的官更大,誰的父親的地位更高.等級意識深入人心.這種現象妨礙了一個平等社會的建立和發展.要糾正它可不是容易的事,它是中國兩三千年皇權社會培養出來的産物.糾正它恐怕至少也要一代人的時間.

21)如何利用非政府組織爭取人權.
個人的力量非常有限.當一個人和政府爭取人權的時候,力量是十分渺小的,根本不可能站在平等地位上來討價還價.爲了爭取一個比較平等的談判地位,需要有組織作後盾.這種組織一般就是非政府組織.這是現代社會中新出現的,既不是企業,又不是消費者,更不是政府.他們不像企業以贏利爲目的,不像政府沒有公衆所賦予的管理特權,而是關心社會生活中政府不願意管,或者管不太好的事情.他們由熱心於公衆事情的人所組成,像工會,農會,學生會,婦女團體,各種社區組織,同業行會等等.他們的工作方法就是在法律框架的範圍內說理.他們熟悉法律,懂得照顧各方面的利益,善於尋求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共同點,能夠協調各方利益,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案.說到底,一個民主社會就是協調利益,討價還價,避免衝突的一種政體.

經濟人權部分

1) 什麽是經濟人權?它包括哪些權利?
經濟人權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人都應該能夠享有的起碼的生活權利.包括通過工作賺取收入的權利,獲得教育的權利,享有住房的權利,醫療和衛生的權利,通過市場獲取食物和飲水的權利.

2) 經濟人權和基本人權有什麽區別?
基本人權是一種被動的權利,只要沒有人侵犯他,他自然就有了基本人權.一個人在荒島上,他的基本人權是有保障的.而經濟人權則是一種主動的權利,它需要有別人幫助才能夠獲得.一個人在荒島上是很難享有經濟人權的.或者說,基本人權是沒有成本的權利,沒有任何人需要爲此付出代價;而經濟人權是有成本的,必得有人爲此作出貢獻,經濟人權才能夠落實.教育,醫療,住房等都需要花錢才能夠獲得.

3) 經濟人權由誰來保證?或者說誰出錢來保證他人的經濟人權?
一般應該由政府來負責百姓的經濟人權.但是政府的錢是從納稅人那兒徵收來的.所以說到底,經濟人權是百姓之間互相幫助而實現的.

4) 能不能說,基本人權帶有基礎性質,經濟人權是派生的?或者說只有保證了基本人權才談得上經濟人權?
這裏有兩派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爲必須先保證基本人權,然後才能談經濟人權.另外一種意見認爲二者同樣重要.因爲在市場經濟社會中,人和人的生存是彼此依賴的.一個人如果沒有收入,得不到教育或醫療等等,他事實上無法生存下去.所以二者不能分先後.

5) 經濟人權由誰來實施?
經濟人權應該由政府通過收稅來實施.所以這是一種收入的再分配,在經濟學中稱爲轉移支付.就是從收入比較高的人群收稅,用來支付低收入人群的經濟人權消費.除了政府,還有非政府組織也可以協助政府來做好經濟人權,或者獨立地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群.

6) 住房,教育,醫療等等都有質量上的區別.高質量的住房,教育,醫療等是消費很高的.經濟人權應該保證什麽樣的質量水平呢?
這取決於一個國家人民總體的收入水平.窮國只能保證一個較低的水平,富國則可以提高一些.究竟什麽水平合適,要通過各方面的討論來決定.

7) 就一個具體國家而言,應該做哪些事來改善經濟人權?
首先應該發現,在現有的稅收水平下,可以做哪些事來改進經濟人權.比如社會福利是不是照顧了收入低的人群,還是收入高的人反而優先得到了這些福利.進一步要問,如何確定誰是低收入者?如何準確定義收入的高低?又如迫切需要幫助的人群中,他們最缺乏的是什麽?是不是把錢用到了最需要的地方?再如政府花錢在經濟人權方面,有沒有浪費?能不能提高花錢的效率,比如通過招標購買,充分利用競爭.還有,在哪些地方容易發生貪汙腐化,花錢中發生漏損?如何改進?

8) 我國在教育人權方面需要哪些改進?
教育人權專指義務教育,不包括高等教育.在義務教育方面我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總量不足,而且在地區之間的分配不很合理.我國義務教育的撥款沒有達到世界平均水平(按照占GDP中的百分比),在東西部之間窮省撥款遠遠太低.教育撥款中又過於偏重於高等教育,忽略了基礎教育.同樣的花錢往往缺乏效率,如教科書的編寫,印刷,出版等沒有競爭.公立學校缺乏以學生爲目標的管理模式,浪費很大。
qegg 發佈日期: 2005.07.27 發佈時間: 下午 3:13
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好笑的漫畫,怕噁者勿入。

http://bbs.emu-zone.org/showthread.php?t=302342
新鮮事 發佈日期: 2005.07.27 發佈時間: 下午 2:36
常穿高跟鞋 讓人變神經病?

【東森新聞報 實習記者蔡儒玲/編譯】


愛美的女性們要注意了,長期穿高跟鞋很有可能會變成神經病。

瑞典一個科學家研究指出,長期穿高跟鞋會令女性抓狂,心情浮躁,且穿高跟鞋和精神分裂症之間有密切的相關性。

根據「醫學假說」期刊最近一期的報導,瑞典科學家弗蘭斯馬克指出,當穿高跟鞋走路時,會以不正常的方式繃緊小腿,導致小腿肌肉的神經傳導物受體無法激發多巴胺,多巴胺是一種維持精神正常不可或缺的物質,如此一來,也會間接引起精神相關疾病。

弗蘭斯馬克表示,「走路時,下肢的機械受器,也就是生物體的感覺受器的同步刺激會透過麩胺酸神經系統受器的作用,增加在小腦視丘-皮質-小腦迴路的活動」,「穿高跟鞋將減弱對此迴路的刺激,減少皮質活動,從而改變多巴胺的正常運作。」

高跟鞋類的出現迄今已有一千年之久,弗蘭斯馬克說:「這也帶來第一批精神分裂症病例。

製鞋工業的出現造成精神分裂症廣為流行。」

他接著說,目前所知最古老的高跟鞋起源可溯及美索不達米亞,第一個為精神疾病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也是在這出現,「最初,精神病顯然在上流社會階級比較常見。」

他指出,「機械化生產高跟鞋始於麻州,從那裡擴及到英國和德國,然後傳到其他西歐地區。

精神病例的分布也有類似模式。」

弗蘭斯馬克也說;「我並不是第一個提出這項警告的人」,「1740年,丹麥裔的法國解剖學家溫斯洛就曾經提出警告,穿高跟鞋可能會引起某些似乎和鞋子毫無關係的病症。」

弗蘭斯馬克說,他只是更清楚指出,穿高跟鞋會引起精神分裂症。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6 發佈時間: 下午 12:50
給蘋果那篇有關張小嫻的文章,登出前請勿外傳.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5 發佈時間: 下午 4:24
林志玲就醫啟示錄(節錄)

作者:劉競明(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總院暨桃園分院婦產部主治醫師,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公共衛生碩士)

蘋果日報 2005年07月25日

全文: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te=20050725&art_id=1931370&ShowCat=836825&NewsType=twapple&loc=TP&Header=

林志玲由大連日昨返台就醫,光是從機場到台大的警衛車隊開道前導,送入病房時的保全人員嚴密的保護,其安全規格可謂「總統級」。望著台大醫院門口看板上書:「我們提供的醫療服務,不會因您的性別、種族、地域、身分等而有不同的差別。」筆者揣想:若非是名模林志玲,這號台灣家喻戶曉的人物,加上其家族與層峰的關係匪淺,就算大爺有錢,也未必會有如此尊貴的待遇。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5 發佈時間: 上午 4:02
這位台大醫院發 "炎" 人,就是我的表姐夫.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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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5  中國時報

台大病患 好羨慕林志玲…

神農/台南市(醫藥業)

名模林志玲自中國大連包機返台接受後續治療,媒體以大陣仗相迎,航警局、台大醫院高規格禮遇;創紀錄的過程驚奇如戲,赤裸裸地展現名氣與錢勢的巨大影響力,不但讓升斗小民大開眼界嘆為觀止,更深刻體會到生命價值的輕重。

醫療無國界,從大連到台北,林志玲都受到最好的照顧,讓病體得以盡快康復,誠屬不幸中之大幸。台灣第一名模的光環耀眼,加上「水噹噹」團體的加持,台大醫院以「國外元首級」規格禮遇,是預料中的事。只是一般民眾難免納悶,台大醫院人滿為患,名醫難求,提早預約不見得如願,何以名人駕臨就能輕易獲得青睞,甚而組成所謂的「黃金醫療團隊」診治。名醫聚集,萬千寵愛集一身,醫院說要以「平常心」接待,未免矯情。

面對生命,無貴賤之別,這是醫療倫理的最高境界。但在台灣,差別待遇卻極普遍。掛健保門診,病患被三兩下打發是常態,既不可能有VIP的特別禮遇,亦缺乏人性的起碼尊重;急診間裡,等不到病房「流落」在廊道的病人,不用問也知是無錢無勢者。「有關係就沒關係」的準則,放在救人濟世的醫院也行得通,這是現實社會的縮影,既諷刺也無奈。

現行健保體制下,台灣的醫療院所已嚴重商業化,「仁心仁術」似乎只有在匾額裡看得到,或者在自費病人身上顯現。當台大醫院發言人弓身湊近林志玲耳畔輕聲慰語,視病猶親的態度令人感動,病患莫不殷殷期盼,醫師與病患的距離從此拉近,名醫的醫術與仁心也能澤被眾生。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5 發佈時間: 上午 3:50
Up to 40 killed in Baghdad bomb attack

Sunday 24 July 2005

A bomber in a flatbed truck laden with 500 lbs of explosives has killed up to 40 people outside a Baghdad police station, the US military said, citing Iraqi police reports.

半島新聞, 全文見:

http://english.aljazeera.net/NR/exeres/3BD45598-5305-424A-99FA-95991761CAC7.htm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25 發佈時間: 上午 3:43
權芳,

像在聊天給大家看,挺彆扭,不知該說什麼,...就說謝吧.

陳真
李權芳 發佈日期: 2005.07.24 發佈時間: 下午 8:31
陳真兄

剛剛才注意到有這個訪客留言版。讀到2004/7/04,你說是在香港回歸那一天到英國。

想跟你說,好巧!我也是在那一天飛英國。依照正式公文,我能夠出國的時間是從1997年七月一日起,當時我已婚,有一個三歲女兒,難捨親情,但我跟我太太慎重說,只要放我,我立刻就走,一天都不留!!

想跟你說,出來後真的是「自由的感覺是如此強烈」,然後,一陣囫圇吞棗,從藥學系念到心理系。

想起在「鳳至」認識你,不打不相識,至今,7、8年有了吧。

香港回歸中國,我回歸台灣,但受你影響後,我似乎更格格不入...

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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