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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則留言。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13 發佈時間: 下午 11:30
這是半島今天的 "新聞". 一個汽車炸彈造成 27 人當場死亡,其中七個是小孩. 一位受害者父親說: "這叫做什麼抵抗? 這是犯罪!" 詳細報導請自己看,如下.

若有人覺得受夠了西方媒體之西方人唯我獨尊和偏頗,可以看看鳳凰衛視(中文)或半島(英文). 半島網址如下.

陳真 2005. 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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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glish.aljazeera.net/NR/exeres/CB0C3EEC-9D05-4669-B02D-6ABE405150F8.htm

Children killed in Baghdad car blast

Wednesday 13 July 2005, 12:49 Makka Time, 9:49 GMT

A child is put in a coffin after the blast in Baghdad

Up to 27 people, including seven children, have been killed and at least 18 wounded by a car bomb in Baghdad.

The attack on Wednesday occurred near a patrol of US forces, police sources said.

US troops said one US soldier and many Iraqi civilians were killed by the blast, including at least seven Iraqi children. Three US soldiers were among the wounded.

"The vehicle, laden with explosives, drove up to a Humvee before detonating. Many Iraqi civilians, mostly children, were around the Humvee at the time of the blast," US military spokesman Sergeant David Abrams said.

Iraqi journalist Walid Khalid said a bomber wanted to detonate an explosive-laden car targeting US forces. However, the bomb detonated before it reached the US forces, he said.

Witness statements

One witness, Muhammad Ali Hamza, 25, said US forces turned up in al-Jedidah district to warn residents to stay indoors because of reports of a car bomb in the area.

"Children gathered round the Americans who were handing out sweets. Suddenly a suicide car bomber drove round from a side street and blew himself up," he added.

"I was at home. I heard the explosion. I rushed outside to find my son. I only found his bicycle," said Abu Hamed, whose 12-year-old son Muhammad was killed in the attack.

Iraqi men look at the debris after the car bomb attack

He was speaking at Kindi hospital where hundreds of distraught parents in blood-soaked hallways were shouting and screaming. He said he had found his son in the hospital mortuary.

"I recognised him from his head. The rest of the body was completely burnt," he said.

Hassan Muhammad, whose 13-year-old son Alaa also died, said: "Why do they attack our children? They just destroyed one US Humvee, but they killed dozens of our children.

"What sort of a resistance is this? It's a crime."

The last major attack involving children was a triple car bomb on 30 September against US troops inaugurating a water treatment plant in western Baghdad which killed 43 people, including 37 children who had gathered to take sweets from US soldiers.

Homes damaged

A cameraman at the scene shortly after the bombing said the vehicle blew up in between houses, reducing parts of three houses to rubble.

Women in the street screamed in anger and sorrow near pools of blood in the street.

At the nearby Ibn Nafees hospital, several wounded were being treated, including at least one baby.

Interior Ministry sources said most of the dead and wounded were taken to another hospital.

Aljazeera reported Iraqi police sources as saying US forces have taken control of the highway in al-Rustumiya.

Aljazeera + Agencies
何力 發佈日期: 2005.07.12 發佈時間: 下午 1:54
看完『他們只是在收割自己所播種的果實』,深受教育。想起一句老话:“横祸不落久善之家”。
Naga 發佈日期: 2005.07.12 發佈時間: 上午 2:18
  抱歉我沒詳述,事情是這樣的,首先因為出問題的人說這題答案絕對不是1或2或3,接著我看了網路上的討論串,有人套用極限觀念,有人又考量售出成本,總之答案多得不可思議,讓我越來越懷疑自己,頭也越來越昏,所以才忍不住po在這兒。智慧出,有大偽,就是這麼一回事罷!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10 發佈時間: 下午 7:08
佛頭與犀牛角


辦公室裏擺著兩尊石雕佛頭,常常和祂們對看。現在的樣子和當初剛買來時,已經大不相同了。二年前去鶯歌老街逛陶瓷時,路過一家古董店門口,立刻被前面貨架上兩顆橫躺又堆滿灰塵的佛頭給吸引住了。這家店沒有裝潢,看起來像一間倉庫,貨架也是用最簡單又牢固的角鐵組成的。兩尊佛頭被任意橫擺在那裏,有如落難。整家店裏的東西看得出來都是大陸來的,至於說是古董,應該頂多是仿古的製品。在老板娘的說法,這兩尊佛頭是文革期間從北京的古廟裏被砍下,藏在地下室幾十年,最近才偷偷運出來賣的。另外,有一個大石印,上面篆刻的是“天子獸印”,被老闆娘說成是大陸一座古寺“天足禪寺”的寺印,價值非凡。老闆娘說得誠懇又篤定,應該不是存心要騙我,她自己也是被騙的吧!所謂的古董、寶石和佛教藝品經常賣的都是神話和鬼話,不足為怪。後來也在其他地方和網路拍賣網站看過同樣的佛頭,只是打造的技術和仿古的處理不同,果然是大量生產的,而且應該是用石粉經過模型壓製而成。經過一番討還價之後買下,因為第一次到鶯歌老街,不熟悉路況,把車子停的太遠,抱著這兩尊佛頭加起來至少二三十公斤,走了快半個鐘頭才回到車上,心想請佛總要有誠意吧!當天就把祂們載回辦公室,後來又請會裁縫的女病人幫忙車了兩個布墊,裏面裝了綠豆,兩尊佛頭就安座在辦公室裏,可以常常對看了。其中一尊是菩薩,深褐色。另一尊是佛頭,土黃色,有些經常被摸過的地方有黑色的痕跡。剛開始時,覺得菩薩沒有佛頭那麼好看,因為色澤雖然老舊,但仍有一些不自然的感覺。後來,用酒精棉擦拭脖子切口處,竟然出現鮮艷的深紫色,猜測應該是經過人工加色處理的,當下就決定要徹底清洗一番,看看菩薩的本來面貌。原來石頭大部份是黑色,有些部份是褐色,還帶一點白色的雜色。最特別的地方是菩薩的眼睛下方,有兩道白色石紋,看起來彷彿菩薩在流淚。或許怕不吉利,商人就給塗上一層褐色,可以遮掩淚痕和雜紋,看起來又有古意。其實,菩薩大慈大悲有血有淚,為什麼不能流淚呢?從沒看過菩薩有流淚的造型倒是真的。不時塗上一些嬰兒油(成份是礦物油),看起來就很自然美麗又光亮,這時倒覺得比另一尊佛頭好看了。佛頭上的土黃色像是長年黃沙沉積而成,也可能是岩石原本的顏色,看起來還是覺得有些怪,但是兩年來也不敢真的拿去清洗。直到最近,越來越覺得佛頭的土黃色是人工加上去的,徹底洗刷之後,原來整個石頭是黑色的,有一小片是褐色,上頭還有幾條白色石紋。塗上一層黃土,是為了把褐色的部份遮住,又顯得古老。佛頭上的刻痕看起來很新,塗上嬰兒油之後,黑黑亮亮,更顯得莊嚴慈悲。
幾年前在阿富汗,曾經發生塔利班回教戰士用大炮摧毀山壁上的大型佛像事件,令佛教徒和國際文物保護人士感到痛心。相對的,“愛佛”人士不惜重金到處蒐購搶標古代佛教文物,台灣也曾有金融界人士花千萬元在香港標購龍門石窟砍下的佛頭,多年來大陸的許多古佛紛紛斷頭或是整座被挖走。自從在印度的佛教被滅了之後,佛祖回不了故鄉,在佛教鼎盛的中國,佛祖連頭都沒了。這些年來,在大陸有許多製造仿古佛像的工廠,製作精美幾可亂真,這倒是很好的發展。其實,許多古代的佛像、佛頭或因自然損壞,或是遭到人為破壞,說實在並不好看。佛像要美不要醜,可以新,不必舊,不需要迷信所謂古董。古董這個行業的源頭,離不開掠奪。讓原本完整的佛像,砍下頭來擺在家中欣賞,並不是高尚的行為,買新刻的佛像不造業,既好看又便宜。
被盜砍的古代佛頭雖然不一定好看,但是數量有限奇貨可居,往往可以賣到天價。瀕臨絕種的犀牛也是類似的狀況,過去一直想不通,犀牛角除了在中醫可當退燒藥以外,根本沒有用,效果大概和成本只有幾毛錢的普拿疼差不多。而且,現在也幾乎沒有中醫師會開犀牛角當藥方了。又不像象牙可以雕刻成精美的藝術品,為甚麼還有人在盜獵,黑市的價格也是很高。原來也是奇貨可居,因為地球上的犀牛已經越來越少,沒有用的犀牛角經過人為哄抬,就像期貨交易一樣,價錢就越抬越高了,手上有犀牛角的商人,是巴不得犀牛絕種的。既沒用又不好看的犀牛角其實是比佛頭更莫名其妙的商品。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10 發佈時間: 下午 1:22
好難! 因為我居然看不出難在哪裡?!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10 發佈時間: 上午 2:55
我要搶答 2元 答對請掌聲鼓勵 答錯也請掌聲安慰 兩次交易分開來看 都各賺1元 所以兩筆交易共賺兩元
Naga 發佈日期: 2005.07.10 發佈時間: 上午 2:29
有點不好意思,但以下這問題讓我實在很苦惱,故特來請教各方高手,希望沒有佔版面:

有人用8元買了一隻雞,9元賣出;但他又覺得不划算,故以10元向原買主買回來,再用11元賣給另一個人,請問他究竟賺多少元?
何力 發佈日期: 2005.07.09 發佈時間: 下午 7:34
昨天跑来亲系谱,获知兄长、学姐平安!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11
感謝各位關心,為了世界和平,我們會堅持下去,恐怖份子打不倒我們的!!事實上,我們還拯救了一對回不了倫敦的台灣流浪兒童,收養在家,幫忙打雜.

董事長一家兩口常擔心,要是哪天橫屍暴斃,很可能化成一堆白骨後都沒人發現,或變成無名屍招領. 想不到各位還記得我們,感溫感溫.

聯合報臨時請我寫篇稿,如首頁. 事實上,這裏感覺還挺平靜,排隊等候救援感覺就像排隊等著上電影院一樣,安安靜靜地,英國人有一種處驚不變的特質.

陳真 2005. 7. 8.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8 發佈時間: 下午 9:59
福全兄,我也是,辭不達意,語焉不詳,希望多講幾次就詳了.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下午 4:43
陳真兄:是我講東答西又辭不達意.我說的高度不是高調的意思,而是像''愛因斯坦的武林祕訣''這篇文章裡面所講的高度的意思,昨天看這篇看了好幾遍,才有感而發.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下午 4:43
陳真兄:是我講東答西又辭不達意.我說的高度不是高調的意思,而是像''愛因斯坦的武林祕訣''這篇文章裡面所講的高度的意思,昨天看這篇看了好幾遍,才有感而發.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上午 11:31
我在英國並不介意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醫生,但在台灣,我會察言觀色,當然說還是會說,但我知道當我說我是醫生時,一些難堪的場面就來了.

比方說,人們接著常會問你一個月賺多少. 我賺多少從不怕別人知道,問題是,別人之所以問你薪水,是因為台灣人想到醫生就會馬上想到錢.

有一回暑假,我照例回台灣,在某個醫院看診,我不喜歡住醫院宿舍,所以臨時在醫院不遠處租了個三四千元小房間,隔壁兩位室友知道我是醫生後,常常一聊天就聊到醫生賺大錢的事,對我之 "屈居陋巷" 感到不解,對我的穿著和騎摩托車出入也感到不解.

後來大家更熟了,對方幾個人就問我為什麼要裝窮? 怕人家綁票嗎? 我說我沒裝啊,並不是每個醫生都很有錢. 其中有個人不信,於是就說 "哎呀,這裏都是自己人,別假了,哪個醫生不愛錢?"

我默然,但他以為我默認,進一步說: "你不想賺大錢,怎麼可能當醫生? 當醫生就是為了賺錢不是嗎?"

類似場面很多,並不特別,我一般是默然以對,但這次例外,因為我既然當他們是好朋友,似乎就不該對其誤解不予理會,於是我就說,"我不是為了賺錢當醫生." 我當時手上正好拿著一本達賴寫的書,我還尷尬地舉起這書說: 這才是我尊敬的.

大家看我板起臉孔,於是就靜了下來,停止嘲諷,但我不知道他們是否相信了.

在台灣,醫生是個不怎麼光采的頭銜,人們雖然 "佩服" 你賺錢的能耐,但是對你並沒有由衷的尊敬. 醫生遭此污名化,不該怪別人,只能怪自己.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我恨迄今不願悔改的日本軍國主義!)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上午 9:43
我筆記上一直也抄著這句 "廢話",是亞里斯多德說的:

To say of what is that it is not, or of what is not that it is, is false, while to say of what is that is, or what is not that is not, is true.--Aristotle

(把是說成不是,把不是說成是,是錯的;把是說成是,把不是說成不是,是對的.--亞里斯多德)

許多所謂偉大的思想,往往不過是一些廢話,但我們對這些廢話的輕忽和蔑視,卻製造了許多痛苦和悲劇.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 (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上午 9:34
不,我不覺得我是站在什麼崇高位置唱高調,我要講的意思很簡單,也很低調,低調得不能更低調,我渴望的只是一種最起碼的處置和對待. 我這方面的 "知音",全台灣恐怕至少超過兩千萬人. 我相信,大部份台灣人肯定都能理解我要講的這個意思.

我要講的只是: 在台灣,醫生對病人並不好,甚至根本不當他是個 "人".

我並不期待台灣醫界應該像英國醫界那樣不分貧富貴賤地善待每一個病人,我只希望,台灣醫界至少應該做到 "不要虐待病人", 不要輕視他的生命, 權利和尊嚴.

當我的親人生病時,我總陷於一種道德上的兩難,很痛苦. 一方面,我當然不希望我的親人被虐待,我希望他能獲得最起碼的一種尊重和醫療處置. 我知道我若說出自己的醫師身份,我的親人就能避免許多這類根本不必要的折磨疏忽和危險,但另一方面,我並不希望因為我是醫生,因此我的家屬就能擁有這樣一種 "不被虐待" 的 "特權".

我要講的是,"不被虐待" 或 "被當成一個人尊重",不該是一種 "特權",不該只是屬於極少數有關係或有辦法的人才能享有的特權. 它只是一種基本的人權. 不管一個國家醫療資源是多或少,這並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不會影響我們善待病人. 就好像在戰亂地區,醫療物資極度缺乏,但醫生仍然可以好好地把病人當成一個 "人" 那樣善待.

今天有兩位好朋友從台灣來找我,我剛剛都還在跟他們說: 在台灣,當我自己生了病時,甚至都很不想去看醫生,因為我不喜歡隨時隨地得強調我是個醫生來保護我自己,可是,當我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時,別說找醫生看病,許多時候光是氣都能氣死.

不管面對醫生護士或醫療檢驗技術人員,每個環節普遍都會有這樣一種被人蔑視糟蹋或不尊重的感覺,甚至亂七八糟做事,根本不管你的基本權益和死活.否認這樣一個基本事實並沒有意義.

今天,經過劍橋國王學院前一家診所時,我還跟朋友說: 這是除了圖書館之外,董事長最常來的一個地方;因為我體弱多病,在英國甚至還住過兩次院,看過無數的門診,可說就醫經驗豐富.

我發現,英國的醫生護士居然如此友善,細心和體貼,彷彿我是什麼王公貴族似的,但實際上他們甚至根本不知道我也是醫生. 但他們卻如此善待一個根本沒有在這裏納稅不時跑診所掛急診的外國人.

他們的醫術並沒有比較高明,但是,那種發自內心的尊重和體貼以及盡心盡力,常常讓我想起來,心裏不禁就會有一種很深的感動.

那種體貼和細心是很難用言語描述的,就好像台灣醫界對病人之惡劣和漠視也很難用言語描述一樣. 我跟我的朋友說:在英國就醫的感覺是: 就算他誤診,把我醫死了,我心裏依然會深深感激他,因為我感受得到他是真的用心在照顧我,把我當成一個人那樣在照顧和治療,並不會因為我穿著粗鄙就對我有任何不敬或怠慢.

我要說的只是這樣一種最基本的空氣,一種文化,一種普遍的習性. 看看台灣社會怎麼忽視流浪動物怎麼糟蹋外勞怎麼對待勞工怎麼看重權勢,就能知道台灣醫生對病人會是什麼樣的態度和心意,那都是同一種文化. 真正問題是出在這裏,病人的痛苦並非特殊個案, 更不是來自一些極其罕見的虐待.

講這個並不是高調不是嗎? 講這個會缺乏 "知音" 嗎? 應該不會. 台灣社會雖然捧醫生,雖然看重醫生的社會地位,但台灣社會有一種仇醫情結,人們往往覺得醫生唯利是圖,不是什麼好東西. 這種 "知音" 太多太多了.

但我卻無法想像會有英國人對醫生抱持敵意,那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對於想法上的歧見,我們應該學習講 "理",而不是把有關 "理" 的問題訴諸於 "情" 或甚至訴諸於根本不相干的溫馨道德指南. 達賴說,藏傳佛教從小極為注重一個東西:邏輯辯論. 達賴認為,把道理講清楚是很重要的. so do i.

在台灣,缺乏一種健康的討論風氣,學界如此,醫界尤然. 醫生每次開會,往往言不及義顧左右而言它或眾口噤聲,大家都沒意見,誰也不敢得罪誰,否則馬上就會有報應. 但一散了會,四下無人時或到了夜黑風高之處,往往就什麼難聽的 "意見" 或抹黑嘲弄都出來了.

在英國我開了一個眼界,原來天底下並不是所有人都跟台灣人或華人一樣,視 "討論" 為畏途,把意見歧異視為一種挑釁,進而產生許多不相干的 emotion 和 內分泌.

我並不是很推崇知識或理性的價值,我一直自認為是個反理性主義者,我總覺得我反覆要說的許多話,不過只是想拆穿理性之虛構.

但儘管如此,在某個意義上,我仍然很喜歡也很相信古希臘人的一句諺語,那句諺語是我唸高中時看到的,很感動,常把它抄在筆記本的第一頁. 那句話是說: "人類的智慧是經由一種開放的討論而累積.

很八股的一句話,但許多重要的道理,往往就藏在這些為人所蔑視或輕忽的八股裏頭.

陳真 2005. 七七事變 (可惡的日本帝國主義!!)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07 發佈時間: 上午 1:55
回應陳真兄
之前的留言確實原本是要''呼應''陳真兄的,只是,就像兩個人隔著山谷要互相應答時,因為所站位置的高度不同,看到的風景和發出的聲音就不同,沒站在那樣的高度,再怎麼用力也發不出那樣的聲音.陳真兄像一陣風,能當陳真兄知音的,大概也是一陣風吧.
當醫生的人不容易聽到別人的批評和指教,有時候是別人不敢說,更多時候是自己讓人說不得.即使批評的聲音出現了,經過腦袋裡的自動轉碼器,又變成別的意思了.當看到或聽到一些精神科醫師說出或寫下讓我覺得要跌破眼鏡的東西時,就讓我心生警惕,自己是否一樣?自己是很難察覺的,所以,我都很珍惜也感激別人的指教和意見.有一位我很尊敬的教授出了一本論文集,請了另外兩位教授也是以前的長官寫序,這兩篇序文就讓我一邊搖頭一邊想''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寫很不對?很離譜?我想原因在於他們長時間聽不到真話,也就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了.至於我會寫出''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是一種有口無心的寫法,是沒有仔細想過,就自動寫出來的東西,大概就像以前寫作文或寫考試卷時的寫法.
經常回想那一聲蛙鳴和美麗的龜殼花.這一陣子以來天天在看一行禪師的書,看著看著,竟然就聽到那一聲蛙鳴,看到龜殼花的美.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5 發佈時間: 上午 11:47
待遇灌水勞力壓榨--打工族揭發十大黑薪商家

中央日報 2005. 7. 5.

實習記者萬千瑜.臺北訊


「 九 五 加 滿 」 這 句 話 平 常 只 有 在 加 油 站 才 聽 的 到 , 但 這 句 話 所 代 表 的 最 新 意 義 , 則 是 學 生 工 資 的 訴 求 。 青 年 勞 動 九 五 聯 盟 於 昨 日 在 中 華 電 信 工 會 召 開 記 者 會 , 公 布 十 大 黑 「 薪 」 商 家 , 呼 籲 政 府 能 重 視 學 生 打 工 族 被 嚴 重 壓 榨 勞 力 的 事 實 。

大 學 指 考 在 昨 日 落 幕 , 許 多 大 學 新 鮮 人 對 打 工 這 個 大 學 必 修 學 分 之 一 都 躍 躍 欲 試 , 暑 假 更 是 許 多 學 生 參 與 打 工 的 高 峰 期 。 青 年 勞 動 九 五 聯 盟 在 記 者 會 上 所 揭 發 的 十 大 黑 「 薪 」 商 家 , 都 是 大 家 生 活 中 最 常 接 觸 的 便 利 商 店 、 連 鎖 店 以 及 速 食 連 鎖 店 , 其 中 九 五 聯 盟 更 特 別 點 名 統 一 超 商 、 麥 當 勞 為 「 頭 號 戰 犯 」 。

聯 盟 發 言 人 陳 柏 謙 表 示 , 過 去 兩 個 月 , 他 們 以 實 地 走 訪 及 問 卷 的 方 式 進 行 調 查 , 榜 上 有 名 商 家 時 薪 都 遊 走 在 七 十 元 至 七 十 五 元 之 間 , 更 有 商 家 提 出 「 滿 時 加 薪 」 的 方 案 。

所 謂 「 滿 時 加 薪 」 , 例 如 一 個 月 工 時 滿 二 百 小 時 , 則 加 薪 一 千 元 ; 若 以 七 十 元 時 薪 為 準 , 再 以 此 方 案 下 去 計 算 , 一 個 月 工 讀 生 薪 水 為 一 萬 五 千 元 ; 二 百 小 時 的 工 作 時 數 已 達 到 正 職 人 員 的 工 作 時 數 , 勞 委 會 的 基 本 工 資 為 一 萬 五 千 八 百 四 十 元 , 這 已 明 顯 是 不 合 法 的 行 徑 。

以 聯 盟 的 計 算 方 式 , 若 一 個 月 打 工 時 數 為 一 百 八 十 個 小 時 , 則 薪 水 理 應 為 九 十 五 元 才 為 合 理 範 圍 , 而 並 非 企 業 商 家 所 公 布 的 起 新 七 十 元 。

陳 柏 謙 更 揭 發 麥 當 勞 的 「 魚 目 混 珠 」 行 為 , 他 指 出 , 麥 當 勞 傳 單 上 所 謂 時 薪 九 十 九 元 , 其 實 是 將 打 烊 班 以 及 其 他 上 班 時 數 加 起 來 除 以 二 , 是 所 謂 的 「 平 均 時 薪 」 。

會 中 , 聯 盟 邀 請 政 大 勞 工 所 所 長 劉 梅 君 與 會 , 劉 梅 君 表 示 , 目 前 這 些 企 業 的 行 為 並 未 展 望 未 來 。 她 提 出 , 這 些 商 家 所 販 賣 產 品 價 格 是 反 映 市 場 的 消 費 力 , 但 是 消 費 者 若 從 工 作 中 所 賺 得 薪 資 不 夠 , 相 對 的 市 場 消 費 力 就 會 降 低 , 這 也 反 映 出 企 業 所 賺 取 的 利 潤 會 減 少 。

另 外 , 劉 梅 君 也 提 出 「 喪 志 工 作 者 」 的 理 論 , 青 年 學 子 在 學 生 時 代 就 遇 到 工 作 上 的 挫 折 , 對 這 些 國 家 未 來 棟 梁 會 造 成 心 理 上 的 傷 害 , 進 而 讓 他 們 在 未 來 社 會 上 難 以 生 存 。

除 了 邀 請 學 者 與 會 , 記 者 會 上 更 請 受 過 不 合 理 待 遇 的 大 學 生 現 身 說 法 , 其 中 一 位 洪 同 學 就 述 說 自 己 在 便 利 商 店 打 工 所 遭 受 的 經 驗 。 他 表 示 , 他 工 作 的 便 利 商 店 為 加 盟 店 , 店 長 不 但 不 說 清 楚 明 細 規 範 、 態 度 不 佳 , 若 是 超 時 工 作 則 不 付 多 出 來 時 數 的 薪 水 。

暑 假 是 打 工 族 活 躍 的 日 子 , 雖 說 打 工 為 賺 取 一 份 社 會 經 驗 , 若 不 謹 慎 選 擇 好 的 雇 主 , 不 但 賠 上 自 己 的 勞 力 , 也 沒 賺 取 應 得 的 酬 勞 , 這 應 是 打 工 族 以 及 家 長 需 要 注 意 的 。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4 發佈時間: 上午 1:10
別說指教啦,能不介意就很好了,在台灣,一般聽到不同意見是會結仇的.

先澄清一下, 福全兄 “呼應” 我說的, 進一步提到精神科工作人員性侵害病人, 以及護士盜取病人存款等. 但這完全不是我要說的意思. 我不關心這些事, 畢竟我不是警察, 也不是檢察官. 大抵法官或檢察官會關心的事, 統統都不是我關心的.

實務上如此, 思想上也一樣. “警察” 恐怕是離我最為遙遠的一種形象, 肯定比 “強盜” 這個形象離我更遠.

我不是警察, 不是法官, 我並不關心那些所謂做姦犯科的事, 我關心的是那些分分秒秒都在發生、像空氣一樣、與我們須臾不離的事; 而這些事一般都合法, 甚至以 “愛” 之名出現.

我常批評台灣社會會吃人, 但我並不是在講那些特例或所謂做姦犯科. 那些事有什麼重要? 法律上或許重要, 但美感上不重要, 道德上也不重要. 我不是法官, 我對法律沒興趣; 我也不是社會學家, 我對社會分析解釋也一樣興趣缺缺; 但我是個 "人", 我會呼吸, 我有一顆心, 我能感受什麼是香臭美醜, 我能感受到空氣中瀰漫的一種氣味.

我要講的是那些無所不在的氣味, 那些人們習以為常的東西, 就像空氣那樣.

人們不覺得臭, 只有三種可能, 一是自欺欺人, 二是美感或道德感出了問題, 三是他缺乏一種感受能力或想像力, 他看得懂六法全書, 但卻無能感受那些看不見的東西—特別是當他跟別人站在不一樣的位置時, 他無法想像別人的處境. 唯有當他轉變角色、身歷其境時, 或許才能感受.

講具體一點好了. 各種病人在台灣所遭受的虐待, 跟那些做姦犯科之事, 有什麼關係呢? 幾乎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些特例根本不是一種問題; 它再怎麼成問題, 頂多也是一種法律問題, 而病人所受的苦卻與法律無關, 當一切都合法, 痛苦並沒有減少一分. 我們的苦並不是來自於某人某事合不合法, 不是來自於 “某人”, 而是來自所有人, 不是來自法律, 而是 來自一種集體文化、一種氣味, 一種眼光和態度.

合法並不難, 我要糟蹋一個人, 完全不需要違法, 把問題導向一種 “少數人的違法勾當” 是完全錯誤的. 那不但不是我要講的, 而且剛好是我要批評的. 有問題的根本不是這些事這些人.

雖然 abc 只有 26 個字母, 但我們卻能生產無限的句子. 假設, 我說假設, 假設句子可以窮盡 (exhausted), 假設句子的數量是有限的, 那麼, 我們就能把所有句子列成一個長長的 list. 維根斯坦曾說, 你只要告訴我你講的話是屬於這個list 上的哪一句, 那我將沒有什麼話好說.

許多時候, 我心裏常浮現這樣一個 list (就像化學元素周期表那樣), 為之激動不已. 很可惜這樣一個 list 並不存在, 要不然就不需要那麼辛苦了. 如果有那樣一個list, 那我們將不需要再發問 “what do you mean?” (你講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們只要出一道選擇題就行, 請對方直接打個勾, 告訴我們他到底是在說什麼.

除了這樣一個 list. 當我感到一種無奈時, 腦海也常浮起這樣一個模型: 一堆原子繞著一個核, 飛來飛去.

光是一句 “天上好多星星”, 都有無數的意思, 這個意思跟那個意思之間, 雖然聽起來好像都一樣, 甚至連句子也一模一樣, 但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 它們並不是同樣的意思. 這就是微妙.

要多微才好? 最好微到像一個原子那樣, 無法再分割. 就好像分析一個化合物, 至少要能分析到它的基本組成元素, 那才是最後一道 “what do you mean?” 的質疑的終點. 這時, 我們將啞口無言, 因為你只要把話講 “清楚” 就好, 至於話的內容, 我們沒有意見.

應該是王爾德說的吧, 他說, 每一個意思總是存在一個最好的句子, 我們只是在尋找這樣的一個個句子.

我覺得這話挺有道理, 音樂家創作音樂, 難道不也是在尋找音符的最佳位置?! 我們或許永遠找不到那個最好的句子、最好的表達式、最好的音符位置, 但我們永遠有辦法區分出各種排列之間的微妙差別, 抹煞這樣一種區分是很讓人窒息的.

林義雄有句名言叫笨鳥先飛, 他說, “笨鳥先飛, 每當我疲憊不堪, 感到這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負荷時, 我就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 我期待背後有更多優秀的鳥兒隨著起飛.”

我安慰自己的方式卻不是想到笨鳥先飛 (笨鳥最好就待在家裏不要亂飛比較好), 而是想到原子在飛. 但現實上卻不是原子在飛, 而是一團一團不知道什麼東西在飛. 這給了我一種很深的挫折感, 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出國的原因.

剛上大學時就認識了陳永興, 幾年後, 我說我要走精神科, 一位老師叫我去談話, 勸我打消念頭, 說是大材小用, 他說 “精神科叫工讀生去做就好了”. 但陳永興卻勉勵我要飛 “入” 杜鵑窩. 後來, 我聽從陳永興的想法, 飛入杜鵑窩, 可是, 當我飛入之後, 卻急著飛出來, 要不然我會窒息身亡.

我總記得香港回歸大陸那一天, 也正好是我出國的同一天. 當飛機飛抵倫敦上空, 我不禁想到彭明敏逃出國民黨的那段 “自由的滋味” 的描述, 他說:

“自由的感覺是如此強烈, 貫穿身心, 幾乎讓我承受不住.”

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我感到一種解放, 一種新鮮空氣, 我不必再感到尷尬, 不必再講一些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傻話怪話, 不必再努力配合眾人演一齣連編導和演員自己都看不懂的戲. 我可以自由思想, 努力解惑, 彷彿我的大腦至今才開始有那麼一點功能似的. 在這之前, 我總得努力壓制它, 彷彿它是一種有害而多餘的器官.

許多時候, 我根本不知道精神科同行在說什麼, 我也不相信他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但我總是得尷尬地假裝點頭微笑, 表示同意, 彷彿我真的懂似的. 我不這樣做不行, 當大家都顯得瘋狂時, 最安全的方式是假裝跟大家一樣瘋, 要不然別人會以為你瘋了.

但有些人可能天性野蠻, 就跟狗一樣, 你要他裝, 他根本裝不來, 只會覺得挺尷尬. 聽說有一隻很聰明的天才狗會打橋牌, 但牠顯然還不夠聰明, 因為牠不知道怎麼偽裝, 每次當牠準備要出好牌時, 就會開始搖尾巴, 洩露心裏的祕密.

在台灣, 以及在國外, 有幾位對我有一種期望、似乎很想 “栽培” 我的老師, 經常對我說, 為什麼我在研討會上都不講話? 為什麼從不發表論文? 為什麼?

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只能說, 我還沒有把事情做好, 我還沒有找到那個最好的 “句子”. 如果我連自己都無法欣賞自己寫的東西, 為什麼要為了累積學術點數而發表或出書? 也許有一天我會屈服, 不得不發表一些自己覺得不好的東西, 但那總不會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至於研討會上不講話, 那是因為我想講的話, 不是幾分鐘或幾小時可以講完; 因為我要講的並不是 “某一種” 意見, 它不是許多種意見的其中一種, 它甚至不是一種意見. 如果人們願意聽我講三年五年, 這時候我才有辦法講話, 才有辦法指出對方的問題所在.

你要製造一堆死結是很容易的, 但要逐一打開這些亂七八糟的結, 卻得花很大工夫很長時間. 就好像你想要得到某種病是很容易的, 但要治好它卻往往需要很長時間一樣, 甚至永遠都治不好.

從一個死結中, 我們可以看到對方的種種問題所在, 就好像從一些症狀和病理特徵, 我們能知道對方得了什麼病一樣. 但是, 診斷容易, 治療難, 更難的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生了病.

我不是警察, 而是醫生, 哲學家其實就是一種醫生, 我不光是治身體的病, 也治人的種種思想. 治好一種病, 並不是告訴他健康是什麼, 就好像治好一種思想上的病, 並不是告訴對方某個 (正確) 答案一樣. 思想上, 我們並不是要告訴你任何真理或答案, 那是科學家、社會學家或檢察官法官才應該關心的事, 但思想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思想上, 能發問的是: “what do you mean?”. 我常懷疑, 講話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當你進一步問他 “what do you mean?” 時, 你就知道他其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他不是拋出一個清晰的原子, 而是拋出一大團難以理解、異質性的東西. 那一大團究竟是什麼東西, 他自己當然也不知道, 因為如果他知道, 那他就不可能拋出這樣一些東西了.

有人常警告我說, 還沒有正式發表的想法千萬不要洩露, 因為別人會撿現成的, 本來是你的原創, 結果卻變成是你學別人. 這樣的警告沒有錯, 學術上的確是這樣, 很恐怖, 很惡劣, 就跟小偷或強盜一樣, 想法一講出去, 馬上就可能被剽竊成他人的原創. 有時讓我感到很生氣, 當然也很無奈, 天底下不可能有那麼湊巧的事, 怎麼可能剛剛好有人在某個時間點之後跟我有一模一樣的見解.

但是, 話說回來, 如果我們不是在談學術業績, 那就不必擔心了, 因為, 別人撿得了某種見解, 但他撿不了表達這些見解的方式. 學術上或知識上, 重要的是某個見解誰先提出來, 但知識以外的世界, 我們不過都只是一個一個 “人”, 人的味道是偷不走的. 能被偷走的只是某種見解, 但重要的不是見解, 而是表達見解的方式.

至少思想上是這樣. 哲學家並不是要提出什麼見解或知識, 那是科學家的工作.哲學家只能提出一些方法, 就好像解開繩結那樣, 當結以某種方法被解開之後, 什麼也沒有, 並沒有什麼高深的見解留下來. 你所擁有的也不過是一條你原本就擁有的繩子.

維根斯坦說, 我們費了這麼大的工夫和唇舌, 所能成就的卻如此微不足道.

當繩結被解開, 你手上仍只是一根繩子, 你並沒有獲得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思想就是這樣, 我看治病也是. 醫生費了很大的勁, 並不是讓你變成神仙, 長生不老,他只是讓你少一點病痛而已, 你所擁有的仍只是一副脆弱驅殼, 稍微不注意, 馬上又百病叢生.

陳真 2005. 7. 3.
魏福全 發佈日期: 2005.07.03 發佈時間: 下午 1:10
謝謝陳真兄的指教,這個網站是個增長智慧的好地方。七八年前開始參與台北市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和一群社會學家以及社工有密集的接觸,他們對精神科醫師特別有意見,包括在醫院工作時對其他工作人員的態度,以及對精神醫療本身的批評,所謂'精神醫療是國家暴力的一環,把不合社會規範,引起民眾不悅或是看不順眼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國家也制定法律,賦予法庭和精神醫療機構得以強制病人接受治療的權力'就是社會學家的說法,義務教育,服兵役,繳稅,法院也都算國家暴力,我聽了就信以為真了,社會學家可能是把政府的權力都當成國家暴力了。至於我說''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應該修正為''在美國,較重視病人自主權''對於這點我也是有一些我自己的批評和看法。以下是我寫的幾段文章。
去機構化
去機構化的主張和種種說法,從美國傳進台灣幾十年來,從未受到質疑。一種主張若從未受到質疑,必有可疑之處。2004 APA大會中,引起討論的主題之一,是美國監獄關太多精神病患了。精神病人關在監獄接受治療,不但造成政府財政負擔,也嚴重傷害病人的人權。導致這個問題的原因之一,是當初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大量縮減病床數,社區醫療又未見完善,無法承接精神病患的醫療工作。急性病床不但非常昂貴,而且,住院時間很短,往往住了一個禮拜就要出院,有些醫院的做法,是一週內打三次長效針就出院,這樣的醫療品質令人質疑,不出問題才怪。在美國,有時候把發病鬧事的病人送監獄,比送醫院快又方便,很多病人就這樣進了監獄。在台灣,剛好相反,病人就醫很方便,反而是有些該送監獄的,也到精神科來了。幾年前馬偕醫院社工員打了一通緊急電話來,一位虐童父親為了威脅離婚的太太,酒後用鐵鎚攻擊兩個女兒的頭部,住進加護病房。自己則是用刀割腕,經過包紮治療之後準備離院,並未被收押。擔心他會再回院攻擊女童或是殺了他前妻,找了救護車將她送過來,關在醫院兩個月直到法院來收押。當初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有政府財政和病人人權的考量。如今,很諷刺的,大量精神科病人被關在監獄,所引發的質疑,也是基於政府財政和病人人權的考量。美國的去機構化運動,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確有其巨大的貢獻和成效,而且前半段是成功的,但是,但是……故事不能只說一半吧!
罵髒話
多年前有一回在台北市社會局開會討論家暴案件的處置計劃,隔壁座位是社會學系的女教授,互相介紹寒喧幾句,也彼此恭維一番之際,冷不防射來一記暗箭“有人說精神疾病是被建構出來的?”臉上刻意的笑容和這句髒話,讓我一時不知如何回答,只覺得心中一陣悶。事後才想清楚,覺得不爽是因為這句話的意思在說“精神醫學和精神醫療都是狗屁,都是被建構出來的。”連帶著精神科醫師這個行業也是狗屁,難怪當時會覺得那麼悶。就像被一坨東西砸在頭上,聞得到臭味,又一時分辨不出是什麼,對方又是一臉的笑意,讓人又臭又悶。想清楚之後,就暗暗決定,下回再有人對我講這種髒話,再說我是被建構出來的,就要立刻反擊“某某教授,你說的這句話是放屁!”等他抗議受到侮辱不高興時,再回答“您別不高興,放屁的意義也是被建構出來的,像外科的病人開完刀後,望穿秋水等的就是這一響屁,其美妙不下於仙樂,當屁聲響起之際,就是舉家歡騰之時。我說你這句話是放屁,也可以建構為通暢的意思,您生什麼氣啊?”。放屁和建構哪一句才是髒話呢?其間的差別大概一個是響屁,一個是暗屁。
病人不吃藥
民國91年,一位26歲女性精神分裂病患,在某核心醫院住院三個月期間,定期打長效針,沒吃過一顆藥。出院後轉送宏濟醫院繼續住院,仍然拒絕吃藥。當時決定給予電療,並趁著病人電療完,剛醒過來,還迷迷糊糊,抗拒藥物意志不堅時,讓病人吃了藥。隨著電療程結束,病人對服藥的態度是半推半就,吃是吃了,多少要費一點工夫。有一天,正好看到她和三位男病人在戶外聊天,當場就和三位男病人交換條件,只要他們能勸她好好吃藥,其中一位可以辦理出院,另外二位可以辦理外宿。經此激勵,其中一位原本很木訥的病人,竟然也結結巴巴地跟著另外二位男病人一起勸起她來了,這也引起其他病人哈哈大笑。之後的住院期間,她不再抗拒吃藥,心情也不錯。對於拒藥的病人而言,醫病關係比較像敵對關係,而病人之間比較像是夥伴朋友的關係,所以,由他們來勸自然是比較有效的。病人出院之後,就近在家附近的精神科就診。不過,仍然因為拒藥,一再發病。在92年期間,就在各家醫院輪流住院七次,住院期間也一律拒絕吃藥,定期打長效針,出了院,就拒絕回門診打針。92年12月,病人從另一家醫院出院,轉到宏濟醫院住院,當時,就給予宏濟醫院常用的低劑量clozapine + CPZ的多重用藥處方。從住院當天起,不知道什麼原因,就開始願意吃藥了,一直合作服藥到出院,心情也不錯。93年元月出院時,和病人以及家屬,共同簽署新年新希望“一年內好好吃藥,不再住院”。到這裏,應該是個充滿新希望的happy ending。可是,一個多月後,家屬又來電,病人又不肯吃藥,發病了。醫師的illusion破滅。此時也只能等著家屬把病人送來,或是去別家醫院住院。很意外的,家屬又來門診拿藥,病人願意吃藥了,而且,一直持續服藥,到現在已經一年多都沒有再發病住院了。
用ECT讓這個病人吃藥,作法看似“粗殘”,其實是必要的,而且也達到預期的效果。過去多次在各家醫院住院,都是強迫打長效針,但是,出院後就拒絕回診,或許也是長效針劑的療效不夠,很快又發病住院,一再循環,並沒有真正改善病人的問題。還不如找到方法強迫病人吃藥,讓病人每天練習並體會自行服藥的好處和重要性,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第一步。看了許多假的檢查,假的治療,假的社區,假的康復之後,也更加相信,醫院和醫師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治療好病人。在一本書“白袍-一位哈佛醫學生的歷練”中,作者描述在精神科實習時,醫院依法強制一位精神分裂病女病人住院,但是,並沒有權力強迫她吃藥,尊重病人自主權的結果,是病人病情惡化,繼續尊重病人就繼續惡化,最後因為病人拒食脫水,才強迫打針。這樣的處理方式,很讓人質疑,精神分裂病人不給予治療,就註定要惡化,等惡化到會危及病人生命時,才強制打針,想起來是很不可思議,而且是明知故犯。比較這兩個個案的處理方式,是站在“行善”和“自主權”的兩端,兩相對照之下的感受,幾乎是一種文化震撼(culture shock)。其實,只有精神科病房才會設的那一道鐵門,明白的反映出醫師要行善,病人要得到醫治,勢必要犧牲病人一部份的自主權,以求得未來更大的自主權。在宏濟醫院,為了讓病人得到醫治,得到康復,能夠進入社區,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是沒有王法的地步。該限制病人的自主權時,特別是藥酒癮病人,絕不手軟。在病人狀況改善時,就把自主權還給他們。所以,醫院有些地方像勒戒所,有時候像康復之家,也像社區復健中心,不拘泥於形式主義,才能讓病人得到最好的治療,和最大的自主權。在醫療上很重視病人自主權的美國,卻有許多病人不在醫院治療,而是關在監牢裡,由此可知,病人的自主權不會是憑空而來的。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3 發佈時間: 上午 10:56
最近阿湯哥公開對精神科醫師嗆聲說精神醫學是偽科學. 引起醫界一陣反彈. 阿湯哥大概好萊塢英雄電影演太多, 竟然勇猛出面接受挑戰, 在 CNN上接受專訪, 繼續嗆聲.

我不太喜歡談這問題, 因為太低能了. 其實很多醫學以外的人,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批評, 只是因為他們混淆了兩種行業, 一是精神科醫師, 一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行業, 前者屬於醫學的一環, 跟其它科一樣, 比如皮膚科肝膽科婦產科心臟內科小兒科等等, 屬於同樣的東西, 但心理師的專業卻是心理學, 與醫學無關; 至於心理分析師, 可以說屬於心理師的一種, 憑一種 “純屬虛構”、難以實證的理論, 解釋人的心理和行為.

很多人以為精神科醫師就是搞心理, 這完全錯誤, 事實上, 精神科醫師並沒有唸過心理學. 精神科醫師的專長並不是心理, 而是腦. 兩者的差別有點像一個美白專家和皮膚科醫師的差別.

當然, 有些皮膚科醫師也樂得提供美白方面的建議, 或甚至因為利潤豐厚, 以美白為主要業務, 但再怎麼說, 一個皮膚科醫師和化妝美白師、皮膚保養專家等等, 仍然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行業和知識領域.

我並不是說心理師比較低下, 我只是說, 精神科醫師和心理師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行業, 屬於兩套本質上完全不一樣的知識.

有這樣的誤解, 是很令人無奈和訝異的. 現在都已經二十一世紀了, 但我們在某些方面的認識卻仍停留在百年以前.

比方說, 我並不以身為醫師為傲, “頭銜” 這東西, 對我而言, 沒有任何榮耀在裏頭, 但有許多次, 當我說我是個醫生時, 我注意到一些新認識的朋友, 表情會突然顯得很尷尬, 彷彿我撒了一個天大的謊, 讓對方很難堪, 既不好意思揭穿我的謊言, 但又不願承認如此可笑的 “吹牛”.

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搞清楚什麼是精神科醫師, 什麼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有幾次, 甚至還有人幫我糾正錯誤, 當我說到我 “醫學院畢業後如何如何…”, 對方卻接腔改變說法說: “那你心理系畢業之後如何如何…”; 當我說我是個醫生時, 對方卻不願附和 “醫生” 這兩個字; 他就是不願稱呼你醫生, 不是因為他跟你有仇, 而是因為他以為你在 “自抬身價”, 僭用、冒用醫師的頭銜.

阿湯哥的問題也一樣, 他罵的所謂 “不科學” 的對象, 指的是心理治療師或精神分析師, 而不是精神科醫師, 他沒搞清楚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行業和知識領域. 問題是, 心理學本來就不是一種自然科學, 當實驗心理學出現, 當行為主義的觀念興起, 當它沾上一點所謂 “科學” 的色彩之後, 依然不會改變它內在一種 “詩” 的本質, 因為它的檢驗對象基本上是看不見的 “心靈”, 而不是 “腦”.

阿湯哥身為名人, 理應用功一些, 要有點常識, 要不就該謹言慎行, 因為他此言一出, 很多精神病患或病患家屬很可能不再來看病或不願吃藥, 危害自己的健康.

另外, 我對福全兄這兩段話有意見:

你說:

「有人指稱精神醫療是國家暴力的一環,把不合社會規範,引起民眾不悅或是看不順眼的人,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國家也制定法律,賦予法庭和精神醫療機構得以強制病人接受治療的權力。」

我感到不解的是:

一, 我能理解半個世紀前的 “反精神醫學運動” 對精神醫學的批評, 批評者說它是一種社會控制. 我能理解這個, 但為什麼是 “國家”? 為什麼是 “暴力”? 為什麼是 “國家暴力”?

如果你要說原本概念中性的權力 (power) 就是一種 “暴力”, 那我沒意見, 但那畢竟是一種字眼的重新定義.

但, 即便權力就是暴力, 我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是 “國家”?

如果精神醫學是種 “陰謀”, 那麼, 這個陰謀的被告並不是 “國家”, 不是現代概念下所謂 “國家”, 而是所謂 “正常的一方”、 “有權力定義 ‘正常’ 的一方”. 那是一種概念上的 “比喻”, 而不是真的指一種具體的、如此形而下的國家暴力; 這些概念討論裏頭並沒有 “誰看誰不順眼, 就把他抓起來” 那樣一種陰謀或暴力在裏頭.

前蘇聯曾有個這樣的事, 把政治犯視為一種精神病, 以之為藉口, 長期拘禁. 但這樣一些事, 基本上都已是陳年往事, 而不再存在於現代社會.

科學史上的 “反精神醫學運動” 之諸多討論, 並不是在討論這樣一些形而下、彷彿連續劇一般的 “陰謀” 或 “國家暴力”, 而是在討論精神醫學這門知識的本質及其社會性與科學性.

至於法律賦予精神科醫師得以強制治療精神病患, 我也不能理解為什麼這就是一種 “國家暴力”? 如果它是一種暴力, 那麼, 我們身為精神科醫師應該斷然反抗這樣的暴力才對.

我並不是說強制治療是天經地義如聖經一般的真理, 我是說, 它怎麼會被冠上如此污名化的指控? 就好像我們也會說教育是一種社會控制, 國家藉著教育, 基本上就是在進行一種強制教化, 培育特定人才與思維. 我能理解這樣的概念討論, 但我要說的是, 這樣的討論, 是一種概念討論, 而不是一種道德指控, 哪來精神科醫師是為 “國家暴力” 服務的說法? 誰曾做出這樣的宣稱?

第二個不解是, 你說:

「在美國,較重視病人人權和自主權,所以很多homeless病人可以自由活動。台灣的街頭遊民就很少,尤其在台北地區,多年來許多精神病患和智能不足的個案都被警察送到各家精神科醫院長期安置,直到找到家屬為止。」

這樣的說法不合事實. 我對美國精神醫學治療剛好有一點認識. 跟台灣比起來,美國當然比較重視病人自主權. 但是, 病人之所以被流放街頭, 自生自滅, 卻不是基於人權考量, 而是因為一個字: 錢. 美國政府寧可花五千億美元發展武器, 也不會想花五十億在精神病的治療或療養.

病人流落街頭, 很容易會有犯罪問題產生, 於是這些病人就在監獄和街頭之間進進出出. 我寫過幾篇文章, 改天再重貼出來, 談的就是這樣一種違反人權的作法, 美國之 “去機構化” 的意思其實就是用監獄來接待精神病患.

而且, 注意喔, 這些病人因為違法而被大量關進監獄之後, 並沒有系統性地接受治療, 同樣只是任其自生自滅.

有人說美國是兒童的天堂, 意思是說它善待兒童. 這話至今還有效無效我不清楚, 但是, 美國卻是精神病人的 “地獄”.

說地獄也許太誇張, 但美國的精神病患人權, 十分令人難以恭維.

陳真 2005.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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