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7.04
發佈時間:
上午 1:10
別說指教啦,能不介意就很好了,在台灣,一般聽到不同意見是會結仇的.
先澄清一下, 福全兄 “呼應” 我說的, 進一步提到精神科工作人員性侵害病人, 以及護士盜取病人存款等. 但這完全不是我要說的意思. 我不關心這些事, 畢竟我不是警察, 也不是檢察官. 大抵法官或檢察官會關心的事, 統統都不是我關心的.
實務上如此, 思想上也一樣. “警察” 恐怕是離我最為遙遠的一種形象, 肯定比 “強盜” 這個形象離我更遠.
我不是警察, 不是法官, 我並不關心那些所謂做姦犯科的事, 我關心的是那些分分秒秒都在發生、像空氣一樣、與我們須臾不離的事; 而這些事一般都合法, 甚至以 “愛” 之名出現.
我常批評台灣社會會吃人, 但我並不是在講那些特例或所謂做姦犯科. 那些事有什麼重要? 法律上或許重要, 但美感上不重要, 道德上也不重要. 我不是法官, 我對法律沒興趣; 我也不是社會學家, 我對社會分析解釋也一樣興趣缺缺; 但我是個 "人", 我會呼吸, 我有一顆心, 我能感受什麼是香臭美醜, 我能感受到空氣中瀰漫的一種氣味.
我要講的是那些無所不在的氣味, 那些人們習以為常的東西, 就像空氣那樣.
人們不覺得臭, 只有三種可能, 一是自欺欺人, 二是美感或道德感出了問題, 三是他缺乏一種感受能力或想像力, 他看得懂六法全書, 但卻無能感受那些看不見的東西—特別是當他跟別人站在不一樣的位置時, 他無法想像別人的處境. 唯有當他轉變角色、身歷其境時, 或許才能感受.
講具體一點好了. 各種病人在台灣所遭受的虐待, 跟那些做姦犯科之事, 有什麼關係呢? 幾乎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些特例根本不是一種問題; 它再怎麼成問題, 頂多也是一種法律問題, 而病人所受的苦卻與法律無關, 當一切都合法, 痛苦並沒有減少一分. 我們的苦並不是來自於某人某事合不合法, 不是來自於 “某人”, 而是來自所有人, 不是來自法律, 而是 來自一種集體文化、一種氣味, 一種眼光和態度.
合法並不難, 我要糟蹋一個人, 完全不需要違法, 把問題導向一種 “少數人的違法勾當” 是完全錯誤的. 那不但不是我要講的, 而且剛好是我要批評的. 有問題的根本不是這些事這些人.
雖然 abc 只有 26 個字母, 但我們卻能生產無限的句子. 假設, 我說假設, 假設句子可以窮盡 (exhausted), 假設句子的數量是有限的, 那麼, 我們就能把所有句子列成一個長長的 list. 維根斯坦曾說, 你只要告訴我你講的話是屬於這個list 上的哪一句, 那我將沒有什麼話好說.
許多時候, 我心裏常浮現這樣一個 list (就像化學元素周期表那樣), 為之激動不已. 很可惜這樣一個 list 並不存在, 要不然就不需要那麼辛苦了. 如果有那樣一個list, 那我們將不需要再發問 “what do you mean?” (你講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們只要出一道選擇題就行, 請對方直接打個勾, 告訴我們他到底是在說什麼.
除了這樣一個 list. 當我感到一種無奈時, 腦海也常浮起這樣一個模型: 一堆原子繞著一個核, 飛來飛去.
光是一句 “天上好多星星”, 都有無數的意思, 這個意思跟那個意思之間, 雖然聽起來好像都一樣, 甚至連句子也一模一樣, 但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 它們並不是同樣的意思. 這就是微妙.
要多微才好? 最好微到像一個原子那樣, 無法再分割. 就好像分析一個化合物, 至少要能分析到它的基本組成元素, 那才是最後一道 “what do you mean?” 的質疑的終點. 這時, 我們將啞口無言, 因為你只要把話講 “清楚” 就好, 至於話的內容, 我們沒有意見.
應該是王爾德說的吧, 他說, 每一個意思總是存在一個最好的句子, 我們只是在尋找這樣的一個個句子.
我覺得這話挺有道理, 音樂家創作音樂, 難道不也是在尋找音符的最佳位置?! 我們或許永遠找不到那個最好的句子、最好的表達式、最好的音符位置, 但我們永遠有辦法區分出各種排列之間的微妙差別, 抹煞這樣一種區分是很讓人窒息的.
林義雄有句名言叫笨鳥先飛, 他說, “笨鳥先飛, 每當我疲憊不堪, 感到這不是我的能力所能負荷時, 我就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 我期待背後有更多優秀的鳥兒隨著起飛.”
我安慰自己的方式卻不是想到笨鳥先飛 (笨鳥最好就待在家裏不要亂飛比較好), 而是想到原子在飛. 但現實上卻不是原子在飛, 而是一團一團不知道什麼東西在飛. 這給了我一種很深的挫折感, 這也是為什麼我想出國的原因.
剛上大學時就認識了陳永興, 幾年後, 我說我要走精神科, 一位老師叫我去談話, 勸我打消念頭, 說是大材小用, 他說 “精神科叫工讀生去做就好了”. 但陳永興卻勉勵我要飛 “入” 杜鵑窩. 後來, 我聽從陳永興的想法, 飛入杜鵑窩, 可是, 當我飛入之後, 卻急著飛出來, 要不然我會窒息身亡.
我總記得香港回歸大陸那一天, 也正好是我出國的同一天. 當飛機飛抵倫敦上空, 我不禁想到彭明敏逃出國民黨的那段 “自由的滋味” 的描述, 他說:
“自由的感覺是如此強烈, 貫穿身心, 幾乎讓我承受不住.”
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我感到一種解放, 一種新鮮空氣, 我不必再感到尷尬, 不必再講一些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傻話怪話, 不必再努力配合眾人演一齣連編導和演員自己都看不懂的戲. 我可以自由思想, 努力解惑, 彷彿我的大腦至今才開始有那麼一點功能似的. 在這之前, 我總得努力壓制它, 彷彿它是一種有害而多餘的器官.
許多時候, 我根本不知道精神科同行在說什麼, 我也不相信他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但我總是得尷尬地假裝點頭微笑, 表示同意, 彷彿我真的懂似的. 我不這樣做不行, 當大家都顯得瘋狂時, 最安全的方式是假裝跟大家一樣瘋, 要不然別人會以為你瘋了.
但有些人可能天性野蠻, 就跟狗一樣, 你要他裝, 他根本裝不來, 只會覺得挺尷尬. 聽說有一隻很聰明的天才狗會打橋牌, 但牠顯然還不夠聰明, 因為牠不知道怎麼偽裝, 每次當牠準備要出好牌時, 就會開始搖尾巴, 洩露心裏的祕密.
在台灣, 以及在國外, 有幾位對我有一種期望、似乎很想 “栽培” 我的老師, 經常對我說, 為什麼我在研討會上都不講話? 為什麼從不發表論文? 為什麼?
其實連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 只能說, 我還沒有把事情做好, 我還沒有找到那個最好的 “句子”. 如果我連自己都無法欣賞自己寫的東西, 為什麼要為了累積學術點數而發表或出書? 也許有一天我會屈服, 不得不發表一些自己覺得不好的東西, 但那總不會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至於研討會上不講話, 那是因為我想講的話, 不是幾分鐘或幾小時可以講完; 因為我要講的並不是 “某一種” 意見, 它不是許多種意見的其中一種, 它甚至不是一種意見. 如果人們願意聽我講三年五年, 這時候我才有辦法講話, 才有辦法指出對方的問題所在.
你要製造一堆死結是很容易的, 但要逐一打開這些亂七八糟的結, 卻得花很大工夫很長時間. 就好像你想要得到某種病是很容易的, 但要治好它卻往往需要很長時間一樣, 甚至永遠都治不好.
從一個死結中, 我們可以看到對方的種種問題所在, 就好像從一些症狀和病理特徵, 我們能知道對方得了什麼病一樣. 但是, 診斷容易, 治療難, 更難的是讓對方知道自己生了病.
我不是警察, 而是醫生, 哲學家其實就是一種醫生, 我不光是治身體的病, 也治人的種種思想. 治好一種病, 並不是告訴他健康是什麼, 就好像治好一種思想上的病, 並不是告訴對方某個 (正確) 答案一樣. 思想上, 我們並不是要告訴你任何真理或答案, 那是科學家、社會學家或檢察官法官才應該關心的事, 但思想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思想上, 能發問的是: “what do you mean?”. 我常懷疑, 講話者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當你進一步問他 “what do you mean?” 時, 你就知道他其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他不是拋出一個清晰的原子, 而是拋出一大團難以理解、異質性的東西. 那一大團究竟是什麼東西, 他自己當然也不知道, 因為如果他知道, 那他就不可能拋出這樣一些東西了.
有人常警告我說, 還沒有正式發表的想法千萬不要洩露, 因為別人會撿現成的, 本來是你的原創, 結果卻變成是你學別人. 這樣的警告沒有錯, 學術上的確是這樣, 很恐怖, 很惡劣, 就跟小偷或強盜一樣, 想法一講出去, 馬上就可能被剽竊成他人的原創. 有時讓我感到很生氣, 當然也很無奈, 天底下不可能有那麼湊巧的事, 怎麼可能剛剛好有人在某個時間點之後跟我有一模一樣的見解.
但是, 話說回來, 如果我們不是在談學術業績, 那就不必擔心了, 因為, 別人撿得了某種見解, 但他撿不了表達這些見解的方式. 學術上或知識上, 重要的是某個見解誰先提出來, 但知識以外的世界, 我們不過都只是一個一個 “人”, 人的味道是偷不走的. 能被偷走的只是某種見解, 但重要的不是見解, 而是表達見解的方式.
至少思想上是這樣. 哲學家並不是要提出什麼見解或知識, 那是科學家的工作.哲學家只能提出一些方法, 就好像解開繩結那樣, 當結以某種方法被解開之後, 什麼也沒有, 並沒有什麼高深的見解留下來. 你所擁有的也不過是一條你原本就擁有的繩子.
維根斯坦說, 我們費了這麼大的工夫和唇舌, 所能成就的卻如此微不足道.
當繩結被解開, 你手上仍只是一根繩子, 你並沒有獲得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思想就是這樣, 我看治病也是. 醫生費了很大的勁, 並不是讓你變成神仙, 長生不老,他只是讓你少一點病痛而已, 你所擁有的仍只是一副脆弱驅殼, 稍微不注意, 馬上又百病叢生.
陳真 2005. 7. 3.